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中筠|實現輿論監督的奮鬥史

美國媒體是否還能發揮當年的作用,美國的民主制度是否還有足夠的活力自我完善,都面臨考驗。再說,新聞媒體現在自己已經是一方權勢,而且是產業集團,那麼也就會遵循權力造成腐化的規律,其自身也有一個淨化問題,誰是監督它的有效力量呢?

——資中筠

實現輿論監督的奮鬥史

——《美國新聞史》讀後

文|資中筠

(本文始發於2001年)

在美國,新聞媒體已被公認為堪與“三權”並列的“第四權”。筆者在論述美國20世紀的漸進的改良時,曾把社會批判運動列為這種改良的三大組成部分之一,其中報刊媒體又是社會批判的主要載體。如今喜讀《美國新聞史》第八版的中譯本,使我有更深一步的啟發。

資中筠|實現輿論監督的奮鬥史

《美國新聞史》第八版

美國從殖民時代以來的新聞發展史充分證實了拙著《冷眼向洋》中的一段話:

“輿論真正能起監督作用的關鍵在於是否有充分獨立的言論自由,這種言論自由是公開的,受到憲法保障的, 適用於每一個公民,任何人不得壓制。這與某些意見只許‘內部’說,說給皇帝一個人聽,或只共決策者參考,聽不聽在他,有本質的區別。誠如馬克思所說,資本來到這個世 每一個毛孔中都帶著血汙,那麼,言論自由就是其淨化劑。可以說資本主義從誕生起就伴隨著對它的批判而成長……這一源於歐洲的傳統自19世紀末以來在美國得到充分發揮。這種批判形成一種拉力,使美國不至於滑向純粹的弱肉強食的原始森林”(《冷眼向洋》,三聯書店2000/2001,上冊第14頁) 。

印什麼,給誰看

新聞業的出現源於造紙和印刷術的發明,所以早期的辦報人多為印刷商。造紙和印刷都是國人最引以自豪的對世界的貢獻,書中也提到活字板印刷是馬哥波羅傳到歐洲去的(儘管此說不一定可靠)。但是新聞報紙的發展,中國卻大大落後。顯然,印刷術是必要條件,卻不是充足條件,更重要的是印什麼,給誰看。以公眾閱讀為對象的新聞報刊與公眾參與的需要是分不開的。

早期歐洲報業曲折的發展史正是與反對專制、爭取自由民主的進程同步。權力集中的專制王朝有必要也有可能對出版和公眾輿論嚴加控制。王室的原則是:要確保“安定”就必須對異見人士進行鎮壓。

從1534年英國亨利八世首創“許可證”制,即印刷商在開張營業前必須先獲得皇家的許可,到1702年出現了第一張具有現代報紙要素的英文報紙《每日新聞》(Daily Courant),中間經過了一個多世紀的戰爭、宗教革命、貴族造反、王權削弱,政治分化,特別是資本主義興起,出現公民社會,經過許多先進人士的吶喊和不屈不撓的努力,包括許多報業人士因“煽動罪”而坐牢,新聞報刊得以在日益擴大的夾縫中衝破障礙,發展壯大。其間詩人密爾頓的“論新聞自由”成為新聞史上的不朽篇章。《美國新聞史》的作者關於這段歷史作了精闢的的總結:

“新聞出版自由的發展史告訴人們:新聞出版事業是屬於統治者的。假如權力集中於一個君主或者一個精英集團之手,那麼對於公眾來說,就根本沒有必要去了解關於政治和社會問題的信息和觀點。的確,提供消息(新聞)給公眾,事實上會釀成對國家安全和穩定的威脅。因而在這種制度下,新聞報道必須嚴格限於消遣娛樂,或是不痛不癢的評論。另一方面,如果公眾參與政治,那麼他們必須有機會了解與其在政治體制中的地位相稱的信息。從這段歷史中還可吸取另一條教訓,那就是:一個政府越是鞏固,它就越不怕別人挖它的牆腳,它給予新聞報道的自由就越多。直到目前為止,情況依然如此”。(第18-19頁)。

