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支付風險高 法官給您來支招兒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民四庭晉怡法官走進《法官來了》直播間,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和網友們一起聊移動支付的法律風險防範,從“賬戶資金安全的風險”、“電子證據舉證困難的法律風險”、“個人信息和隱私的洩露風險”三個方面分析了移動支付相關的法律問題,並在講述這些案例的過程中向廣大網友給出相關的建議與提示。

賬戶資金安全的風險

由於移動支付是依託移動網絡和智能手機等共同完成的,因此其本身的安全性就存在一定的隱患。一方面,網絡可能因黑客入侵而導致資金被盜,另一方面也可能因為用戶對手機、身份證、賬戶、密碼等保管不善造成賬戶資金被盜。

01錯誤轉賬追討難的風險

孟先生想給自己的愛車購買車輛保險,經過與保險業務員溝通,決定以支付寶轉賬的方式繳納保險費,孟先生由於操作失誤,把支付寶賬號輸錯了數字,誤將5500元的保險費轉到一個陌生人的支付寶賬戶,因為支付寶轉賬無需收款人點擊收款,錢就自動轉賬成功了,支付寶平臺也無權撤回。多次聯繫收款人和支付寶客服未果,孟先生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陌生人還錢。最終法院認為,陌生人沒有合法依據獲得5500元,屬於不當得利,判決這位陌生人返還5500元。

晉怡法官提示

這是一起典型的因為錯誤轉賬導致的返還不當得利糾紛。在我們的面對面的現金交易中,給錯錢是很少出現的,但在移動支付中,因賬號輸錯或者錯誤操作而錯誤轉賬的情況很容易出現,這時候在茫茫人海中,要找到這位收錯錢的當事人,十分不易。這就需要我們在

轉賬的時候認真核對對方的賬號信息,轉賬成功後及時向對方核對,並保留轉賬證據,同時應該注意設置移動支付的密碼和驗證方式,設定轉賬支付限額,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個人資金安全。

02資金被盜刷的風險

移動支付是藉助移動網絡和智能手機進行支付,一旦出現手機被盜、中病毒或者被他人擅自操作,很可能造成資金被盜。接下來的三起案例均是利用支付寶實施盜竊的案件。被害人均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盜刷支付寶,損失高達數萬元。

案例1

A和B是好朋友,A拿B的手機玩,發現B的支付寶沒有設置登錄密碼 ,A就想到了用B的手機給自己的支付寶賬戶發紅包的方法,於是,當晚他用B的手機,給自己的支付寶賬戶發了200多個紅包,從B的支付寶裡提走4萬多元。最後A捲款逃跑,過了三四天後,B才發現自己的賬戶餘額少了好幾萬元。

案例2

某天早上,君君被三條銀行提醒短信驚醒,信息顯示她在昨晚消費了一萬多元人民幣。君君隨後趕到銀行查詢,被告知自己的銀行卡綁定了一個其並不知道的支付寶,多方查詢後,君君發現,這個支付寶賬號預留的電話竟是自己的室友小張的。

原來,小張是用君君的身份證信息註冊了一個支付寶賬號。她又假裝要君君用支付寶給自己交話費,恰巧君君的支付寶裡沒錢了。這時,小張暗示可用銀行卡進行繳費。毫無防備的君君將自己的銀行卡號告訴了小張,隨後,小張又讓君君把銀行發送到她手機上的驗證信息告訴自己,君君沒有多問就照做了。得到了銀行卡號、驗證碼。又用君君的身份信息註冊了支付寶賬號,小張一步步操作,成功綁定了銀行卡,並從君君卡里轉走一萬多元。

案例3

張某在前一天晚上因喝多了就不慎將手機遺失,早晨起來補卡後登入自己的微信,發現自己微信的6600元全部被轉到一個叫“花好月圓”的賬戶內就報警了。經過警方偵查,民警也將嫌疑人袁某抓獲了,袁某稱,他在一小巷子裡撿到一部手機,手機沒有設置鎖屏碼,便直接登入了張某的微信。看到微信餘額後,正好手機話費沒了,就試著用張某的手機給自己充話費,因為不知道密碼,就隨便試了一個“123456”,沒想到就成功了,於是,袁某將張某全部的微信餘額都轉到自己的賬上。

晉怡法官提示

以上三個案例,是三種資金被盜刷的情況,關於如何防止資金通過移動支付的方式被盜刷,大家要做到:一是手機要設置鎖屏密碼;二是支付軟件不要設置自動登錄,取消記住用戶名的設置;三是設置支付密碼,儘量不要使用免密支付功能,而且支付密碼最好不要用自己的生日、手機號碼,比較容易被破解;四最好還設定消費限額,防止損失的擴大;五是更換手機號碼的時候,要及時解除微信、支付寶等網上支付平臺與手機號的綁定,從而有效避免移動支付賬號被盜取盜刷的發生。

