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結合相關法律規定,“麻將娛樂”與“麻將賭博”的界限規定如下:
![“麻將娛樂”與“麻將賭博”的區別是什麼?](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一、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二、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參與者不滿十人,區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處罰:
(一)人均賭資不滿1000元的,屬於“麻將娛樂”,不予處罰;
(二)人均賭資1000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
(三)人均賭資3000以上不滿5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四)人均賭資5000元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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