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給贍養費 強制執行彰顯司法關懷

七月驕陽似火,樅陽縣人民法院的執行幹警將4000元現金送到了正在法院訴訟服務大廳納涼的七旬老人史某手中,老人握著他的手說道:“來了法院,還有法官端水給我喝,現在,你們又幫我執行到了贍養費。要不是你們,我這個夏天估計都過不下去了。”這4000元,正是作為申請執行人的史某向其兒子討要了半年未果的贍養費。

史某因年輕時受過傷現在缺乏勞動能力又無收入來源,兒子史小某卻對其不聞不問。2017年7月,史某將史小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贍養義務,法院審理後依法作出判決。後史小某並未按照生效判決內容按時給付史某贍養費,史某多次找史小某要贍養費,但史小某以各種理由搪塞,就是不給贍養費,史某隻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立案後,執行法官電話聯繫史小某要求其來法院履行義務,並告知其如果拒不來法院將依法拘傳。次日上午,史小某及其妻子來到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先是耐心地向其釋法明理。一番勸說後,史小某依舊無動於衷,並叫囂到:“我自己的錢自己花,憑什麼要養他。”執行法官見此情形,決定馬上對其進行司法拘留,史小某的妻子吳某看到司法拘留決定書後,堵在辦公室門口阻撓法警將史小某帶走,執行幹警對吳某警告無果後依法將其強制帶離現場。史小某眼看自己被帶上手銬,而吳某又被帶離,喊道:“吳警官,我帶了錢,剛才沒打算給,你現在就幫忙從我口袋拿出來,我不想被拘留。”在史小某將4000元贍養費交至法院的同時,其妻子吳某因阻礙執行被法院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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