不自由,毋寧死

人們有理由認為,既然在英國爭取言論自由的努力已經有了一定的成績,那麼,對那些為爭取信仰自由而到北美大陸的殖民者說來,新聞自由理應不成問題。事實卻不然。從17世紀後半的殖民時代到美國獨立之後的一百年間,新大陸的出版和新聞業不斷受到權力的干涉和壓制。因為,“新聞自由的基石之一是自由批評政府及其官員的權力”(第85頁),而對於在位者,運用手中的權力予以壓制是很難抵擋的誘惑。當然,與王權專制政府不同,還得有法律依據。在早期的美國,政府運用的武器還是來自英國的“煽動罪”和“毀謗罪”。因此,美國現代新聞報刊也是在與政府幹涉的鬥爭中成長起來,而且同法律的完善過程相一致。

在反抗英國爭取獨立過程中,革命的輿論應運而生,出現了一批報紙和小冊子,以自由的名義宣揚獨立的主張,其中最著名的是潘恩撰寫的《危機》和《常識》。獨立之後,那些高呼“不自由,無寧死”的開國元勳們成為執政者。他們如何對待反對自己的輿論,關係到美國向何處去的選擇:是繼續進行社會變革,把那些戰鬥口號付諸實施,還是把財產權作為最根本的考慮來鞏固自己的政權。美國的憲法是二者妥協的產物。但是緊接著保守派作出的一個重要讓步——《權利法案》(即第一修正案)的通過——至關重要,因為它保障了言論出版自由。沒有它,就沒有以後如此發達的新聞業。

儘管如此,在實踐中還是經過曲折鬥爭的。以漢密爾頓和亞當斯為首的聯邦黨人與民主派傑斐遜對待新聞自由從一開始就代表了兩種理念。聯邦黨人控制的政府於1798年通過《外僑法》和《煽動法》,以此來限制對他們的批評言論。這一政策遭到以傑斐遜為代表的民主派的抨擊。傑斐遜的名言是:“若由我來決定我們是要一個沒有報紙的政府,還是沒有政府的報紙,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第91頁)。

資中筠|實現輿論監督的奮鬥史

傑斐遜

輪到傑斐遜當選為總統之後,他對待反對政府的輿論是否“葉公好龍”,才是對民主理想的真正考驗。須知那時的反對言論並非溫文爾雅的說理,而是包括無所不用其極的惡毒漫罵乃至人身攻擊,並且對公眾是有影響的。這種攻擊把他折磨得“痛苦不堪”。總的說來,他還是忍了下來,堅持“保護他們撒謊和毀謗的權利” 作為對民眾判斷力的信心的考驗,“看一看不借助強制,光憑自由討論,是否不足以宣傳和保護真理,是否不足以使政府在行動和觀點方面保持純潔和正直”。當然,百分之百做到這一點也不大可能。特別是過去的法律還沒有廢除,在忍無可忍時,傑斐遜也曾援用有關法律把一名記者以“誹謗罪”告到法庭,並且勝訴。有意思的是,為這名記者辯護的律師卻是漢密爾頓。儘管最後敗訴,但漢密爾頓在辯護中提出的原則:報界“有權利本著善良的動機,為了正當的目的,發表事實真相而不受懲罰”,幾年以後成為法律,確立了“只有事實真相才可以用於誹謗訴訟辯護”的原則。

1812年最高法院宣佈聯邦政府不得依據舊的法律對新聞界提出起訴,至此,英國習慣法中關於“煽動性毀謗”的影響完全退出了美國。這是向前進了一大步,把政府與私人放在了完全平等的地位。從此新聞界對政府以及上至總統的任何政要的揭露、批判,和對任何平民百姓一樣,只看是否屬實,不存在“煽動”或危害社會的問題。

南北戰爭期間以及戰爭結束之後,林肯總統也面臨類似的考驗:主要問題一是對戰事的報道是否實行檢查;二是如何對待一切有利於“敵方”(特別是分離主義)的言論。那時新聞業已很發達,在國內政見分歧極為尖銳的情況下,報界對林肯及北方軍的攻擊十分激烈。就是在戰爭結束以後,儘管北方獲勝,輿論並不利於林肯一方。在軍隊堅持下,內戰期間是實行了新聞檢查,不過林肯還是堅持了他對言論自由的信仰,多次取消對被軍隊處罰的報紙的禁令。

