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辦「升學宴」被罰的事件?

西甲皇馬愛巴薩


最近,在貴州省福泉市發生了一件奇葩事情,我們一起看看到底有多奇葩?!8月11日,該市馬場坪辦事處轄區一彭姓村民,為了慶賀孩子考上大學,舉辦升學宴宴請親朋好友,不料,竟被人舉報。當地執法部門介入調查,現場讓彭某清退前來赴宴民眾的禮金, 並對彭某和承接宴席的餐館分別處以500元和3000元的罰款。我們百思不得其解,只是個小老百姓,又不是公職人員,自己的小孩考上大學,辦個升學宴慶祝下,咋還不行了呢?箇中緣由,我們繼續往下看。

事情的根源,出在福泉市的一項規定上。2018年,福泉市出臺了一項規定,舉辦酒席僅限婚喪嫁娶,而且有嚴格的申辦流程。不僅僅是福泉市有這樣的規定,在貴州的其他州市,這樣的規定也在2018年陸續出臺。我們應該都聽說過“中央的八項規定”,這八項規定是針對國家公職人員,以杜絕他們的腐敗行為。現在,公款吃喝是越來越少了,地方領導一個個都不敢頂風作案了。國家對公職人員作出管控,防止腐敗的滋生,這個無可厚非,我們也贊成。老百姓們吃喝啥的,為啥要管控?老百姓還能腐敗不成?

福泉市的規定是這樣說的,為了嚴肅整治大操大辦酒席不正之風,大家可以按規定操辦婚嫁酒、喪葬酒。以上兩類酒席之外的,一定要走程序申報批准後,才能操辦。這項規定,不僅僅是對福泉市市區的民眾,就連下面的鄉鎮,都得照這樣做。說句心裡話,這個規定,太不通人情了。咱老百姓,該吃吃,該喝喝,花的是自己的錢,但主要目的就是把喜事分享給大傢伙,一起熱鬧下。又不是說通過辦酒席,拉著大家腐敗,拉著大家幹非法的勾當。哎,法規不通人情,咱們又能怎樣呢?

我是“觀社會的氣象人”,雖身處氣象這個小眾圈,但有一顆熱愛社會這個大眾圈的心。社會是一碗“大雜燴”,有世間百態,有人情冷暖,也有牛鬼蛇神。讓我們瞭解社會,避開社會的雷區,去擁抱社會的真善美!


觀社會的氣象人


事件簡單介紹

近日,貴州省福泉市馬場坪辦事處轄區一村民為兒子舉辦升學宴遭舉報,當地執法部門介入調查,現場責成當事人清退前來赴宴民眾的禮金, 並按" 魚酉村村規民約 " 對當事人和承接宴席的飯店分別處以500元和3000元的罰款,並讓大家簽訂“不參與濫辦酒席承諾書”,

2018年以來,福泉市馬場坪今年共整治違規操辦酒席60餘起,為老百姓減輕了經濟負擔,為福泉市營造了風清氣正的良好社會環境和簡樸的社會風氣。據瞭解,去年以來,福泉市出臺規定,凡婚喪嫁娶的酒席一律不準操辦,違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現在酒席禮金實在是太重了!

近些年來宴席越來越多,各式各樣的宴席已經“變了味”,導致份子錢在農民支出中佔比越來越重,壓力越來越大,不少農民紛紛表示隨不起。

在過去,份子錢的金額都不大,聊表心意就可以,從過去的二三十元到現在的幾百元甚至是上千上萬元,份子錢的上漲導致宴席變得更加多種多樣,份子錢也“變了味”。過去農民一般只辦三次酒,出生,結婚,過世,現在滿月酒,週歲酒,十歲酒,喬遷酒等等多不勝數,其中很多都是為了收份子錢而辦的。

去吃酒席的人不可能過去白吃,多多少少都會隨份子錢,現在最少都是一百打底,這樣對於那些不喜歡擺酒席的人來說,就容易“吃虧”,隨出去的份子錢收不回來。也有人說你也可以擺酒席啊,但是如果都這樣下去的話這就成了惡性循環。

農村酒席很容易有食品安全隱患

2016年3月16日到17日,西安市閻良區武屯鎮兩戶村民家裡過喪事,辦了酒席,村上幫忙、隨分子的300多人中,幾十人人出現了嘔吐、腹瀉、發燒等症狀。

2017 年 9 月 29 日 0 時 20 分,阜沙鎮稱有10多名群眾於2017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期間參加了林某府迎親宴後在9月28日陸續出現 腹痛、腹瀉、嘔吐等症狀,被送往阜沙醫院急診科診治,懷疑是食物中毒。


所以啊,這些酒席即把人吃窮,還容易釀成嚴重的集體實憑中毒事故,還不如取消不辦呢?真有事情,想要和人分享,找些關係近的一起吃頓飯就好了,何必辦那麼大,掏空大家的褲兜呢?

