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老套」的騙局仍有人上當 代收頭髮騙了四人近三萬元

自貢網訊(莫順豔 記者 黃鴻)富順兩男子李洪和李明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肖輝(已判)、李琴(在逃)等五人在富順縣、沿灘區以代收頭髮的方式實施詐騙。近日,富順縣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洪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原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四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原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二萬五千元。

2014年6月至7月期間,李洪、李明夥同肖輝、李琴、林仙等五人共謀在富順縣、沿灘區以代收頭髮的方式實施詐騙。李洪、李明負責安排,五人根據不同情況分工,其中一些人扮演收購頭髮的老闆尋找店鋪進行詐騙,向店鋪老闆許諾幫助收購頭髮給予一定的提成;另一些人扮演賣頭髮的人向店鋪老闆出售頭髮,先出售少量頭髮獲得老闆信任後,再出售大量頭髮,扮演收購頭髮的人讓店鋪老闆墊資收購,詐騙所得交給李洪管理分配。期間,李洪、李明等人用上述方式在富順縣、沿灘區共作案四起,詐騙金額共計28180元。

2014年7月18日下午,李洪、李明等人來到富順縣騎龍鎮街村李芬經營的棉絮加工店,由李明冒充收購頭髮的商人,向李芬提出在其處設置收購頭髮代辦點,代收頭髮後現金提成,李芬答應。後肖輝冒充出售頭髮的商戶,以假充真,將假髮賣給李芬,李明以自己沒時間前往,叫李芬墊付現金收購假髮,騙取李芬現金5280元。

2014年7月18日下午,李洪、李明、肖輝等人來到富順縣富世鎮某車行,由被告人李明冒充收購頭髮的商人,向林萍提出由其代收頭髮並給予提成,林萍答應。後肖輝冒充出售頭髮的商戶,騙取林萍現金6600元。

2014年7月19日10時許,李洪、李明、肖輝等人來到富順縣板橋鎮金能經營的某燒酒店,用相同的方式,肖輝冒充收購頭髮的商人,李琴冒充出售頭髮的商戶,騙取金能現金9300元。

2014年7月19日14時許,李洪、李明、肖輝等人來到沿灘區鄧關鎮汪權經營的茶葉店,用相同的方式,肖輝冒充收購頭髮的商人,李明冒充出售頭髮的商戶,騙取汪權現金70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洪和李明合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代收頭髮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應當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的幅度內對而二被告人判處刑罰。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當,無主從之別。二被告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刑法之罪,繫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二被告人在前罪判決宣告後刑罰執行完畢前發現漏罪,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後,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實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的刑罰。二被告人自願認罪,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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