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在寧波獲刑

一夫妻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在宁波获刑

近日,浙江省餘姚市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法分別判處被告人祖超、劉瑞宇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分別為3000元、4000元。 祖超,男,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人,因涉嫌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於2017年9月7日被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依法逮捕。 劉瑞宇,女,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人,因涉嫌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於2017年9月7日被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5月開始,被告人祖超、劉瑞宇夫妻倆為宣傳邪教...(閱讀全文請點擊下方的[閱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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