各位讀者你們覺得呢?歡迎評論留言


馮起升


感覺很“好玩”

一、事件回顧。

8 月 11 日,福泉市馬場坪街道辦接群眾舉報稱,轄區有位彭姓村民家在舉辦升學宴。接線報後,街道辦聯合福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匯同轄區市場監管局、派出所等部門,前往現場調查。

村民彭某,違規操辦酒席 8 桌。

結果,執法人員按照 " 魚酉村村規民約 " 分別對辦升學宴的村民彭某、瓦缸苗寨農家樂罰款 500 元和 3000 元。

什麼時候村規民約能讓執法人員來執行了?那要法律有什麼用?

二、被罰事件之我見。

(一)對公務人員進行限制-我有保留的同意

比如溫州出臺了,體制人員舉辦婚禮單方不能超過20桌,禮金不超過300。(祭奠我送去的好多1000+紅包,應該收不回來)這個我覺的是有一定道理的。部分公務人員會利用或者被人利用送禮,這個確實存在。 不過能到這個程度一般都是有一定級別的。對於一般小小的科員,誰會理你?但是規範公務人員我是覺得還是可以接受的。

(二)對普通人員的限制。我絕對不贊同。

1、合理性存在問題。除了生葬嫁娶其他都算違規?升學宴?同學會?等等按照這個邏輯都是不能擺的。我們自己慶祝沒有用公款,不影響任何人,還能拉動內需,親朋好友自己慶祝為什麼要送約束?

2、合法性存在問題。村民可以制定村規民約。這個是民法領域,假如村民都自己同意了。即使村民違法也應該是村民自己內部解決。為什麼公權力要介入?執法人員執的是什麼法?

很多地方存在各種宴請,高額禮金等等行為。確實需要去公權力去引導營造新風俗,但是不能矯枉過正。一棍子打死是社會的倒退,是法治的倒退。



行粥


感謝有機會回答這個問題,村民舉辦“升學宴”被罰,個人覺得要看舉辦主體是誰,究竟有沒有違反地方法律,下面簡單談談自己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

黔南十一縣市禁辦婚喪嫁娶外所有酒席

經過查詢瞭解到,截止目前已經有黔南十一縣市禁辦婚喪嫁娶外所有酒席,時間從2015年8月份到2018年4月份為止,福泉市正屬於此列。而且福泉市是最早下發此類文件的地區之一,可以說規定已經早就下發了,所以個人覺得8月11日福泉市彭姓居民舉辦升學宴被舉報,並被處罰個人覺得是有法可依的。

為什麼規範群眾操辦酒席?

第一、掃除地方惡習,引導合理消費。

看到下面的很多評論,都是在說舉不舉辦是村民和群眾自己的事情,老百姓花自己的錢有何不可,帶動消費等等這樣的言論。雖然沒錯,但是我舉個例子大家或許就明白了,“天價婚禮”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十年以前婚禮禮金是多少?現在呢?而且大部分禮金高的地區普遍經濟發展不好,這是為什麼?攀比成風,虛榮心作祟,這不是合理消費;搞到今天有些地方結個婚都得40-50萬,這到底是怎麼形成的?大家心裡不明白嗎?現在天價婚禮已經讓群眾痛不欲生了才去解決,大家不感覺到晚嗎?

第二、好的習俗可以繼承,不好的必須摒棄。喬遷之喜、升學宴、滿月酒啊等等都是老習俗了,人逢喜事精神爽是不錯,高興高興是不錯,但是對於有條件的可以這樣做,但是總要有沒有條件的怎麼辦?很多老人都會創造條件去辦,為什麼?因為面子,中國人最講究個面子。這樣時間長了一些老規矩就會成為羈絆人民生活的枷鎖,家中人民的生活負擔,婚禮如此,其他也是如此。所以一些好的習俗可以繼承,但是一些不利於社會發展和團結的規範下並沒有錯。

第三、必須公平公正。最先禁止在外大擺宴席的肯定是公務員,黨員幹部等等,如今應該很少有國家工作人員公然在外大擺宴席了。可以說已經有人作出了表率,規矩應該是人人平等的,不能說只有國家幹部才有條件約束,老百姓不受約束,這樣體現不了公平性。你說呢?

應該怎麼看?

個人認為,人逢喜事慶祝的方式方法很多。不讓大擺宴席沒有不讓一家人聚在一起慶祝,個人覺得主要目的就是引導合理消費。而且社會在進步,我們不能每次遇到喜事都去大擺宴席,是不是也跟著社會進步一下呢?一家人出去旅個遊,度個假怎麼的,不也是慶祝的方式之一嗎?所以,不讓大擺宴席說白了還是為老百姓省錢,有什麼值得去批判的呢?有錢多用在其他方面不是更好嗎?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原創不易記得點贊或轉評,如要轉載請私信勇勇雜談壹貳叄。


勇勇雜談壹貳叄


普通居民不能自由舉辦宴會,此政策並非良策。

首先,限制公職人員大辦酒席是為了防止腐敗之風盛行。但此舉不應該涉及普通居民。普通居民婚喪嫁娶該如何操辦,應該百分之百的自主,如果這都要向相關部門申請,那麼,居民人身自由在哪裡?自主權何在?

