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區)“兩委”換屆
“五選十不選”
農村(社區)“兩委”換屆事關重大,關乎黨的事業興旺,關乎農村的長遠發展,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在這次換屆選舉中,廣大黨員和人民群眾都要堅持五個過硬,即“五選十不選”:
1.政治素質過硬,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發展本領過硬,適應鄉村振興戰略和城市化發展需要,有見識、有頭腦、有闖勁,能夠帶領群眾共創美好生活。
3.協調能力過硬,作風民主,辦事公道,善於做群眾工作。
4.服務水平過硬,有較強的宗旨意識,對群眾有感情,熱心為群眾辦實事好事。
5.作風品行過硬,為人正派、品行端正,嚴於律己、遵紀守法,勇於負責、敢於擔當,自身形象好。
堅決反對把下列十類人員
推選為村“兩委”候選人
1、 被判處刑罰、現實表現不好的。
2、 欺壓群眾、橫行霸道、群眾反映強烈,涉及“村霸”、宗族惡勢力、黑惡勢力的。
3、 參加邪教組織,從事地下宗教活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的。
4、 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超過有關任職限制期限,以及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立案調查處理的。
5、 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違法手段參選的。
6、 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蠱惑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7、 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至今未撤銷的。
8、 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9、 原村幹部近3年內被責令辭職和民主評議連續兩次不稱職的。
10、患有嚴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
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
“十一條禁令”
1、嚴禁以暴力、威脅、欺騙、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妨礙黨員和村(居)民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嚴禁拉票賄選,搞非法串聯;
3、嚴禁以砸毀票箱、撕毀選票、衝擊選舉會場等手段破壞和妨害選舉;
4、嚴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勢力或者黑惡勢力干擾、操縱、破壞選舉;
5、嚴禁參與或指使他人避會抵制、跟蹤監視、虛假委託、張貼大字報、分發傳單等不正當活動;
6、嚴禁採用誣告陷害、誹謗中傷他人,或製造和傳播小道消息擾亂換屆工作;
7、嚴禁對選舉工作中存在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控告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8、嚴禁借換屆之機,突擊花錢或私分公款公物、濫發獎金、補貼或紀念品,進行公款旅遊、公款吃請,或向候選人(自薦人)、當選人員索要錢財、吃請等行為;
9、嚴禁在換屆前頻繁接轉黨員組織關係、突擊發展黨員;
10、嚴禁換屆後不移交工作、印章、賬本、檔案和有關事務;
11、嚴禁黨員幹部隱瞞、包庇、袒護換屆選舉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對違反“十一條禁令”的行為,要結合“掃黑除惡”、整治村霸村鬧,依法嚴懲;是村(社區)“兩委”換屆候選人(自薦人)的,一律取消資格,當選的宣佈無效;是黨員的還要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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