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競爭手段之死間

吾間至敵中,為敵所得,必以事輸諭敵,敵從而備之,吾所行不然,間則死矣——間書

人類社會里,理想狀態的競爭自然是相對公平的競爭,處於競爭關係的人或者集體,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都能夠採取透明、陽謀的手段,利用自己和集體的聰明才智去爭取勝利,但是既然稱之為理想狀態的競爭、就說明在現實社會中,根本不存在這種把一切置諸陽光之下的競爭。

古人競爭手段之死間​真正意義的競爭,應該是無所不用其極,要花招、玩弄陰某,甚至有的人為了達到擊潰對手的目的,不惜付出極大的代價,哪怕傷敵一千自損八百,也要傷痕累累地站在對手之上。

在古代軍事戰爭中,死間的採用,其實本質就是如此。朱逢甲認為,死間是一種兇很、徹底、殺傷力極強的離間計。死間的另種說法是苦肉計。民間俗語稱:“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這種冷酷、殘忍、不近情理的“捨棄”,其實就是一種死間。

作為管理者,抑或作為普通人,為了保護自己,矇蔽對手,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有必要捨棄一些有價值的人和事物。這種捨棄的決心,既需要一種厚黑的精神狀態,也需要一種壯士斷腕式的勇氣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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