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賭球團伙被端 涉案資金3.2億 有人輸得離婚、賣房

北京一賭球團夥被端 涉案資金3.2億 有人輸得離婚、賣房

北京一賭球團夥被端 涉案資金3.2億 有人輸得離婚、賣房

北京一賭球團夥被端 涉案資金3.2億 有人輸得離婚、賣房

利用網絡賭球斂財,發展多級代理招賭客,有賭客輸得離婚、賣房;警方抓獲涉案人員46名

2018年世界盃足球賽正在火熱進行中,其間有人員利用網絡組織賭球,開展違法犯罪活動大肆斂財,部分參與者深陷其中。

7月5日,北京警方打掉一特大網絡賭球犯罪團伙,控制涉案人員46名。據初步統計,世界盃開賽以來,該團伙涉賭的資金流水達3.2億餘元。

有賭客離婚、賣房產

北京一賭球團夥被端 涉案資金3.2億 有人輸得離婚、賣房

工作的幾家公司倒閉後,今年40多歲的北京人張某某,開始以賭博為生。

“他自己也賭球,並逐漸從賭客發展成莊家,後來直接與境外賭博網站聯繫,今年2月起成為中國境內賭球的總代理,發展下線並組織境內參賭人員投注。”民警介紹。

經專案組偵查瞭解,在世界盃期間,以張某某為首的6人活動更加猖獗,涉嫌利用賭博網站,在北京發展下線會員,在網上投注進行賭球、百家樂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賭徒長期沉迷其中。“一名女性因為賭博離婚,名下房產變賣,開的公司也黃了。只今年輸贏就達到幾百萬,尤其世界盃期間,賭博的頻率和金額呈數倍增加。”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該團伙作案有以下規律:與境外賭博網站勾連,獲取賭球高級賬號代理權,得到專用用戶名、密碼用於投注,藉以斂財;通過微信等發佈每日比賽球隊對陣情況、“盤口”信息、下注輸贏賠率,並逐步發展代理和會員進行賭球。

賭客按賠率和對比賽結果的判斷,通過電話和微信向張某某團伙投注,比賽結束後按比賽結果和下注情況,結算賭資。

此外,賭博網站按投注金額根據提前約定的比例,將賭資返還給張某某團伙(俗稱“返水”),涉賭團伙還以“抽水”(注:從賭徒投注金額中按比例抽取提成)形式從參賭的大額資金流水中牟利。

發展多級代理招賭客

網絡賭球採取金字塔結構的多級管理方式。民警介紹,最頂端的境外博彩公司開設網站及APP方便賭徒進行賭博,以張某某為中國大陸總代理,逐步發展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由代理尋找個體賭客下注。

專案組偵查中發現,團伙涉案人員有明顯的地域性,基本和張某某同一地域。“他發展下線有要求,最基本的是要互相瞭解和信任,因此下線基本是其親戚朋友;此外,下線還必須有一定經濟實力,並且有社會活動能力,可以再拓展下線並招來賭客。”

賭球方式有很多種。據瞭解,除了國際推薦的賠率制定“勝平負”、“比分”等常見玩法,張某某還提供其他多種玩法;賠率也非固定不變,為規避風險,莊家會隨著賽程隨時改動。賭客只需在比賽前及比賽期間告訴莊家押注內容,賭資在賽事結束後結清。

與傳統的賭博不同,網絡賭博人員通過微信等即時聊天工具聯繫,同時通過移動支付和銀行轉賬等方式下注。為避免破綻,張某某與境外網站聯繫時,甚至會通過特殊通道,進行大額的現金交易。

46名涉案人員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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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客贏了莊家一般都會給錢,以此吸引更多賭客。而賭客輸了不給錢,則又滋生催債、高利貸等。”民警介紹,與其他網絡賭博相同,儘管賭徒有輸有贏,但莊家永遠保持在不敗位置,其利潤來源於“抽水”。

7月5日凌晨5時許,200餘名警力組成50個行動組開展收網行動,共抓獲涉案人員46名,其中刑事拘留14人、行政拘留21人,其餘人員正在審查中。同時起獲手機、電腦、賬本和銀行卡等大量涉案物品。

據初步統計,自本屆世界盃開賽以來,該團伙涉賭的資金高達3.2億餘元。其中3億元涉及賭球資金,2000餘萬元是團伙參與境外網站其他賭博活動資金。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工作中。

