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優良作風,改進作風從嚴

我們黨始終強調黨的作風建設,堅持發揚民主作風,要求全體黨員幹部面向全體人民群眾吸納意見和建議,改變“家長制”作風,充分落實民主要求。延安整風以“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為宗旨,之所以能夠在黨內產生深遠影響、修正黨內出現的不正之風,就是因為我們認真地系統地貫徹了批評和自我批評。“我們要發揚正確的批評,反對不正確的批評,這就是整風”。正是貫徹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在反省中傳播了民主作風,確保了批評和自我批評的順利進行,減少了決策失誤。

1945年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中提出了“三大作風”,即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作風,和人民群眾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作風以及自我批評的作風,成為全體黨員幹部統一奉行的行為標準。新中國成立前,為了經受黨的作風建設新的考驗,毛澤東向全黨提出了堅持“兩個務必”的要求,為預防黨員幹部思想失守、防範黨員幹部作風下滑、肅清不良作風、維護黨組織內部的生態環境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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