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70號)和財政部下發《關於推進地方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5〕15號) 文件精神,貴陽市審計局在今年的同級審工作中,將部門存量資金的規模、構成、盤活和上繳情況,作為審計的重點內容之一,以盤活存量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經對貴陽城鄉規劃局2017年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往年度存量資金未進行清理上繳財政347.65萬元,貴陽市審計局按有關規定下達審計決定,已督促相關單位及時足額上繳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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