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失信企業:擅自變更法人逃避風險?沒門!

淮北失信企业:擅自变更法人逃避风险?没门!

淮北失信企业:擅自变更法人逃避风险?没门!

在執行期間,如被執行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隨意變更,本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人員存在逃避應承擔的法律義務的風險。

淮北失信企业:擅自变更法人逃避风险?没门!

為有效防止作為被執行人的企業通過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逃避生效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堵塞規避執行的漏洞,近日,市中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溝通協調,對作為被執行人的未履行法定義務的企業限制變更法定代表人

,促使被執行人自覺主動履行法定義務。

截至目前,市中院、濉溪縣法院已對淮北市長通置業有限公司、濉溪縣恆鑫置業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作出限制法定代表人變更的裁定,並向市、縣兩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送了協助執行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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