北京警方提示,網絡賭球屬於違法犯罪行為,群眾切勿參與,警方將始終保持對各類賭博違法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從國家和社會層面來說,參與境外賭博或者利用互聯網登錄境外網站賭博,資金的交流都是和境外的賭場、賭博網站核算,讓國內積累的社會財富流向境外。”

[講述]

“有人欠五六萬還繼續報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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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吳浩(化名)愛好足球,從“世界盃”開始參與網絡賭球。最初是通過各類網絡APP下注,比賽剛開始兩場,這些APP突然都不能下注了,“顯示系統正在升級中”。

為了繼續賭球,吳浩參與同學的微信下注,每次開場前確定下注金額,等比賽結束後再進行結算。“同學的同學是上家,對方每場抽水5%。上次韓國對德國那場,我贏了1.5萬元,錢到現在都沒給,同學說是上家沒給,沒辦法。”

陝西西安的李某是個小型代理,世界盃開賽前,他經朋友鄭某介紹,開始參與代理買球,“來買球的一般是熟人親朋,很少有人懂球,大都是憑感覺買”。

每場比賽開始前的一小時內,上家會把盤口和水位通過微信發送給李某,然後他再發送給買球的朋友。“賠率和水位會實時微調,但不會有太大變動,有時一場比賽還會有兩個盤口。”

李某介紹,這些人多以“買一點,看球才有意思”為由買球,但隨著賭資越來越多,很多人就收不住了。李某也買球,“前幾場比賽下注特別重,德國和墨西哥的那場我輸了一萬,想回本,所以巴西和瑞士那場又買了兩萬,結果都輸了。”他說,自己下的注和其他人相比算少的,“巴西和瑞士那場,幾個朋友都下了十萬的重注”。

買球代理的利潤來自“抽水”,李某表示通過整個賽會自己掙了幾十萬。“因為都是朋友,我規定在這裡買,每一萬塊我抽二百塊,每場比賽我這裡都有投注,少的十萬以上,多的過五十萬。”

其實,李某上家給的賠率和許多博彩公司有出入,但很多朋友還是會在這裡買,“一是安全,都是熟人,二是可以先報注後給錢。”李某說,如果上家催款,他會先墊付再向朋友要賬,“有人欠了五六萬,還繼續報注。”

[提示]

謹防“球迷”變“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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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記者檢索發現,因賭球引發的詐騙、欠債糾紛、職務侵佔等屢見不鮮,罪名涉及開設賭場罪、綁架罪等。為此,朝陽檢方提醒廣大球迷引以為戒,謹防“球迷”變“囚徒”。

北京市二中院今年5月披露的一起綁架案判決中,沉迷賭球的李某欠債,因職務侵佔罪入獄。出獄後仍惡習不改,又因“賭球欠了高利貸”,以綁架罪獲刑7年。

海淀法院披露的詐騙案判決中,別某因賭球輸光家中財物,並編造妻子離婚、母親生病等各種理由詐騙40多萬,最終獲刑。

“莊家”也逃不過法律嚴懲,北京市二中院今年5月披露的開設賭場案中,鄒某等人通過網絡賭博收取2000餘萬元,因開設賭場罪終審被判5年半至兩年半不等的刑期。

朝陽檢察官王昭介紹,上一屆世界盃中,趙某就因賭球服法。想組局賭球掙錢的趙某,找到於某提供資金並幫助組局,讓朋友們競猜世界盃足球比賽結果向其下注,並利用在某博彩網的註冊賬戶替多人下注賭球,賭資高達85萬餘元。最終因犯賭博罪,趙某於某分別被判一年六個月、八個月,並處罰金。

對於賭球行為,王昭說,被告人完全可以通過正常途徑換取合法收入,卻自以為擁有經濟頭腦,想借足球賽的東風設賭局掙錢,卻因觸犯法律底線而身陷囹圄。

“能日進斗金、穩賺不賠的永遠只有莊家。看似全靠運氣的賭局,實際上每個賠率都經過大型博彩公司龐大的精算師、及數學家團隊縝密的分析和計算。”王昭說,參與賭博的人十賭九輸,不僅輸錢會傾家蕩產繼發刑事案件,組織賭局的人也會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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