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劃分爲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長江經濟帶鋼腰」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長江經濟帶鋼腰”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長江經濟帶鋼腰”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長江經濟帶鋼腰”之稱

荊州,古稱“江陵”,湖北省地級市,是春秋戰國時楚國都城所在地。位於湖北省中南部,長江中游兩岸,江漢平原腹地,是國務院公佈的首批24座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國家園林城市,長江中游重要的港口城市,中南地區重要的工業基地和輕紡織基地,素有“長江經濟帶鋼腰”之稱。

荊州歷史悠久,文化燦爛。建城歷史長達2600多年,是楚文化的發祥地和三國文化的中心。公元前689年,楚文王建都於郢(現荊州市荊州區紀南城),歷20個楚王,定都長達411年,創造了堪與古希臘雅典文化相媲美的楚文化。三國時期,荊州為群雄逐鹿之地,境內三國文化遺存遍

2012年入選“2012年度中國特色魅力城市200強”。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長江經濟帶鋼腰”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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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荊州之名源於《尚書·禹貢》:“荊及衡陽惟荊州”,為古九州之一;以原境內蜿蜒高聳的荊山而得名。荊是古代楚國的別稱,因楚曾建國於荊山,故古時荊、楚通用。沙,始稱津或江津,歷為江陵縣的重要商埠和碼頭。[1]

荊州歷史悠久,早在五六千年前,人類就在這裡創造了大溪文化等原始文化。荊州系楚文化的發祥地,春秋戰國時屬楚。

楚文王元年(公元前689年),楚國遷都於郢(今荊州區紀南城),都郢400餘年。秦屬南郡,定治江陵,故常以南郡喻荊州。

漢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設立荊州刺史部,東西漢時皆屬南郡。

三國時期,魏、蜀、吳三分荊州。後歸吳,定治南郡。

晉永和八年(352年),荊州定治江陵。

南北朝時,齊和帝、梁元帝、後梁蕭銑皆以荊州為國都。

隋開皇二年(582年),因與後梁聯姻,罷總管府;開皇七年並後梁,又置江陵總管;二十年改為荊州總管。大業初,複稱南郡。

唐貞觀元年(627年)屬山南道;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山南道分為東、西道,屬山南東道江陵府,設荊州大都督府,至德後置荊南節度使。上元元年(760年),以江陵為南都,改荊州為江陵府;次年(761年)罷都。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長江經濟帶鋼腰”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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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國時(925年),荊南節度使高季興割據荊、歸、峽三州,稱南平王,國都設江陵。

明洪武九年(1376年)湖廣行省改置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州府改屬河南布政司;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荊州府復屬湖廣佈政使司。

清康熙九年(1670年)置上荊南道,駐荊州府;雍正十三年(1735年)上荊南道更名荊宜施道;光緒三十年(1904年)荊宜施道更名荊宜道。

民國元年(1912年)1月,荊州府裁府留縣,所轄各縣直屬荊宜道;1914年荊宜道更名為荊南道;1921年8月複稱荊宜道。1932年為湖北省第七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1936年改為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區。

近代

1949年7月成立荊州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荊州專區),專署駐江陵縣荊州鎮,轄荊門、京山、鍾祥、天門、潛江、公安、松滋(駐新江口鎮)、江陵等8縣;同月,析江陵縣之沙市鎮建沙市市,屬省轄市。同年設沔陽專區,專署駐沔陽縣(1951年駐沔陽縣新堤鎮),轄沔陽(駐仙桃鎮)、漢川、漢陽(駐蔡甸鎮)、嘉魚、蒲圻、監利、石首等7縣及新堤辦事處。

1950年撤銷新堤辦事處,改設新堤鎮,歸沔陽縣領導。

1951年5月26日,荊州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改為“湖北省人民政府荊州區專員公署”;同年,撤銷沔陽專區,將沔陽(駐仙桃鎮)、監利、石首3縣劃歸荊州專區;漢川、漢陽2縣劃歸孝感專區;嘉魚、蒲圻2縣劃歸大冶專區。

