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1500萬!「杜康」侵權,何以解憂?

判賠1500萬!“杜康”侵權,何以解憂?

2018年4月16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白水杜康侵犯洛陽杜康控股第152368號、9718165號、9718179號、9718151號商標,判令白水杜康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權產品,判賠侵權損害賠償1500萬。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當以慷,憂思難忘。 何以解憂? 惟有杜康。”這是曹操寫得一首《短歌行》片段。“杜康”酒因此聲名遠播,但也成了兩家企業商標紛爭的導火線。直到今年,案情才算有了突破性的進展,白水杜康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權產品,判賠侵權損害賠償1500萬。

早在2016年,洛陽杜康就以白水杜康突出使用“杜康”文字標識提起訴訟,案情由此展開。我們可以發現,白水杜康在包裝上弱化了“白水”兩字成“泉”字,這也難免會讓洛陽杜康感覺這是白水杜康故意突出“杜康”的行為方式。到了2017年,洛陽杜康勝訴。白水杜康不服上訴,直到這次開庭審理做出終審,認定白水杜康侵權。

“杜康”商標到底是誰的?

早在上世紀80年代,兩家企業分別申請了“杜康”商標。但是由於當時沒有商標共有制度,只能允許一家企業註冊,後經協調,做出決定:由伊川杜康酒廠註冊,洛陽杜康及陝西白水杜康酒廠共同使用“杜康”商標。

1983年,三家企業簽署合作協議,伊川杜康授權許可給洛陽杜康和白水杜康“杜康”商標使用權。

1993年,三家企業因商標問題再起爭端,白水杜康將不再享有“杜康”商標的使用權。

1996年,白水杜康成功申請註冊了“白水杜康”商標。

2002年,白水杜康宣佈破產。本案中涉案公司白水杜康是2013年3月才成立,並沒有“杜康”商標使用權。雖然提出申請“白水杜康”商標,但是沒有成功。

2016年開始,成立三年之久的白水杜康公司與洛陽杜康公司的“戰爭”拉開序幕。最終在2018年4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與陝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商標侵權一案做出終審判決:白水杜康對洛陽杜康構成商標侵權,判令前者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向洛陽杜康支付1500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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