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大學生變「老賴」,銀行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最近400名大學生借錢不還被告上法庭事件愈演愈烈,高利貸公司用“空手套白狼”的辦法,利用學生的個人資料從銀行貸款,然後高利借給學生。從中謀取高額利潤。甚至故意製造逾期,賺取高額的逾期費。我們先不說高利貸公司如何,他們這種做法本就違法。今天我們來說說整個事件中的實際借貸方銀行在這整件事情中又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呢 。

400大學生變“老賴”,銀行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在說明這個 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看銀行小額貸款所需的一些基本條件:第一必須是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一般要求在18到60週歲之間,部分銀行會限制在25到50歲之間;第二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或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或有固定的經營地點;第三有正當的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第四無不良信用記錄,不能將貸款資金用於炒股、購房或賭博等。

以上這些就是銀行小額貸款的幾個基本條件,當然部分銀行會添加一些自己的附加條件,但基本大同小異。別的咱們先不說,我們就看看其中的第三條,它明確指出是由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那麼問題就來了,單單就這一點這些大學生的貸款審批應該就過不了吧?銀行是以什麼為標準審批通過的呢?學生從什麼時候開始成了一種職業?就算你們把它當成一種職業,但是這個職業的穩定經濟收入從何而來?這難道不可疑?只需個人資料就可以貸款,不用審核,不用風控?在我的印象中銀行的貸款風控不是最嚴的麼。怎麼就在這件事情上邊的不嚴了呢?這其中有什麼原因?銀行在這整件事情中到底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是受害者,還是參與者?我想這個問題還有待確認。

400大學生變“老賴”,銀行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如果銀行是受害者,那麼請問你們的審核部門是怎麼風控的?為什麼會放款給學生。這其中有什麼具體的隱情?如果銀行是參與者,那麼你們就是幫兇。幫助高利貸平臺違法亂紀,助紂為虐。你明知道他們是高利貸還把錢貸給他們,你們的罪過更大。間接的也毀掉了400名即將踏入社會的未來青年。導致他們有被拉入徵信黑名單的風險。這如果發生就真的有可能毀了這400名學生的一生。這個責任誰來負?現在你們該賺的錢都賺了,回過頭還反咬一口人家是“老賴”。賺完了他們的錢,還不忘毀掉他們的人生。這是應該的麼?這個時候道德在哪?法律在哪?聲音又在哪裡?

400大學生變“老賴”,銀行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