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已經淪爲二流國家,爲何還能霸占印尼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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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世界二流,當時的印尼卻還是四分五裂的,不可相提並論。

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就要舉辦亞運會,如果你來觀看亞運會比賽,空閒時不妨在雅加達各地轉轉,會很有收穫。

有個地方是值得一去的,距離雅加達市不遠,往北一點就到了,緊鄰雅加達灣。這裡有幾個非常響亮的名字,雅加達當地人稱這裡為雅加達老城或哥打老城。雅加達居住著大量華人,有華人自然就有唐人街。雅加達的唐人街在哪呢?就在雅加達老城。而歐洲的荷蘭人,他們更喜歡把雅加達稱為巴達維亞,並且永遠不會忘記這個名字。原因很簡單:統治印度尼西亞,是荷蘭殖民史上少有的輝煌。

都知道荷蘭有個殖民地機構叫東印度公司吧,流入清朝的很多鴉片都是這個公司乾的黑道買賣。

公元十六世紀,荷蘭成為海上一股強大的勢力,號稱海上馬車伕。為了更好服務於殖民戰略,荷蘭在1602年成立了所謂的荷蘭東印度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

東印度公司不但“做買賣”,還招聘僱傭兵,到處燒殺搶掠。東印度公司還有一個重要功能,就是向亞洲輸送大量海盜土匪。在東印度存在的二百年裡,就有一百多萬歐洲人分批次近五千次湧向亞洲,是名副其實的歐洲蝗蟲,給亞洲帶來了巨大災難。

東印度公司是個公司,甚至還有董事會,發行股票。東印度公司其實更像是荷蘭的殖民地開拓部,只不過掛個公司牌子。荷蘭在亞洲最大的殖民地就是印度尼西亞,這是荷蘭海外殖民財富的主要來源地。公元1619年,荷蘭人佔領了雅加達灣的這座城市名,起名叫巴達維亞。隨後,東印度公司的總部遷到巴達維亞。

巴達維亞成了荷蘭人在亞洲殖民的總部,堪稱是荷蘭版的東方明珠。就像英國重金打造香港一樣,巴達維亞也被荷蘭精心打造。以至於幾百年後,當遊客來到巴達維亞時,到處都是濃郁的荷蘭殖民時代韻味。

東印度公司總部剛遷到巴達維亞的時候,目的還比較“單純”,想壟斷東南亞丁香的貿易權。但隨著東印度公司的“經營規模”越來越大,荷蘭人的胃口大了起來,以巴達維亞為基地,在亞洲東部橫闖胡來,幹盡了壞事。

荷蘭當時成立的還不是1家東印度公司,而是14家,大家一起發財。後來發現公司之間互相挖坑埋雷,影響效益,才在1602年把14家亂七八糟的東印度公司合併為一個大公司。可以說,東印度公司是當時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公司,如果當時有世界500強公司評比,東印度公司絕對前幾名。

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尼西亞近二百年,早就撈肥了,直到公元1799年年底才解散。這一年在中國發生了大事,乾隆駕崩,千古第一貪官和珅被嘉慶拿下,三尺白綾送上西天……

荷蘭為什麼要在這一年解散東印度公司?很簡單啊,公元1765年,荷蘭被法國給佔領了。東印度公司摘了牌,但荷蘭依然對印度尼西亞進行殖民,搜刮財寶。巴達維亞,就是荷蘭把印度尼西亞財富運到荷蘭的港口。生意做大了,人口自然就多,久而久之,巴達維亞就成為印度尼西亞最大的城市。當然,現在的名字已經叫做雅加達了。

荷蘭越來越貪,當地百姓反抗不斷。公元1825年至1830年,爪哇島爆發了大規模反抗荷蘭殖民的起義。雖然起義最後失敗,但也打死了1.5萬名荷蘭人,那時荷蘭全國才有多少人口?用歷史教科書的話說,就是這次起義沉重打擊了荷蘭在印度尼西亞的殖民統治。荷蘭本來就是個小國,在列強爭霸的過程中逐漸掉隊,雖然還控制著印度尼西亞,也只是有氣無力的存在。1942年,荷蘭被日本爆打,印度尼西亞被日本佔了3年。

1945年開始,荷蘭就和印度尼西亞開始扯皮,互扔爛番茄臭雞蛋。印度尼西亞塊頭大,士氣正盛,荷蘭半活不死,越打越喪氣,最終在1954年徹底滾出印度尼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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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就好像兩次世界大戰以後英國從日不落帝國淪為二流強國,但是世界上國力能夠勝過英國的有幾個?荷蘭在印尼統治數百年牢不可破,自然也是有荷蘭人的精明之處。