其次,設立這項規定的目的是什麼?防止居民浪費錢?防止居民變相融資?聽起來都比較滑稽。誰家沒有點值得慶祝的事情,升學宴早已成為民間的一種傳統,包括謝師宴等等,成了一種儀式,且並非一種陋習。

最後,不斷深入群眾進行走訪調查,才知政策落實好不好,對不對,只有群眾自己才能真正感受到。便利群眾的政策才是好政策,增加群眾負擔的政策,初衷再怎麼好都應該被禁止!

你們說,我講的對嗎?


沭陽往事



米男999


最近,針對陳風陋習,封建殘餘,多地都有不同的舉措,大部分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也有一些不和諧的雜音出現,比如針對“天價彩禮”整治,村委會規定彩禮超過3萬元即為買賣人口罪,要給予處罰;貴州一些地方,為了改革殯葬習俗,不顧實際和民眾情感,支付500—800元,一刀切將村民所有的棺材集中銷燬;還有福泉市規定舉辦酒席僅限婚喪嫁娶,將因子女考上大學,舉辦“升學宴”連同餐館一起處罰。

改變農村面貌,革新社會風氣,這本身沒有錯,但錯在以權代法,以罰代法,主行政權力凌駕於法律法規之上,讓地方政府行為和法治社會的大環境相違背,這顯然是矯枉過正,違背了依法治國的理念。

在法治社會建設過程中,各地方出臺的限制性政策、與法律法規想牴觸的政策,以及不利於地區間交流、不符合歷史潮流發展的政策,都被緊急叫停,並被永久性剔除。可是,一些基層習慣上的行政處罰代替法律法規執行的做法,依然層出不窮,危害法治社會建設。

這種做法,一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二不符合人民群眾利益,三是犯了冒進主義,快牛拉車,容易出問題。希望地方政府在牽涉民生執法上,充分考慮民眾情感和地方實際,多做溝通交流,共同促進社會進步,而不是把自己凌駕於人民群眾之上,任意妄為,傷害人民群眾感情,阻礙法治社會建設。


真寧腔調


作為普通村民辦升學宴被罰,我覺於情、於理都有些過了!

孩子考大學,是家庭的大事也是家庭的喜事,如果就是想和家人親朋分享喜悅,辦的沒有“功利”目的,只是增進親情友情,辦者開心,來者高興,能不能辦?

不收紅包,只是為了慶賀和感謝,能不能辦?筆者參加過兩次這種升學宴,孩子考得很好,其中一個是知名985院校的金融專業。家長就是想表達內心喜悅之情和對來客的感激之情(平時大家都互有幫助),當時考生成了參與孩子們的勵志榜樣。當然範圍並不大,這樣的升學宴能不能辦?

中國現在還是個人情社會,特別是有些地方非常重視人情來往,孩子升學,就是送個紅包,你來我往,只要不攀比、不搞大排場、不鋪張浪費,也很正常。很多家長辦升學宴並不是為了掙錢,特別在農村,封個紅包,往往是一家參與,錢都讓酒店掙了,大家就圖的樂呵,分享喜悅,增進感情,

若喜主是村裡的領導或村兩委成員,有影響工作的嫌疑,那就另當別論。對於普通群眾就有些過了。

我是數學好學,以一家之言與大家交流,敬請關注。


數學好學


我覺得農村一些大搞燒錢類紅白喜事,的確不好,甚至發展到一些人不為生活愁反而為送各類人情大禮發愁。因為送禮攀比到很多人無法承受的地步!

還有很多地方為了能用收禮圈錢、娛樂而搞出很多能送禮的事。比如升學宴、過36衝門檻、孩子滿月宴等等明目繁多的要去送禮的事情。

農村很多地方如果政策不加以制止,政府不加以管控後果很嚴重。因為人們不想著怎麼賺錢發展經濟。只想著怎麼弄些事收禮圈錢,這樣來錢快,沒有風險,又能聚眾賭博、取樂而受很多人歡迎。但有沒有想過這樣蔓延下去而帶來嚴重不良風氣!


秦嶺薈萃


說不好聽的,就是為了斂財!慶祝啥?現在大學生比比皆是,幾乎家家都有大學生。都擺宴席,顯擺,絕不是,就是為了收禮。我女兒前年考的中國地質大學,我和愛人一致意見,絕不擺酒席。可是轉年有同學女兒考了三本,也通知我去吃酒!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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