資中筠|實現輿論監督的奮鬥史

林肯

事實上,南北戰爭中對戰地記者的限制是所有戰爭中最少的,劃定的唯一界限是不向敵人洩漏正在進行的作戰部署的機密。事實證明,記者基本上能夠自律,沒有發生過洩密的情況,而許多載諸史冊的優秀戰地報道由此脫穎而出。書中沒有提到的是:到20世紀60年代越南戰爭時,約翰遜總統又面臨同樣的抉擇:對於強大的反越戰的媒體攻勢和群眾運動是否加以壓制。那時可以動用的是《危害國家安全法》,但是他沒有這樣做,據他後來自己說,不是沒有人建議過,但是他對麥卡錫主義記憶猶新,不願出現那種歇斯底里氣氛。所以,前線一邊打仗,而國內反戰的言論還照樣公開發表。

促公正,開民智

美國一直是兩黨制,社會思潮也在偏右的保守派與偏左的自由派之間搖擺,新聞界自然也反映各種不同的派別取向,早期的報刊政黨色彩更加鮮明。不過總的說來新聞界的主流率多為自由派,宣揚自由、平等、人權的價值觀,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自有新聞工作以來就有社會改革精神。“在美國曆史上的關鍵時刻,當需要喚起公眾輿論來保證經濟、政治的進步和一種更公正的社會模式時,新聞和文學起到了它們的作用,並從中產生了有影響的領袖人物”。例如獨立前的吶喊、最早的廢奴主義言論和長期對種族歧視的揭露和抨擊、20世紀初期的“扒糞”新聞和文學、60年代的反越戰和民權運動中的“五角大樓文件”的揭露以及兩名新聞記者頂著各種壓力鍥而不捨,把他們認為破壞了基本民主規程的尼克松總統拉下馬,等等。

其中特別是20世紀初期,新聞界同文學家、政治家、勞工領袖、改革家鼓動家、教授、牧師以及社會慈善工作者一道,對“淨化”日益走向腐敗的美國政治和制止兩極分化的惡性發展起了決定性的作用,造成了美國曆史上極為重要的“進步主義”時期,新聞工作者獲得了“人民鬥士”的美譽。

除此之外,新聞業的發達對普及(廣義的)教育、開啟民智起著重要的作用。歐洲人認為美國能如此迅速地在全國範圍提高啟蒙水平是有魔法相助,這一“魔法”就是印行報紙。報界的力量並不在於以意見勸服他人,而在於傳播信息以及喚起人們對或深刻或膚淺的問題的興趣。美國早期拓荒者經常處於遠離文明的邊遠地區,他們每到一處首先建立的一是教堂、二是學校、三是郵局。報紙就是通過郵局送到每一個拓荒者手中的,而且價格低廉,使窮人都讀得起。今天,印刷品的郵費低於信件已成慣例,殊不知它的創始者是本傑明·富蘭克林。他任郵局總長時制定一項政策:報紙編輯可以在郵局免費交換各自的報紙,報紙的郵費低於成本,並使郵局定期為報刊服務。這樣,分散的人群可以互通消息,這是在美國立國初期把分散而脆弱的民族團結起來的幾乎是唯一有效的手段。

商業化,致墮落

另一方面,如果認為美國的新聞媒體一貫堅持真理、主持公道,那也不符合事實。反面的因素有多種,就對抗權勢而言,固然有法律的保障,但是無形的社會壓力和個人或報紙的利害的考慮總是存在。在某種政治形勢下,使多少人由於恐懼而不敢自由地發表言論;或者在利誘之下,轉而與本應反抗的對象合作,這兩種情況時起時落,只是在多數情況下是無形的。不過,促使媒體墮落的最大的內在拉力還是商業化因素。北美大陸的報紙從一開始就是為傳播和交流商品信息而出現的,也就是後來的廣告。在它的發展和普及過程中從未離開過廣告商的支持。這與發行量當然相輔相成。爭取讀者有兩種取向,一是靠提供鮮為人知的與大眾利益攸關的事實真相,並作為公眾的喉舌發表犀利的社論和評論;一是迎合低俗的趣味,靠暴力、煽情、揭人隱私以及言過其實的商業廣告,所謂“黃色新聞”由此而來(這裡“黃色”不一定是色情,但包括色情),後來發展到追星的“狗仔隊”等等。