第一,荷蘭人森嚴的等級制度

荷蘭人入侵東印度群島之後,將支離破碎的上萬個島嶼逐漸統一到了一起,這個難度並不比英國統一印度小。荷蘭人素來以精明的商業頭腦而聞名世界,入侵印尼以後,大規模引入華人勞工,同時建立森嚴的等級制度,並且奉行商業壟斷,整個印尼被荷蘭人管制的滴水不漏,而印尼本土也被荷蘭化整為零分而治之,難以與荷蘭人抗衡。


第二,荷蘭的強大勢力

在東印度群島,荷蘭設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這並非尋常的企業,而是一個能夠擁有軍隊、發行貨幣、與外國簽訂條約、甚至擁有國家職能的特殊機構。

隨著英國、法國等崛起,曾經的“海上馬車伕”荷蘭衰落,但是荷蘭在印尼仍舊擁有強大勢力,在印尼的荷蘭軍隊比在荷蘭本土還要多

第三,荷蘭人的平衡之策

東印度群島土地廣闊,同時地處國際交通要衝,資源豐富,對於任何列強來說都是個巨大的誘惑。當時的英國、法國與後來的美國等都對這裡垂涎三尺。

然而爭奪的人多了,荷蘭人自然能夠在矛盾中尋找機會,利用列強的矛盾擔任緩衝地帶的角色,各國默認了荷蘭對印尼的統治。而後英國崛起以後,荷蘭人直接抱了英國人的大腿,有英國的大力支持,荷蘭維持了在印尼的統治也就更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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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對印度尼西亞群島的殖民活動從16世紀末開始,到1945年印尼宣告獨立結束。在這三百多年的時間裡,荷蘭殖民者在印尼的統治範圍持續擴張,統治力度不斷強化,但是整體而言,荷蘭對印尼的殖民統治一直比較薄弱。

圖1:荷屬印尼的擴張歷程

荷蘭對印尼的殖民統治最初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主導下展開。當時,出於公司盈利的需要,殖民活動長期以爪哇島為核心,1840年時擴展到蘇門答臘島和邦加島。而亞奇(Aceh)、巴厘島、龍目島(Lombok)和婆羅洲(Borneo)在大部分時間維持了獨立地位,荷蘭在這些地區更像霸主而非直接統治者。1840年之後,出於防衛需要,特別是阻止其他歐洲國家插足,加上殖民官員野心膨脹,荷屬殖民地開始快速擴張。

荷蘭對印尼的殖民活動主要遭遇兩方面的挑戰。一是殖民地土著居民的反抗。二是其他殖民國家的競爭。

隨著荷蘭強化直接統治、擴大統治範圍,當地部族領袖展開了激烈反抗。荷蘭人將土著統治者視作落後、專制、無恥的人,將自己的殖民活動描述為解放自由人的正義之舉。隨著歐洲工業革命的興盛,分散落後的部族反抗力量難以抵擋荷蘭的現代軍事力量。到1910年,荷蘭的殖民統治擴展到今天印度尼西亞全境。

圖2:荷蘭巴達維亞總督府

英國是荷蘭殖民霸權的主要挑戰者。拿破崙戰爭期間,荷蘭被法國征服,英國藉機攻擊荷蘭在印尼的殖民據點。1811年,英軍佔領了爪哇、斯坦福萊福士(Thomas Stamford Raffles)等荷屬東印度港口。1816年,荷蘭重奪上述領地。1824年的《英荷條約》規定,荷蘭將其在印度和馬來半島的殖民地讓予英國,換取蘇門答臘島的明古魯(Bengkulu)。需要注意的是,在殖民時代初期,有效統治基本以點狀分佈,獲取殖民據點往往意味著獲得周圍腹地的所有權。至此,荷蘭在東印度的殖民領地獲得了英國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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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霸佔”概念並不清晰。一般殖民者不會直接統治,而是以資本和生意為紐帶。在這個意義上,只要生意還能做,就繼續“霸佔”。

2.既然做生意,一流還是二流就不是那麼重要了。全球市場足夠大,二流一樣可以佔據細分市場。

3.為何是三百年,我不敢妄斷。只能猜測是因為一流的把其他市場佔完了,需要開拓新市場了,由一系列必然或偶然因素積累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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