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悠「三個月能瘦20斤」發現被騙,切莫感性消費!

2017年,範女士經健身公司銷售人員推銷,與健身公司簽訂了一份健身交易服務合同,支付5100元辦理了健身3年卡。銷售人員又稱聘請私教三個月能瘦20斤,範女士便又支付了12000元私教課費用。兩筆費用均通過銀行刷卡支付,但健身公司當時只給了5100元的收費票據。某天健身公司教練突然告知範女士私教課有時間限制,一節課有效期為7天,但在辦卡時工作人員並未告知這一情況。範女士感覺受到了欺騙,同時認為私教的效果並不符合預期,無法實現健身公司三月瘦20斤的承諾。範女士認為健身公司未按約定履行私教義務,未達到其健身預期,健身公司的行為構成欺騙,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健身公司退還私教費。

法官說法

在消費過程中,相對於商家,消費者常處於弱勢地位,為避免後續不必要的糾紛,消費者在辦卡時應做到:第一,要保持高度理性,莫被商家牽著鼻子走。商家為使消費者買單消費,往往會將產品說的天花亂墜,如健身房店員一再強調請私教會三個月瘦20斤,引誘範女士辦健身卡請私教,此類種種極易使消費者一時之間沉浸在商家勾畫的畫面中而感性消費,消費者面對商家的宣傳,要保持高度理性,不要盲目相信。第二,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合同內容做到心中有數,並要求商家將承諾事項於合同中寫明,籤合同再辦卡。

被忽悠“三個月能瘦20斤”發現被騙,切莫感性消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