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審前夜,她爲了一個GUCCI手包竟再次「出手」……

文 | 宮宇光

(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檢察院)

來源 | 正義網(微信ID:jcrb_z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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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這句話對女子李某來說可謂是耳邊風。她以微商名義詐騙罪行敗露後,收到了法院的開庭通知書,再三掙扎後依然抵抗不住名牌包包的誘惑,開庭受審前夜依然我行我素繼續行騙……近日,天津市紅橋區檢察院對這位“奇女子”詐騙案依法提起公訴。

受審前夜,她為了一個GUCCI手包竟再次“出手”……

被告人李某,女,浙江人,公司職員,雖然收入不高,但卻非常熱衷於購買奢飾品,尤其痴迷於各種名品箱包,如她最喜歡的GUCCI、LV等品牌,一旦有新品上市必然想方設法予以購買,導致其經常入不敷出,用她的話來講“有時買完包以後,剩下的錢都不夠第二天的早飯了。”

為了走出困境,本該更加努力工作的她,卻打起了假借微商名義進行詐騙的主意。

2018年1月,她在一個工作群裡無意中得知某公司職員劉某有想買鑽石的想法。當天,她就加了劉某的微信,謊稱自己是“代購”,手裡有可靠貨源且物美價廉,兩人聊得十分投機,劉某出於信任直接將18000元轉賬給她,錢到賬後,李某立即拉黑了劉某。劉某憤然報警。

受審前夜,她為了一個GUCCI手包竟再次“出手”……

2018年3月26日,李某被當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4月15日,李某因詐騙罪被提起公訴;

2018年4月20日,法院向李某下達了開庭通知,要求其於4月23日參加庭審。

沒想到本該痛改前非的李某絲毫沒有悔悟,反而滋生了“騙本地人容易敗露,騙外地人或可成功”的念頭。

這時候,一款新上市的GUCCI手包成為了刺激她繼續犯罪的重要誘因,事後她回憶道:

“開始也是非常害怕,畢竟都已經收到開庭通知了,但我實在是太喜歡那款手包了,思想也鬥爭了很久,最後還是決定鋌而走險。”

這也使得她在收到開庭通知後,繼續以售賣鑽石的微商名義在朋友圈發佈虛假的銷售信息,並以外地人為目標,尋找作案對象。

受審前夜,她為了一個GUCCI手包竟再次“出手”……

2018年4月22日晚,即開庭前夜,家住天津市紅橋區的王某在微信朋友圈中發現李某在售賣鑽石,就主動聯繫了她。一番詢問之後,王某覺得鑽石外觀、價格都合適,便提出要看一下相關證書。

為證明自己有可靠貨源,李某從網上下載了一些鑽石證書和順豐快遞單發給王某。王某看到李某發過來的證書和快遞單照片,最後一絲疑慮也打消了,便痛快的將人民幣17000元通過支付寶一次性付給李某。李某見錢得手後,立刻轉入自己的銀行賬戶用於購買名品包,隨後將王某拉黑。

2018年4月23日,李某在開庭當天對向劉某進行詐騙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卻心存僥倖地對前一天晚上詐騙王某一事隻字未提,最終她被當庭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受審前夜,她為了一個GUCCI手包竟再次“出手”……

3天后,收到名品包的李某心花怒放,可是沒有收到鑽石的王某卻心急如焚。起初,他以為是快遞投遞出錯,想和李某確認快遞單號,才發現自己已被拉黑。在意識到自己受騙後,王某馬上向當地公安機關報了警。

2018年5月1日,李某被天津警方抓獲歸案。

2018年5月22日,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2018年6月4日,紅橋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在此期間,李某親屬退賠受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並取得對方諒解。最終,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在前罪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依法撤銷緩刑,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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