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偷了我家電,還要讓我發揚風格?沒門!

最近,一隻新晉“竊電賊”出現了!H省W市一老居民樓住戶餘先生驚訝地發現,單元樓的門禁居然接在他家電錶上,一接就是3年多。

物業偷了我家電,還要讓我發揚風格?沒門!

最讓餘先生鬱悶的是:社區說門禁用不了多少電,希望他能發揚風格~(感覺胸前的紅領巾更加鮮豔了!)

門禁也許用不了多少電,但不告而用3年多,擱誰心裡也不好受,就想弄明白:門禁的電費到底該誰出?每年到底出多少?隨便接到人家的電錶真的可以嗎?這個風格真的該發揚麼……

彆著急,頭條君一一解答~

單元樓門禁的電費,應該由居民出嗎?

無論這些觀點看上去多麼“大義凜然”“風格高”,這背後包含著一個邏輯——這電費確實不該他們出,更準確地說,不該由他們一戶出。更何況,這種當事人不知情情況下的私電公用,實際上侵犯了餘先生的財產權。未經居民同意而接入居民電錶用電,屬於竊電,金額超過一定數值,就是盜竊了。

《物權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破壞。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

整個單元內各家各戶都在用門禁,於情於理也應該大家分攤。一般有兩種情況:

1.小區有物業

一般來說,物業會使用均分器分攤公共用電量,由居民各自承擔電費,其中包括門禁的電費。也有物業按照一定公式分攤公用電費,一般包括在物業費中。

2.小區沒物業

這種情況下,由居民採用均分器或者單獨為公共用電設施(樓道燈、門禁等)接電錶均攤電費。也有先把公共用電設施接到一戶人家然後再分攤的。具體如何操作,要在施工時居民自行商量。

按照普通門禁系統功率36瓦算,一天要用0.86度電,一年就是314度電,大概要花160元電費。雖然不多,但也夠一家人用一兩個月了,更何況自己還毫不知情!

按照普通門禁系統功率36瓦算,一天要用0.86度電,一年就是314度電,大概要花160元電費。雖然不多,但也夠一家人用一兩個月了,更何況自己還毫不知情!

單元樓門禁偷我家的電,該找誰?

有些“遭殃”的朋友一看到公共用電走的是自家電錶,第一反應就是:找供電公司!比如W市的餘先生,最開始以為是供電公司所為。供電員工到現場查看後發現,線路應該是安裝門禁時私自連接的。

這鍋真不該供電公司背。

按照《供用電協議》,以電錶為分界點,電錶(含表箱、表前開關等)及以上部分由供電公司投資建設;電錶出線(含表後開關,也就是總電閘)及以下部分為客戶資產。

也就是說,解決門禁偷電問題,還需要客戶與物業或者施工人員協調。那麼,如果自家真被私接了公共用電,居民該如何做?

1. 請物業或居委會排查並明確責任方,與相關責任方協商賠償事宜。(如果斷定是物業所為,請在排查前拍照取證,以備不時之需。)

2. 如果責任方拒絕擔責,可以向當地電力監管部門舉報或向110報案。有關部門在取證時,供電公司會配合出具相關技術鑑定證明。

3.居民可以到法院起訴。

怎麼知道有沒有人偷用我家的電?

很多朋友可能好奇:如何確認自己家中的電錶接沒接公共用電設施?方法嘛……

1.如果你懂一點電

可以查看家中總電閘的接線,如果有兩根及以上的出線(非零線、火線款的電閘),可能你家中招了。(但也要確認是否家中裝有均分器,是否有地下室、地下車庫等)

物業偷了我家電,還要讓我發揚風格?沒門!

2.如果只想簡單粗暴地判斷

可以斷開自家的總電閘,看看門禁是不是還在工作,如果還在工作,那就說明至少沒接到你們家(有可能是別人家╭(╯^╰)╮)。或者把家裡的電器、插頭、插座全部關掉,如果電錶還在走,那就有被私接的可能。

實際上,在較新且物業正規、完善的小區,一般不會發生公用電接入住戶家中的事件。在老舊住宅樓或物業不負責的小區,可能有個別案例。所以大家不必太過擔心,遇到可疑情況,打開這本小秘籍,按圖索驥排查聯繫,儘快解決問題。畢竟,也許可以省一筆冰棍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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