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全國結婚人數301.7萬對。這一數據與五年前同期相比,足足下降了29.54%。
人們對婚姻的態度,正在悄然發生改變。而這種變化帶來的結果之一,便是不婚族的出現。
然而在適婚年齡擇一良偶,組建家庭並繁衍後代的形式,在大部分人眼裡仍舊天經地義不可動搖,“不婚”在很多人眼裡難以理解並且大逆不道。
採訪三人中年紀最大的是糖糖,性格里兼具脆弱的敏感及頑固的自負。
她習慣對自己的矮自嘲,講道理時的氣焰卻非常囂張;她坦誠自己有很多孤獨的時候,卻從不肯降低對理想對象的標準而屈從。
她認定婚姻是一種結盟關係,本質為互利互惠的交易,卻又堅守自我的愛情理想,不肯有半分的讓步。
而三人裡年齡最小的小沫,成長於一個開明無比的家庭。不婚對她而言絲毫不是新鮮事物,大自己十幾歲的小姨作為不婚族早早就被全家理解接受。
很多人看來離經叛道的超前觀念,在她看來都特別順理成章。於是她經常反問:“難道不應該這樣嗎?”,“這樣有什麼不對?”。
那一刻你也會懷疑,自己一直深以為然的規則和默守,其實並沒有那麼堅固的存在依據。
採訪裡唯一的男生玉龍,散漫自由的氣質彷彿與生俱來,似乎與他的不婚理念如出一轍。
他說婚姻不過是一種社會管理制度,對人規範化管理的手段。
一個擁有足夠自我約束的人,可以去脫離這種管束,獲得更多自由。
他的確是一直這樣的,作為不婚族,告別對於他人的依賴,也擺脫被人依靠的束縛。
成為獨立的個體,追求個人最為理想的生活,這就是他最為期待生活的樣子。
採訪三人的年齡分別為22歲、30歲和34歲,恰好對應了數據中的不同三代。
最好的婚姻觀應該是怎樣的呢?
大概就像三毛在談及選擇與丈夫荷西結婚時說的:
我們結合的最初,不過是希望結伴同行,雙方對彼此都沒有過分的要求和佔領。
我選荷西,並不是為了安全感,更不是為了怕單身一輩子,因為這兩件事於我個人,都算不得太嚴重。
在那個真正對的人出現之前,你要像他會來那樣充滿期待,像他不會來那樣努力生活。
“我決定不結婚了”,不是真的不結婚了,而是想等到真正對的人,再結婚。
1
上個月,琳達拒絕了父母“去見一個男的”的建議。
“媽,我決定不結婚了。”她直截了當地說。
她爸嘆了口氣,她媽沉默半天,偷偷看了一眼琳達爸說:“也行,結了婚也就那樣。”
琳達鬆了口氣,雖然不知道父母明天會不會反悔,但她終於把最想說的話說了。
我問琳達是不是真決定不婚。她說不一定。但與其每年回家被父母逼著相親,不如徹底斷了他們的念想。
別以為琳達的成功來得容易,這已經是她鬥爭的第三年。
過完28歲生日,她就發現父母不太一樣了。平時打電話,問得最多的就是找對象沒,明知道她不可能回家鄉工作,偏要讓她過年回家相親。
她問,是什麼樣的人。她媽回答:“你三姑介紹的,是個男的。”
當時琳達覺得挺心寒。原來父母盼兒女結婚,不是為了她們的幸福,而為了完成自己的任務,所以只要是個男的就行。
29歲回家過年,她支支吾吾地對父母說,如果碰不到合適的,不想結婚。被父母開批鬥會到半夜。
30歲回家過年,她滿懷內疚地對父母說“我可能不適婚”,結果老爸嘆氣,老媽哭泣,一家人除夕餃子都沒吃成。
今年,她31歲,剛升職做了區域主管。終於決定理直氣壯地對父母說“我決定不結婚了”。
雨衣都買好了,準備迎接疾風暴雨,沒想到天下父母都一樣,當你強硬了,他們就柔軟了;當你長大了,他們就變小了。
2
森雪就沒那麼幸運了。她去年初離開北京回到東北老家,發現留在家鄉的同學都已經結婚生子,而他父母也默認了她回老家就是為了結婚。
他們制訂了一個時間表,要在今年春節把她嫁出去。
這一年,森雪預想的小城市歲月靜好並沒有如期而至。
工作和生活上的壓力雖然變小了,她卻不得不為父母的面子而活,接受他們安排的相親,並與一個父母覺得合適的男人談起了戀愛。
但她不喜歡那個男人,談這場戀愛只為了耳根清靜。
隨著春節臨近,雙方父母開始張羅他們領證結婚,森雪問男朋友,你覺得我們合適嗎。男朋友大大咧咧地說:“我無所謂,不都是女的急著結婚?”
