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

合川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

發佈時間:2018-02-13 17:26:08

合川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提高整體素質,加快合川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其中: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合川區委黨校等單位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合川區考核招聘衛生高層次人才崗位條件一覽表》、《合川區考核招聘衛生緊缺實用人才崗位條件一覽表》(以下均簡稱《一覽表》,附件1、2、3)。

三、招聘範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 符合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5.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6. 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前一天;

7. 自願在合川區服務5年以上。

(二)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合川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網上報名

本次所有招聘崗位均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簡章》要求的“招聘範圍和條件”,以及《一覽表》中各個招聘崗位的報考要求和條件,結合本人情況,選擇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條件的一個招聘單位或招聘崗位報名。特別提醒: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報考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要求中設置的專業要求,確定本人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後,才能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認為本人所學專業符合崗位專業要求,但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名稱不一致的,應先徵求招聘機關(單位)同意後,方可報名。《參考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與職位要求的專業相近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經招錄機關(單位)審核同意予以認可後,可以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

1. 承諾誠信報考。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本次網上報名不進行資格審查,只審核電子照片,面試前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時須填寫《合川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適用於所有考生)》(附件5),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註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並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8年3月12日至3月19日18:00前登錄http://61.186.167.227/hckhzp/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操作說明http://61.186.167.227/hckhzp/czsm.doc)。服務器關閉申請時間:2018年3月19日18:00。 報考人員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須按照報名系統提示,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並上傳標準登記照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電子照片由合川區人力社保局進行審核,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若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而未能審核通過,視為報名不通過。因電子照片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8年3月21日18:00前進行修改,重新等待審核。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後要及時登錄系統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通過後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五、現場資格審查

1.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30日上午9點—12點,下午2點—6點。

2. 現場資格審查地點:重慶市合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21室(合川江城大道236號)

3. 現場資格審查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合川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5)一份,本人畢業(學位)證、身份證、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進入考核。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直至取消聘用資格。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將在資格審查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合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佈。

六、考核

考核採取專業知識測試、業務能力操作、面試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考核總成績100分。總成績為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成績均採取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面兩位小數面試考官對考生考核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後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並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考核暫定於2018年4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名額,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考核總成績低於60分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以及《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合川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因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合川區人力社保局的統一安排和要求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和是否有迴避情況進行復查。考察及以後環節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有關本次招聘公告、現場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請登錄合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crlsb.hc.gov.cn/)查詢。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合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准考證號、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經合川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於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衛生事業單位個別崗位要求的規培證未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合川區服務5年以上(在招聘單位服務不得少於2年),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並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3年內不得報考合川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並將不誠信情況記入本人檔案、支付違約金、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等。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結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迴避制度。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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