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離開後,你還痛嗎?”
“我以為雲淡風輕,一切都過去了,當他發來消息說他要結婚了,心還是扭七扭八的撕扯著痛了”
女人的前半生都在面臨著一個選擇題——“選擇自己愛的人,還是愛自己的人?”
每一次聽到那個人的消息,都恍惚無神。
像個祥林嫂一樣,細數著那些痛苦的回憶。
不同的是,祥林嫂說著說著,自己都麻木了。自己那點痛苦,怎麼回憶都是想不通,怎麼就沒有在一起了呢?
有人說,最後沒有在一起,只能說明愛得不夠深。
可不夠深的愛情裡,怎麼滿是淚水。
女人,是什麼?
就像李宗盛歌詞裡說的那樣。
“女人,
總是等到夜深
無悔付出青春
他就會對你真
女人
永遠不要多問
她最好永遠天真
為她所愛的人”
可是女人,容易一往情深,總是為情所困。
這是女人的特質,也是女人可愛的地方。
有一天,她會渾身遍體鱗傷地躺在那個愛她的男人的懷裡,想著那個把她傷的遍體鱗傷的人。
問問身邊的人,她們的答案都是選擇那個愛自己人的人,終了一生。
“愛的累了,想歇一歇”
“前半生光愛別人,後半生該讓別人來愛自己了”
“找個條件不錯,不愛的人結婚,互不干涉,多棒。
不會有太多莫名的情緒,不會在對方半個小時不回你消息的時候就憂心忡忡,不會想著他心裡是否有著紅白玫瑰,也不會因為愛把自己低到塵埃裡。”
“不愛,就不會有傷害,也不會讓自己變成自己最討厭的那種女人:死纏爛打,為愛而活,可憐得別人噁心。”
可是也有人說,“女人啊一定不要委屈了自己,活一輩子,在能力範圍內一定要買更多自己喜歡的東西,一個愛的男人,和一段好的婚姻。”
我覺得,因人而異吧。
年輕時候好好愛一場,為他瘋,為他痛,找個愛的人戀愛,要不年老時候又拿什麼去追憶。
找個愛自己的結婚,然後再愛上他,發現,原來自己不愛那個人的生活也可以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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