1952年由沔陽縣析置洪湖縣,駐洪湖。

1953年由公安、松滋、石首3縣析置荊江縣,駐陡湖堤;同年2月,五三農場成立;7月1日,全國第一次人口普查,荊州地區總人口541.02萬人。1955年撤銷荊江縣,併入公安縣,公安縣遷駐原荊江縣址陡湖堤,原公安縣城關改名為南平鎮;同年,沙市市劃歸荊州專區管轄。1960年以江陵縣的沙洋鎮設立沙洋市,由荊州專署領導。

1961年撤銷沙洋市,改設為沙洋鎮,劃歸荊門縣領導。1968年3月27日,荊州地區革命委員會成立。

1970年,荊州專區改稱荊州地區,地區駐江陵縣,轄沙市市及江陵、荊門、鍾祥、京山、監利、石首(駐繡林鎮)、天門、潛江、沔陽(駐仙桃鎮)、洪湖(駐新堤鎮)、公安(駐陡市鎮,即原陡湖堤鎮)、松滋(駐新江口鎮)等12縣。

1975年全地區“撤區並社”,撤銷119個區(鎮),將721個小公社合併為221個大公社。

1978年10月,撤銷荊州地區革命委員會,設立地區行政公署。

1979年沙市市改由省直轄;由荊門縣的城關鎮及附近地區設立荊門市,由荊州地區領導。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長江經濟帶鋼腰”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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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3月,全區開展“政社分開,建立鄉政權”,公社、管理區、生產大隊和縣轄鎮分別改為105個區,596個鄉,5720個村和58個縣轄鎮;8月19日,國務院批准荊門市升為地級市;撤銷荊門縣,將荊門縣的行政區域併入荊門市(1985年設立東寶區、沙洋區)。

1986年5月27日,國務院批准撤銷石首縣,設立石首市(縣級)。

1987年7月31日,國務院批准(國函[1997]130號)撤銷洪湖縣,設立洪湖市(縣級)。

1987年9月28日,公佈省批准的撤區並鄉方案:全區設鄉鎮和市轄辦事處240個,其中鄉67個、鎮158個、辦事處15個。1990年7月1~10日,開展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區總人口為10919475人,總戶數2601461戶。

1994年9月29日,國務院批准:撤銷荊州地區、沙市市、江陵縣,設立荊沙市(地級)。荊沙市新設沙市區、荊州區和江陵區。沙市區轄原沙市市的解放路、崇文路、中山路、勝利路、朝陽路5個街道辦事處和立新、關沮、聯合、羅場4個鄉;荊州區轄原江陵縣的荊州、川店、馬山、李埠、彌市5個鎮和紀南、八嶺山2個;江陵區轄原江陵縣的郝穴、觀音壋、岑河、資市、灘橋、熊河、白馬寺、沙崗、普濟9個鎮和馬家寨、秦市2個鄉。荊沙市轄原荊州地區的松滋縣、公安縣、監利縣、京山縣和新設的沙市區、荊州區、江陵區。原荊州地區的仙桃市、潛江市、天門市、鍾祥市、石首市、洪湖市由省直轄。湖北省政府批准,鍾祥市、石首市、洪湖市由荊州市代管。

1995年12月29日,民政部批准撤銷松滋縣,設立松滋市。

1996年11月20日,國務院批准將荊沙市更名為荊州市。

1996年12月2日,國務院批准將荊州市管轄的京山縣劃歸荊門市管轄和將荊州市代管的鐘祥市劃歸荊門市代管。

1998年7月2日,國務院批准撤銷荊州市江陵區,設立江陵縣。縣人民政府駐郝穴鎮。

2001年,荊州市轄荊州、沙市2個區,公安、監利、江陵3個縣和松滋、石首、洪湖3個縣級市。全市轄103個鄉鎮、l2個街道,421個居委會、2927個村委會,24476個村民小組。全市國土面積14067平方千米,其中市區面積l558平方千米,市區建成面積53平方千米。

2004年末,全市轄2個市轄區、3個縣,代管3個縣級市,共有12個街道、88個鎮、14個鄉[2]。

截至2012年10月,荊州市下轄荊州、沙市兩區,江陵、公安、監利三縣和松滋、石首、洪湖三市,和一個經濟開發區荊州經濟開發區,總人口640萬,其中中心城區面積66.4平方公里,人口90.42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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