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1700萬巨款 法院幫忙扣留租金

七月盛夏,驕陽似火,和無數奮戰在一線的勞動者一樣,法院執行幹警不畏酷暑,全力以赴推進“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

5月21日,弋江區法院判決王某、蕪湖某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歸還唐某借款本息共計1700餘萬元。判決生效後,兩被告均未履行還款義務。7月6日,唐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受理後的第二天,申請人唐某就來到該院執行局提供線索,稱被執行人蕪湖某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位於蕪湖縣開發區的廠房正在出租,請求法院執行租金收益,案件承辦人李文傑對線索予以詳細記錄並安排好工作計劃。

7月13日,執行幹警趕赴蕪湖縣,對該案展開調查。在蕪湖縣不動產登記部門對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先行查封后,執行幹警又趕到現場實地勘察。由於廠區面積巨大,被執行人蕪湖某科技實業有限公司的廠房被分割成若干個區塊進行出租,幹警們逐一走訪,在向各承租戶釋法明理的同時,依法送達執行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各承租戶協助法院扣留提取租金,各承租戶均表示會配合法院執行工作。

走訪完整個廠區,已經是正午時分,執行幹警汗流浹背,身上的制服已完全溼透,但執行幹警毫無怨言,他們正以實際行動彰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毅力和決心。

(圖文:弋江區法院 汪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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