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收費站監控員砸車逼停誤傷女童,站長說屬正當防衛,你怎麼看?

香雲墨客


我在三天前已經回答了這個相關問題:

目前,收費站給出的通報是:

從視頻來看,司機肯定是故意逃費在先,這一點毫無疑問;而且從其動作嫻熟程度來看,有可能多次闖杆逃費;至於其未掛號牌的原因,警方很容易就能調查出原因;而對其在法律上定性,則應該由警方來做結論。

同樣,工作人員攔車時扔沙桶和石塊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這一點收費站的通報不能作為最終結論。

目前,還不知道警方的調查結果,是否是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甚至涉嫌犯罪,這些都應交給警方來判斷,並做出最終結論。

已經事發多天,也請警方儘快將調查結果公之於眾。



這件事的發展過程其實很簡單,我們先來捋一捋事情的大概過程。

司機方面:

一輛無牌的私家車在過收費站的時候一直朝工作人員攔截的方向駛入,就是絲毫沒有停下來的意識,企圖闖杆不交錢。

收費站方面:

看到私家車的行為之後,收費站一工作人員直接用石頭砸向私家車,結果誤傷車內一名4歲女童。此事發生之後,該站站長稱工作人員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其行為完全和正當防衛的規定所有偏差。

其實這件事也很好搞清楚,雙方是肯定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一個是沒有上牌企圖不交錢過站的私家車,一個是砸傷了女童的工作人員,這是兩個屬性不同的違法亂紀事件,但是後者是在前者的刺激下發生的,所以具體怎麼判還是需要相關人員公平公正的判決。

大貓覺得,怪就怪在該站人員用石頭砸人家的車,該私家車沒有掛牌就上路本來就是違法亂紀的舉動,畢竟要受到懲罰,但是該工作人員不應該在不懂法,不知法的情況下實施暴力。

最後,大貓建議大家平時沒事的時候肚皮舞學習一下法律知識沒有什麼壞處。車子想要上路,手續一定要辦理齊全,請對他人的生命和財產負責任!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我是王大貓。喜歡大貓的可以關注一下啦!

大貓聊三農


再怎麼著也不能用石頭砸人

作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有起碼的判斷力。哈爾濱一處收費站,一輛無牌轎車強行闖卡逃費。收費站工作人員試圖阻攔無果,拿起石頭砸向車子導致車內一個4歲的女孩受傷。簡單的事情經過,涉及兩個問題。

一是無牌私家車逃費,肯定是違反規定的行為。

二是收費員砸傷車內女童的行為。收費員有預見車內人受傷的後果,具有放任的故意,因此可能涉及故意傷害罪。

具體怎樣處罰,第一件逃費的是按照當地高速公路規定進行處罰,第二件事情對收費員的處罰具體看女童的受傷程度。

另一個是正當防衛問題

刑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不否認私家車主未交錢闖杆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但是試想,車主的目的是避費而逃跑,並非衝撞工作人員,沒有不法侵害,何談正當防衛。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這事收費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盡職盡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這事是轎車司機為了省幾塊錢闖卡,害了孩子,這事轎車司機違法,要受到法律制裁,這事,孩子的傷也需要收費站治療,這是我對這件事的基本判斷。

這件事主要是因為這個轎車司機引起,他是罪魁禍首,孩子的傷完全是因為他違法導致,這才是關鍵問題,現在他賊喊捉賊,倒打一耙是很無恥的,孩子的傷應該記在司機頭上,這是一種恥辱。

現在有很多人願意貪這種小便宜,為了幾塊錢臉都不要了,結果害人害己,像他這種行為,闖卡不停車,真要是遇到警察設卡,斃了他都是活該的,但是受害人偏偏是個孩子,這要是司機受傷就大快人心的,自作自受,這是吃瓜群眾最樂於看到的。

媒體報道,這輛車是黑色無牌的尼桑轎車,在經過收費站時沒有繳費,開始的時候,工作人員對司機喊話,但是沒有絲毫作用,後來工作人員跑到了外面,又防撞沙桶擋在車前,司機反而加速行駛,沒辦法用石頭就砸向了該車,結果砸傷了女孩。

這個女孩應該記住他的傷是怎麼受的,是一個貪小便宜且無法無天的人所賜,這事一點都不怪收費站人員,他們很好的執行了公務,逼停了轎車,這是他們的職責,他們必須這麼做。把這個帳記在她爹頭上吧。


韓東言


我們說了不算,站長說了也不算,最終還要看事故的責任鑑定。

站在個人的角度看,我也覺得無牌車主才是罪魁禍首。

1,無牌闖卡就是故意的行為,而且隨後還有撞倒攔阻沙桶的行為,正是無牌車司機的一系列行為才引發了後續事件的發生。

2,無牌車主本人是知道女童在車內的,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應該知道自己闖卡逃費的行為有可能發生意外,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他顯然是失職的。

3,收費站工作人員隨後撿起石頭砸車到底屬不屬於正當防衛,還要根據當時的情況來判定。如果無牌車只是想逃走以免繳費用,那麼工作人員砸車的行為顯然是違法的。如果當時無牌車主在逃跑過程中向收費站工作人員衝撞或有類似的威脅行為,那麼收費站工作人員的行為就可以說是正當防衛。

4,此外,還要弄清楚當時收費站工作人員是否能看到車內還坐著女童。如果不知情,顯然不存在故意性,責任也就小很多。如果是知情的,那麼責任就大了。

我想很多人都希望無牌闖卡逃費者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當然,收費站工作人員如果犯了法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畢竟,情理是情理,法律是法律。

估計這件事情最後會以雙方的調解收場,希望無牌闖卡男子能夠為此付出更大的代價,那樣才能警示後人。


夜雨如書


扯淡!車闖杆你可以報警,但憑什麼砸人車,還砸傷人。這就是故意毀壞財務外加蓄意傷人。





車輛闖杆你可以用一些阻攔設施攔截,也可以報警。駕駛員也沒朝著人撞,你拿石頭砸人家車,這叫什麼正當防衛。故意傷害還差不多。

我雖然不是什麼法學專家,但我也知道正當防衛必須伴隨不發人身侵害的發生吧。除了闖杆逃費,我沒發現車主有什麼對站內工作人員的身上傷害行為,沒有傷害,何來防衛?你防誰呢?

