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無信號燈路口事故如何判責

1、未按標誌標線通行的情況圖中紅車前方有“讓”的標牌,但紅車沒有禮讓,撞上了白車,所以紅車負全責。【法律依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依據為《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規定。

2、未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的情況圖中白車未讓右方道路的紅車先行,所以白車負全責。【法律依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依據為《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二)項“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之規定。

3、左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的情況圖中白車左轉撞上了直行的黑車,所以白車負全責。【法律依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依據為《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三)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之規定。

4、右轉彎車未讓左轉彎車的情況圖中右轉彎的黑車撞上了左轉彎的紅車,所以黑車負全責。【法律依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依據為《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四)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之規定。

5、未讓已在路口內的車先行的情況圖中準備進入路口的紅車撞上了路口內的白車,所以紅車負全責。【法律依據】:《實 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和五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規定。

6、遇到障礙物不理讓的情況圖中躲避障礙的白車撞上了直行的紅車,所以白車負全責【法律依據】:《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在有障礙的路段,無障礙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礙的一方已駛入障礙路段而無障礙的一方未駛入時,有障礙的一方先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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