03遭受網絡詐騙的風險

利用二維碼進行網絡詐騙的騙局可以說層出不窮,花樣百出,像騙子在自動售貨機、共享單車上粘貼詐騙二維碼的騙局已經很多,晉怡法官講述了兩個相對新型的二維碼詐騙案例。

案例一:一個週末,李先生開著自己的私家車去朋友家做客,看到小區周邊道路停滿私家車,他也就把車停在了路邊。從朋友家出來,李先生卻發現自己車的擋風玻璃上多了一張印有二維碼的“違章停車通知單”通知單的格式和之前的罰單格式一樣,也蓋著交警支隊的公章,李先生就以為多了二維碼交罰款是便民措施,於是就用手機微信掃描了二維碼付款,手機立刻轉入支付界面,金額為200元,還有某交通支隊的字樣,便信以為真繳納了罰款。實際上是一個騙局。

案例二:武漢某地的警方就接到多名店主報警,說一名男子在購物時使用了支付寶付款,但至今這些貨款都沒有到賬。經過調查,這名男子,每次都是買香菸,而且是比較貴的香菸,一買就很多條,每次他都通過支付寶掃碼支付,還把支付成功的截圖發給店主看,店主就以為支付成功了,實際這名男子是使用一種造假軟件,使用這種軟件,只要輸入對方的支付賬號和支付金額,就能生成支付成功的圖片。

晉怡法官提示

防範網絡詐騙,要做到:一是不輕信,不要輕信網上的優惠信息或抽獎信息,不要隨意點擊來歷不明鏈接或視頻;不要輕信所謂公檢法機構的“安全賬戶”;二是不透露,強化自己的心理防線,不因貪圖小利而受不法分子誘惑,切忌向他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支付信息等;三是不轉賬,絕不向陌生人匯款、轉賬;四是及時掛失、及時報案,如果感覺自己上當受騙,第一時間向銀行掛失,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電子證據舉證困難的法律風險

電子證據舉證困難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移動支付會存在不能確認對方真實身份的情況;二是電子證據容易丟失,無法證明支付過程的問題。

趙女士想買只藏敖看家護院。於是趙女士就在同城網上聯繫了一個叫曹某的男子買狗,經商議,趙女士通過手機支付寶,將購買“藏獒”費用4000元按照指示轉給了一個叫“小靜”的支付寶賬戶。趙女士就發現上當受騙了,抱著狗回到狗廠,協商之後,趙女士把狗退了,店員說會支付寶退款,過程可能需要幾天。但是過了很多天,款都沒退回來。趙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在訴訟過程中,江某和曹某互相推諉,都說小靜這個支付寶賬號和自己沒關係,自己沒收到錢,後來法院也是經過支付寶公司調取名為“小靜”的支付寶賬戶信息,但也聯繫不到這位小靜。可想而知,趙女士的這次維權肯定是漫長又曲折的。

晉怡法官提示

在日常消費時,要做到:一是應儘可能地保留書面憑證,例如合同、發貨單、借據、收據等;二是在需要支付的時候,要支付給交易者本人賬戶,儘可能選擇銀行支付,因為銀行對收付款人及交易記錄都是實名且可以調取的;三是如果必須要選擇移動支付,建議讓收款人當面打一個收條,如果不是面對面的交易,一定要注意核實對方的支付信息,並且讓對方提供真實的身份信息,把支付的證據保存好。

個人信息和隱私的洩露風險

從近年來電信和金融詐騙的發展趨勢看,隨著人們防範意識提高,廣撒網式的隨機詐騙手段已很難得逞,依靠個人信息實施精準詐騙成為主要手段。支付寶曾經發布過相關調查數據顯示,網上支付最常見的風險類型是信息洩露引起的賬戶被盜和網絡詐騙,佔到網上支付風險八成以上。所以說,目前以個人信息為基礎的精準詐騙逐漸成為不法分子盜取資金的主要手段,這也導致個人信息尤其是個人金融信息有很大的購買市場,被大量的非法買賣。

2016年,法院曾判決了這樣一起盜竊案, 5個被告人預謀利用手機木馬程序竊取手機用戶信息後,盜刷用戶銀行卡。為實施犯罪,5人共同出資購買作案使用的筆記本電腦、手機、移動電話卡和木馬程序軟件,並在廣西作案。其中被害人陳某在收到帶有木馬程序的手機短信後,點擊了鏈接,隨後他的銀行卡通過財付通、支付寶網絡平臺被盜刷11 000元。法院經對惡意代碼木馬程序進行司法鑑定,顯示這個木馬程序運行後將在用戶無法察覺的方式向指定號碼發送短信,激活設備後隱藏自身進程,攔截用戶短信,獲取用戶短信內容,聯繫人信息並通過郵件的方式發送給惡意代碼作者,造成嚴重的隱私洩露。後來,這5名被告人均因犯盜竊罪,被判處刑罰。

晉怡法官提示

防範個人信息和隱私洩露的發生,要做到:一是除了第三方支付平臺、運營商本身要完善計算機系統的技術;二是用戶自己也應該對網上的支付操作多加謹慎,不要隨意點擊來歷不明的網站和網頁; 三是安裝手機APP時,一定要認真閱讀授權條款,只要是涉及個人信息和隱私,切記不可大意進行授權;四是少做微信朋友圈來歷不明的小測試;五是個人在使用網絡聊天工具和網上銀行上,儘量按照賬戶的類型,分類管理,不同場景應用不同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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