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汙染舉報獎金 二季度發放8萬元

為鼓勵更多群眾參與到環保監督管理中來,及時向環保部門提供有價值的環境違法線索,河北省環保廳重新修訂了環境汙染舉報獎勵辦法。新修訂的《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汙染舉報獎勵辦法》已於今年6月1日起施行,舉報獎勵的最高金額由原來的3000元提高至5萬元。河北省環境綜合執法局近日發放第二季度舉報獎金8萬元。

“新辦法拓寬了有獎舉報途徑、擴大了舉報範圍、提高了獎勵金額,旨在提高群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的積極性,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及時發現問題、主動尋找問題,也體現了環保部門嚴打環境違法行為的決心。”省環境綜合執法局常務副局長任立強介紹說。

據瞭解,河北省環境汙染有獎舉報辦法實施以來,在鼓勵群眾參與環境汙染治理、有效查處環境違法問題、精準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僅今年第二季度,社會公眾已通過環保舉報熱線、微信舉報平臺、來人來訪等多種途徑向河北省環保廳提供環境問題線索1699件,環保部門對舉報問題及時進行交辦、複查、督辦,確保全部違法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目前,河北省環境綜合執法局已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給予了獎勵,共發放獎金8萬元。

為進一步提高公眾參與監督環境違法行為的積極性,河北省環境信訪辦公室主任姚永有表示:“歡迎廣大群眾繼續通過12369環保熱線,或登錄河北省環保廳官方網站,河北環保發布及河北環境執法發佈微信公眾號舉報平臺等多種渠道投訴舉報環境違法問題,參與環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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