我看主動傷害他人的是站內工作人員。司機逃費你可以報警啊,可以阻攔。但你明知道車裡有人還拿那麼大的石頭往車裡扔,這是阻攔嗎?這是防衛嗎?這擺明了故意毀壞財務外加蓄意傷人。


汽車發生闖杆這種異常行為你們應該報警或是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控制住闖杆車輛。這種反常的闖杆行為萬一有其他原因呢,比如搶劫偷盜車輛或綁架等犯罪情況等。你倒好,一石頭上去,如果車內有人質也讓你一磚呼死了。說白了就是站內工作人員法律觀念淡薄,不要找這麼多借口為自己開脫。


朱鐵平


這位爸爸闖卡可憐了自己的孩子,我看這次闖卡也沒有省費用,反而倒搭了不少,又得修車,又給孩子治療

為什麼工作人員會砸車

據瞭解,這輛車是黑色無牌的尼桑轎車,在經過收費站時沒有繳費,開始的時候,工作人員對司機喊話,但是沒有絲毫作用,後來工作人員跑到了外面,又防撞沙桶擋在車前,司機反而加速行駛,沒辦法用石頭就砸向了該車

當時這個車中有他的老婆和孩子,據判斷,他的孩子應該在左邊老婆右邊,這造成了孩子的臉部受了傷,工作人員也會配合治療的,現在已無大礙,不知道毀容了沒



站長說這是正當防衛,我覺得這說的有點不恰當,受傷的人是孩子,她是無辜的,如果受傷的人是司機,或許可以勉強說得過

拿石頭砸人也是不正確的,這造成了人員受傷,也需要給人家賠償的,如果你砸的是瀋陽驢踢的那輛奧迪車,我估計你一年都白工作了,另外司機也受到了罰款


這次我想家長也是非常後悔的,如果孩子的臉上留下疤痕,做父母的會後悔一生的,還是遵守交通規則吧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360, "file_sign": "67545d5401ca503b5b7cddbe80d9d5a1\

知其不可而為之吖


小汽車闖卡屬於違法行為,但拿石頭砸車肯定不屬於正當防衛,收費站員工誤傷女童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涉案的小汽車闖關衝卡先是違法在先。現實中確實有不少車主在經過收費站時,緊跟在別的車後面衝卡。這種衝卡的行為極其危險,同時也是違法的。

第二作為收費站而言,我理解他們的處境,確實非常痛恨這種衝卡的行為。但是追繳欠費有很多種方法,例如報警處理,通知下一站攔截等。新聞中也可以看到衝卡汽車有向收費站員工頂撞的描述,但是他人的違法行為不是扔石頭的理由。

第三收費站員工扔石頭的行為就使事情的性質變了味。如果單純砸壞汽車就屬於侵害公私財物,像這樣傷了人就屬於故意傷害了。因為在法律上,雖然他扔石頭是朝著汽車,但會推定他故意傷人,所以如果小女孩傷勢夠重,收費站員工會被刑事追責。


律師獨角獸


黑龍江收費站監控員砸車逼停誤傷女童,站長說正當防衛,本人認為是惡意傷人!

其一,監控員用石頭砸車,且隨手撿到石頭(一般來說收費站周圍是不可能找到石頭的),證明監控員是已經準備好咂車的石頭了,這應該叫做有預謀的惡意傷女童,決不是正當防衛。

其二,即使無牌、逃票,也不能釆取下三爛、沒有素質的方法去拿石頭砸車,這跟流氓地痞有什麼區別?!即便車主逃票,監控員也沒有資格去砸車,且已經將小姑娘砸傷,畢竟已經觸犯了法律,應該進行嚴肅處理,以儆效尤。


海風52044926


其實這件事,小女孩是無辜的,本來沒注意到小女孩!看報道報道的!他們也承擔了所有費用!

來談談車,在勸解的情況下,堅持衝卡,沒有牌照就是違法行為!我覺得收費員沒啥錯!

我們假設下,如果車裡的人是運毒的,車是偷來的,或者又是拐賣小女孩的?那麼是不是等他跑了我們再去報警追查?

我想絕對有人說可以在前面攔住!請問下,卡都衝了,就不能再衝,或者半路下車逃跑!一旦在上面出現更大的事故誰來負責!

那時候更多的人會說,我上高速路錢交了,為啥還讓無牌照的車上去???告他們監管不力!

如果說他們沒有執法權這些,不能這樣做!

那麼請問各位,當你家裡小孩東西被搶了,你是向周圍的人求救還是等他跑了再去報警追查!因為那些人沒有執法權!

又順便問一句:大家有車的會不會不掛車牌,去衝卡????我想不會吧!一般犯事或者心虛的人才這樣做吧!

再來談談車主,一個父親,帶著自己孩子做出這樣的事情,他配做父親嗎?出事了就開始不饒人了,當他做那些事情的時候他想過沒有?萬一衝卡的時候出現事故那時候該怎麼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