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構建信用評價體系

6月1日,我市在市政府新聞發佈廳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正式公佈《鄭州市工業企業環境監管信用評價計分辦法(試行)》《鄭州市施工揚塵監管信用評價計分辦法(試行)》《鄭州市建築垃圾清運企業信用評價計分辦法(試行)》。昨日,市環保局、市城建委、市城管委有關負責人對三個《辦法》進行了解讀。

三《辦法》分別對工業生產、建築施工、建築垃圾清運等領域的企業及個人環保信用評級情況設定“紅榜”“黑榜”,並依此對相關企業及個人實施懲戒或獎勵。

市環境攻堅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我市首次運用信用約束手段,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部門、跨領域的違法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旨在引導和促進企業誠信守法經營、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和環境汙染防治責任。

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三個《辦法》相同的是,環境監管信用評價基準分均為100分,“黑榜”界限為60分,當企業環保信用評分低於60分時,將被列入“黑榜”失信名單,通過政府網站或相關媒體進行公示,並推送至鄭州市社會信用信息平臺,接受信用建設成員單位的聯合懲戒。三《辦法》均出臺了詳細的量化積分明細,同時也明確,信用評價計分按照百分制進行,計分週期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滿一週期,扣分情況自動清零,不轉入下一週期。

入“黑榜”或影響金融授信

《鄭州市工業企業環境監管信用評價計分辦法(試行)》規定,被列入環保失信“黑榜”的企業,相關部門將對其加大執法監察頻次,暫停各類環保專項資金補助。金融機構將對其審慎授信,在其環境信用等級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貸款,並視情況逐步壓縮貸款,直至退出貸款。

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列入“黑榜”失信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負有直接責任人員,不能推薦為人大代表候選人、政協委員人選,不得參與道德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的評選,在各類評先表彰中實施“一票否決”。

失信企業重大項目招投標受限

《鄭州市施工揚塵監管信用評價計分辦法(試行)》規定,對於入“黑榜”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除同步推送至鄭州市社會信用信息平臺,並接受聯合懲戒外,企業還將被限制參與鄭州市重大項目的招投標資格。市城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對建築領域企業是一項非常嚴格的規定,《辦法》實施後,企業會切切實實感受到環保的壓力。

垃圾運輸車及駕駛員均有評分

市城管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鄭州市建築垃圾清運企業信用評價計分辦法(試行)》的出臺,對於一直是老大難的“黑渣土車”問題將給予有力打擊。《辦法》明確,對於在執法檢查中查處的未經核准從事建築垃圾清運的企業和車輛,企業法人、車輛信息將被錄入建築垃圾清運信用評價管理平臺,並依法對該企業給予警告,進行行政處罰。第二次被執法部門查處的,將企業列入“黑榜”失信名單。

此外,《辦法》還會對車輛駕駛員的信用進行評價。駕駛員違反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的,實行一分雙扣,即對駕駛員扣分的同時計減其所屬企業的分值。駕駛員分值低於60分時,取消該車建築垃圾特許經營資質,扣減所屬公司車輛名額,該車駕駛員不得再進入我市建築垃圾清運市場。

守信激勵享受諸多利好

與“黑榜”的懲戒相比,環保工作做得好被列入“紅榜”的單位,則能享受諸多利好。

《鄭州市工業企業環境監管信用評價計分辦法(試行)》明確,連續兩年評分為100分以上,且年度內沒有失信記錄的企業可進“紅榜”,進榜企業可獲得優先安排環保專項資金或者其他資金補助,新建項目需要新增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時,將予以優先安排。

《鄭州市施工揚塵監管信用評價計分辦法(試行)》明確,誠信評價評分為滿分的施工單位,在橙色及以下重汙染天氣預警管控和“封土行動”期間,經批准可進行含土石方類的施工作業;被列入“紅榜”的建築垃圾清運企業,則在政府投資工程的垃圾清運項目招投標中有優先資格等。

本著提升企業環保守法誠信意識、引導企業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和大氣汙染防治責任的目的,三個《辦法》均建立了“黑榜”修復機制。對列入環保失信“黑榜”的企業和個人,在懲戒期間主動要求撤出聯合懲戒的,在提供材料證明其良好信譽情況和已改正相關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經核實符合要求,可縮短其“黑榜”公示期限,但公示期限最短不得少於三個月,兩次列入“黑榜”的單位則失去縮短“黑榜”公佈期限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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