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2018年秋季城區中小學招生計劃公布!

8月16日,界首市教育局公佈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界首市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時間安排,界首市城區中小學校學區劃分,以及2018年秋季城區中小學招生計劃等。

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方案旨在努力提升教育服務能力和共享水平,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努力促進教育公平,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改革發展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方案堅持屬地管理、“免試、就近、劃片”全覆蓋、依法規範的工作原則,明確了實行公辦學校依據審定地址免試就近劃片入學的辦法,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有公辦學位。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河流等,原則上採取單校劃片方式,科學制定學校招生計劃和公辦學校學區劃分方案。

方案要求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十項嚴禁”紀律要求。杜絕不按統一部署、不按時間節點的招生行為;杜絕義務教育學校一切形式的考試招生行為;杜絕義務教育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等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同時,方案強調各公辦學校要按照教育局劃定的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學校須嚴格實行“陽光分班”、均衡編班,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和各種形式的實驗班、特色班等。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核準的辦學規模進行招生,逐步控制“大班額”,爭取至2020年,全面消除“大班額”現象。

界首2018年秋季城區中小學招生計劃公佈!

(網絡圖)

快來看看招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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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2018年秋季城區中小學招生計劃公佈!

原則上小學入學兒童年齡為截至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當年12月31日前滿6週歲

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批准。

公辦學校招生

1.本市居民子女入學。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行單校劃片、“兩個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並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學辦法。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到戶籍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小學和初中報名登記依據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房產證等。作為入學房產其用途(性質)須為住宅用房,工業用房、商業用房等非住宅用房和共有房產不能作為劃片入學依據。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掛靠在某一親友處(非適齡兒童少年的直接監護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城區掛靠在某親友處,但在城區無房產且不在城區實際居住和工作,小孩應回父母實際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義務教育。

適齡兒童少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憑相關證明材料,與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學政策: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戶口不在本市區,另一方在本市區工作,其戶口隨另一方在本市區生活並實際居住的,以實際居住地(房產證地址)確定其入學學區;

(2)房屋拆遷戶。因舊城改造、拆遷過渡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拆遷戶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和原房產證等證明材料,按拆遷協議安置地址或者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3)隨父母戶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其父母雙方均未購房,戶口從未遷移過,且實際常住,第三代適齡兒童少年可依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房產證確定其入學學區;

(4)全家已實際入住,非因本人原因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未遷移戶口的,憑購房合同和發票、水、電、氣、物業管理費發票等憑據,在實際居住地的學區入學;

(5)因故未能取得房產證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需提供相關證明,連同戶籍、水、電、氣使用發票等材料,報學區所在學校,學校調查核實、公示無異議後安排入學;

(6)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門認可的撫養人(與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並實際居住地的學區入學;

(7)其他特殊情況造成城區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依據政策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制定入學辦法。

2.隨遷子女入學。

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凡持有我市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進城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就業證明以及適齡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材料等(具體情況由各地確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加強隨遷子女教育管理服務,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3.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按照“一人一案”落實好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並向兩頭延伸。公辦學校要按照市確定的學區範圍,接收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不能隨班就讀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紮實開展送教上門工作,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範、有效的送教服務,併為其建立學籍,納入學籍管理,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4.其他兒童少年入學。

(1)現役軍人的適齡兒童少年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並實際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並實際居住學區入學;

(2)政府引進的特殊人才的子女入學,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可在居住地學區安排入學。

(3)公派出國人員的適齡兒童少年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並實際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並實際居住學區入學。

民辦學校新生入學

統籌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招生方案需報教育局備案後方可向社會公佈。學校依據招生方案制定、發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不得含有違法違規內容,發佈後要立即向教育局備案。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採取面試、電腦隨機派位等方式錄取新生,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招生。

據瞭解,界首市教育局將全面加強中小學招生入學統籌管理,確保各項工作規範有序和公開、公平、公正。要求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教育局統一管理,嚴格規範招生計劃和招生方式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按照我市確保2018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工作取得更大進展的要求,今年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學生數不超過45人、50人。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凡存在66人以上超大班額的,必須通過增加班級和教師等措施,合理分流學生。實行嚴格的轉學審批制度,嚴厲禁止擇校等違規轉學行為

市教育局還將強化檢查監督問責,對在招生過程中違規引發較大社會影響以及其他明顯違反招生政策行為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約談有關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撤銷榮譽稱號、取消評優資格等處理,並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的責任。對於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給予按不低於10%的比例核減下一年招生計劃、暫停招生或年檢不合格等處理。

(界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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