從19世紀二、三十年代報紙開始平民化時,後一種傾向就日益發展。不過有時與前者合二而一,達到同樣的效果。例如“扒糞”新聞一方面出於主持正義,同時也迎合小市民對富人政要的秘聞隱私的興趣。只要是符合事實的,都無可厚非。當然,美國新聞界也存在對黃色新聞的批判,稱這類報館為“把青年訓練成永遠遭人唾罵的人”的“地獄”。《紐約時報》就是在這種氣氛中異軍突起,開闢了另一種模式:不靠煽情、噱頭迎合大眾,而要用一種簡明動人的方式,“ 用文明社會中慎重有禮的語言” 來提供所有的新聞;並且使報紙的各欄成為探討一切與公眾有關的重大問題的論壇。目前一些全國性的嚴肅的大報和一些擯棄廣告的純新聞或教育文化性質的電視臺就代表了在這條道路上的努力。

問題是:在新聞界競爭日益激烈的形勢下,為營利而不擇手段、不顧事實、不問社會效果、喪失新聞道德原則的現象難以遏制,特別是在電視出現之後,受眾不是通過閱讀而是視覺形象接受信息,低俗化和節目讓廣告商牽著鼻子走的情況就變本加厲。媒體培養公眾口味,反過來又需要加以迎合,這種惡性循環有可能把社會淨化劑的角色變成社會腐蝕劑。還有一個新的因素,就是媒體由個人或家族決策變為公司決策,其本身也是產業權勢的一部分,這樣,利益的考慮更加容易壓倒從業者的個人操守和傳統原則。

對外國,欠客觀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新形勢是美國成為實力遙遙領先的超級大國,其影響無處不在。掌有絕對財力、物力、技術優勢的美國媒體也走向國際化。《新聞史》最後提到第三世界國家對西方信息壟斷和交流嚴重不平等的不滿,這個問題眾所周知,此處不贅。作為美國以外的人,特別是中國人,筆者看美國媒體,對它另一個弱點有更深切的感受,那就是與對待國內事物的報道相比,對美國的國際行為的視角往往缺乏客觀公正。

除了越戰後期外,對於美國對外的征戰以及我們稱之為“霸權”的行徑,主流媒體的態度往往是附和或推波助瀾。20世紀初在美國開始向外擴張時,美國媒體是“顯然天命”論的鼓吹者;20年代的“恐赤病”與50年代的冷戰,涉及反共主義,很少有冷靜客觀的報道。例如對中國的報道在尼克松訪華前幾乎一邊倒全是負面,尼克松訪華後,對華輿論轉變又比較明顯;“另類”刊物當然也有,例如《民族》週刊一直特立獨行,還有一些左派刊物,但是處於絕對劣勢。

又以當前為例:對於以“安然事件”開頭的美國公司腐敗問題,美國媒體甚為關注,有許多對布什政府尖銳的批評;但是對於美軍轟炸阿富汗平民的婚禮這樣嚴重的事件,以及事後軍方傲慢的態度,很少見到義憤和公正的批評。又如“李文和事件”,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主流媒體一馬當先大肆炒作,美國公眾幾乎家喻戶曉,而等到判定是冤案之後,卻悄然無聲,也很少媒體置疑這種做法違反民主原則。諸如此類例子很多,不能一一。美國新聞業雖然已經居於世界頂峰,美國的影響在全球無處不在,但是美國一般公眾從美國媒體中卻難以得到關於外部世界客觀、完整的信息。究其原因,新聞從業者本身的意識形態和利害關係兼而有之。因篇幅關係這裡不予展開。

新權勢,誰監督?

當前,從美國揭露的公司腐敗的冰山一角來看,從小布什政府對內政策全面右轉、對外空前的一意孤行(即所謂“單邊主義”)來看,從美國社會問題嚴重、兩極分化有增無減來看,似乎美國又到了一個關鍵時刻,需要再來一次“進步主義”運動的衝擊、淨化,達到改革。美國媒體是否還能發揮當年的作用,美國的民主制度是否還有足夠的活力自我完善,都面臨考驗。再說,新聞媒體現在自己已經是一方權勢,而且是產業集團,那麼也就會遵循權力造成腐化的規律,其自身也有一個淨化問題,誰是監督它的有效力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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