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範》,「規範」了什麼?

本文是“工程總承包之家”的第478篇原創文章

持續分享來自戰鬥一線的思考

新版《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範》,「規範」了什麼?

有關EPC工程總承包的文件出臺了不少,大多核心的內容屬如何大力推進、扶持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政策性導向,真正意義上的全面規範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活動的應該屬《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範》了。

下面就我對該規範部分內容的認識理解,談談粗淺的看法。

該規範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工程總承包的組織;4、項目策劃;5、項目設計管理;6、項目採購管理;7項目施工管理;8、項目試運行管理;9、項目風險管理;10、項目進度管理;11、項目質量管理;12、項目費用管理;13、項目安全、職業健康與環境管理;14、項目資源管理;15、項目溝通與信息管理;16、項目合同管理;17、項目收尾。

總則,該規範是規範工程總承包企業和項目組織管理活動的基本依據,是今後監管部門制定監管總包企業的重要參考基礎依據,規範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工程總承包的組織,對項目組織沒有做指標性的規定,而是相適應的規定,目前情況恐怕主要是與總包管理費相適應。有兩個關鍵詞——“項目經理責任制”、“目標責任書”,理解為是目標責任制內的項目經理負責制更適合國情,即項目部僅就目標(質量、安全、費用、進度、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對總包企業負責。

項目策劃,策劃的核心內容是管理計劃和實施計劃。管理計劃是總包企業內的項目管理規劃(涉及職能部門的配合),故是企業相關負責人審批;實施計劃是針對項目特點及目標的方案性規劃(有涉及與總包合同條文有關的內容),故需發包人認可。

項目設計管理,設計強調了“可維修性”的要求,這在過去很少提到;“設計執行計劃”重要的是兩點,一是技術經濟要求,工程總承包模式的核心就是限額設計;二是設計進度計劃的要求。

項目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應由施工經理負責”,故工程總承包企業(設計單位)項目的施工經理應必配置;編制進度計劃,建立“跟蹤、監督、檢查、報告的管理機制”;

施工費用控制主要是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控制;

施工質量控制的活動主要有:質量記錄、複驗供貨質量、驗證不合格品處理、機械設備的檢查、質量控制的分析與評論、方案審查、參與驗收、評審資料。

施工安全管理應有“安全生產責任制”,且企業對其監督考核落實情況。主要活動有召開安全會議、危險源的管理和控制、施工記錄。

施工變更管理要點,一是符合合同程序;二是進行評估。

對於工程總承包企業(設計單位)施工管理是薄弱環節,實際上它的管理行為是建立在分包施工單位管理基礎性上的工作,工作重點是圍繞合同目標要求做好協調、糾偏、控制工作。

“專人負責管理現場衛生防疫工作”,設專一條款具有導向性。

項目風險管理,企業與項目部對風險的控制行為是在市場行為過程中不斷完善的,因此風險數據庫和項目風險損失事件庫是企業不斷走向成熟的法寶。在沒有上述庫的基礎上的風險識別就只能依靠經驗判斷了。風險的控制過程主要包括識別、跟蹤、監控、應對。目前工程總承包企業(設計單位)項目管理工作的最大短板在施工風險管理上。

項目進度管理,這裡的進度是指整個項目範圍內的進度。有兩項重要工作,一是“定期發佈項目進度執行報告”;二是“修改的計劃工期大於合同工期時,應向項目發包人確認並按合同變更處理”。

項目質量管理,崗位要求設專職質量管理人員,企業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項目部編制質量計劃,“建立質量責任制和考核辦法,明確所有人員的質量管理職責”,“所有人員”估計存在理解分歧。

項目費用管理,重點內容是規範著重提到設置費用控制人員(可不專職),項目部編制費用計劃,費用執行報告。

項目安全、職業健康與環境管理,三個計劃:安全管理計劃、職”業健康管理計劃、環境保護計劃,均需進行控制。明確“項目經理應為項目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應急救援預案,我的理解是,當工程分包為一家施工分包時,上述職責基本等同於分包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的責任,如是分別分包的情況,則需把各分包的職責進行融合、且全覆蓋。

項目資源管理,就目前來講,項目資源的配置情況,起決定性作用的是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費的多少。

項目溝通與信息管理,企業建立相應的系統、程序、制度;項目部制定“溝通管理計劃、信息管理計劃”,收集、處理對各分包的信息、文件進行統一管理,並不是另搞一套。總承包商自身的管理過程資料沒有做明確的存檔要求。

項目合同管理,包括總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管理。項目合同由企業訂立;項目部對總包合同負責履行、對分包合同負責監督與控制。

總包合同履行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對合同文件定義範圍內的信息、記錄、函件、證據、報告、合同變更、協議、會議紀要、簽證單據、圖紙資料、標準規範及相關法規等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

監督分包合同重要的工作是“監控、變更處理、索賠處理及爭議處理”。

項目收尾,明確“由項目經理負責”,主要工作是驗收、結算、資料歸檔。

對於整個項目來說,進度、質量、風險、費用、設計等涉及到如何控制的問題。對於設計院實施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對施工的管理,施工分包單位有控制責任,監理有控制責任,工程總承包也有控制責任,因此,對於控制,一定不是以自我為主。控制是最後一道門檻,大量工作其實發生在協調與溝通上。真到控制這一步,是要採取組織、經濟、技術等措施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對於總承包企業與項目部的職責,在規範中有明確的區分,我作了個簡單的梳理(見下表),以便大家有個快速的瞭解。

表1 總承包企業與項目部的職責劃分

新版《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範》,「規範」了什麼?

規範條文中,強調對“對設計、採購、施工(分包與分包)和試運行之間的接口關係”要進行重點監控,是因為這些接口環節處理不好就很容易對進度、費用等產生影響,從而產生風險的環節,因此需要加強溝通、重點監控。

上述內容雜而不全,僅是個人對這本規範的淺薄理解,由於水平有限,理解定有不到位之處,還望各位朋友在留言區批評指正。

新版《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範》,「規範」了什麼?

劉永謀

工程總承包之家一線創作人,註冊一級建造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