跟男朋友分手後,她對父母說,我已經決定不結婚了,如果你們受不了,春節以後我去上海。
你走吧,別在我們眼皮底下丟人。
雖然知道老爸說的是氣話,森雪還是決定春節後回到北上廣。對於不想隨便把自己嫁掉的姑娘來說,小城市的歲月靜好只是一個夢。
當城市很大,你渺小、孤單,同時卻擁有了更多自由的空間。
大城市的一切都快,唯有結婚可以慢;而小城市的一切都慢,唯有結婚必須快。
3
嶺嶺也決定今年春節跟父母攤牌。
去年,她讓男閨蜜假扮男朋友回家過年。父母堅持讓他們睡在一起,男閨蜜開玩笑:“你父母養你太操心了。”
女兒20歲,父母擔心她跟別人睡,到了30歲,又開始擔心她不跟別人睡。
嶺嶺嘴上雲淡風輕地說“睡不睡是我自己的事”,心裡其實很介意父母這麼急切地把她往外推。
所以今年她不打算自己一個人難過了,反正怎麼都是累,不如大家一起累,說不定累著累著就想開了。
我問嶺嶺,萬一父母不能接受怎麼辦。她說:“我就在家呆6天,他們也最多跟我鬧6天,豁出去了。”
我想起一個朋友的故事。
朋友在上海,母親胃癌手術的時候,她跟男朋友去探望,在電梯裡遇到老阿姨跟他們搭訕,得知她媽媽病重,而她還沒有結婚,語重心長地說:“你還沒結婚,你媽媽一定很不放心。”
她決定結婚,給媽媽一個安心。
半年後,她母親離世。又過了半年,她離婚了。
她說過一段話,我印象特別深:
本來就沒做好結婚的打算,加上母親從病重到離世,我們都不知道怎麼扛過這種壓力和打擊,互相埋怨爭吵。
以前人們總說,兩個人可以分擔痛苦;生活卻告訴我,兩個人也能增加痛苦。
聽我說完,嶺嶺沉默了一會兒,掏出口紅,像戰士即將奔赴戰場一樣,悲壯地在嘴唇上抹了兩下。
4
日劇《最完美的離婚》裡,亞以子奶奶說,沒有人能夠原諒掌上明珠般的兒孫走上離婚的路,同樣,也沒人能原諒掌上明珠般的女兒走上不婚的道路
父母逼婚,是因為對我們的愛。以他們有限的人生經歷來看,兩個人一起吃的才是飯,一個人吃的是飼料。
父母永遠擔心歲月會奪走寶貝女兒任性的資本,卻忘了結婚才是最危險的任性。
畢竟人生再沒有什麼比兩個原本的陌生人日夜相守,還要創造一個延續兩人共同基因的新生命更任性的事了。
而我們的反抗,則是出於對自己的愛。
不是不想結婚,只是不想將就,一生太長,既然重要的人可能遲來一步,與其後悔,不如等待,等不到就算了,但萬一等到了呢?
愛沒有對錯。無論父母的執念,還是我們的選擇,都是為自己負責。當兩種責任變成冰與火的衝突,做自己最保險也最簡單。
畢竟盼望我們結婚的是父母,一天天過日子的卻是我們。
你做自己,剩下的交給時間。只要有能力過好自己的生活,父母終究會有一天,能強大到可以接受你的選擇。
“媽,我決定不結婚了”,是宣言,更是態度。
你不一定真心拒絕婚姻,卻要儘早讓父母明白:結不結婚,真的是我自己的事。
今日話題
你怎樣看待不婚族?
你認為結婚最重要的前提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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