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縣2018年第一季度赴高校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城口縣2018年第一季度赴高校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8-03-02 17:34:58

城口縣2018年第一季度赴高校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引進優秀人才,提高教師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

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招聘單位、招聘學科、崗位層次、招聘名額詳見《城口縣2018年第一季度赴高校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範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三、招聘條件和範圍

(一)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無紀律處分記錄;

3. 符合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附件1);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附件1);

6.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等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7. 自願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週年及以上,服務期內不得交流轉聘到縣外。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並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8.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城口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已與城口縣公辦學校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在讀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人員,其畢業時間須在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間,且其學歷(學位)須於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考生對照本《簡章》和《一覽表》的報考條件要求,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不得同時報考2個及以上的招聘崗位。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

時間:2018年 3月16日9:00—17 :00

地點:重慶師範大學大學城校區就業指導中心校友會堂三樓多功能廳(重慶市沙坪壩區虎溪大學城中路37號)。

報名採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等方式。

2.現場審核所需材料及要求

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一份(其中學習成績表須學院蓋章,獲獎證書、獎學金證書須提供原件)、③《重慶市城口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3)一份、④經學校簽章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一份。⑤本人親手填寫的誠信承諾書(附件4)。⑥委託報名的需提交委託書;⑦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試考核。

各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的本次招聘。對未達開考比例的特殊崗位和急需緊缺崗位,經報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後,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一覽表在報名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在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

1.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測試以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內容為所報考學科普通高中段學科知識,測試時間90分鐘,分值100分。

筆試時間:2018年3月17日9:30—11:00

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請考生於2018年3月17日07:00—8:00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准考證,過時視為棄權)。

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專業技能測試。正式開考後30分鐘未到考場考生視為棄權。請考生提前熟悉考場交通路線,以免誤考。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以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於2018年3月17日18:00左右在考點張榜公佈,同時電話通知進入面試人員,請各位考生當天保持通訊通暢。

2.面試

按招聘職位1:3的比例,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面試)人選。若最後一名出現並列,則並列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專業能力測試(面試)者,取消專業能力測試(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內容:主要測評考生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和情緒控制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應聘者的適崗能力等。面試內容以人民出版社現行發行的高中必修教材為依據。

面試方式:採取現場講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準備時間為40分鐘,現場講課時間為20分鐘(其中講課15分鐘,回答提問5分鐘)。面試講課內容在考生面試準備開始時現場隨機抽籤確定。面試時,考生須使用普通話。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對考官評定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面試考官應在評分表上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後成績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由考官組寫出書面報告,並報送縣人力社保局備案。因各種原因導致僅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對因降低開考比例未形成競爭的招聘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還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類型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成績,方可確定為進入體檢環節人選。面試工作嚴格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時間:2018年3月18日8:30開始,地點另行電話通知,並在專業科目測試地點張榜公佈。

3. 考試考核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採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每項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4.確定擬聘對象

按招聘崗位指標數和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1:1)確定擬聘對象。進入擬聘對象最後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按專業科目成績高者、學歷高者優先。若上述情況和成績均相同,則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教委組織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結構化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最終擬聘對象。

考試考核總成績、擬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名單在考點當天18:00前公佈,並於整個考核環節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三)簽訂協議

確定為擬聘對象者,考核當天現場簽訂擬聘協議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請2018年應屆畢業生務必自帶)。

擬聘對象若經確認自動放棄擬聘資格者,經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委研究同意,其缺額在考試考核合格者當中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遞補。

(四)體檢

簽訂擬聘協議者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複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複檢)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五)資格複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將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交城口縣教委人事科402室進行資格複審,2018年7月31日前將個人檔案郵寄到城口縣教委檔案室。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取消聘用資格。若資格複審不合格產生的缺額,按該報考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資格複審合格的考生,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教委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實行崗位任職迴避等情況進行考察。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崗位,不予遞補。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程序報經城口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對有嚴重問題並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迴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並及時查詢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本簡章由城口縣人力社保局、城口縣教委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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