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級行業緣何亂象叢生

8月17日,北京證監局聯合中國證券業協會對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公國際”)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存在內部控制機制運行不良的問題。北京證監局依據《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擬責令大公國際限期整改,期限一年,整改期間不得承接新的證券評級業務。信用評級行業的“頑疾”隨之露出水面。

大公國際,1994年經中國人民銀行和當時的中國國家經貿委批准成立。此次“東窗事發”與2018年上半年大規模債務違約關係密切。今年上半年,共有26只債券違約,規模為257.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3.0%、37.9%。其中,16弘債02、16長城01、16凱迪債,三隻違約債券由大公國際擔任評級,目前三隻債券評級2017年均是AA級,違約後大幅下調至C級。信用評級一般分為三等九級,符號表示分別為AAA、AA、A、BBB、BB、B、CCC、CC、C。大公國際評級的這三隻違約債券都已被降到C級,意味著發行人無法償還債務。

大規模實質性債券違約事件引發整個信用評級行業“地震”。針對證券評級機構存在的評級虛高、評級泡沫,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風險等問題,2018年度證券評級機構常規現場檢查相關工作於6月啟動。據證監會新聞發佈會披露,北京證監局聯合中國證券業協會對大公國際現場檢查發現,大公國際與關聯公司公章混用,內部控制機制運行不良,內部管理混亂。在為多家發行人開展評級服務的同時為發行人提供諮詢服務,收取高額費用,有違獨立原則。部分高管人員及評審委員會委員資質不符合要求。個別評級項目底稿資料缺失、模型計算存在數據遺漏等。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披露,在交易商協會業務調查和自律調查工作開展過程中,大公評級向協會提供的相關材料存在虛假表述和不實信息。

“在中國信用債市場,資信評級高不等於沒有違約風險,可能風險還很大。”媒體曾如此評價中國信用評級行業。

早在2015年,證監會對全部7家證券評級機構現場檢查發現,6家證券評級機構的部分評級項目存在9項問題,包括證券評級未進行盡職調查等,下一步對惡意造假、嚴重不盡責等失信行為將嚴肅查處。

安本資產管理駐吉隆坡的投資經理Edmund Goh曾表示,在投資中國信用債時,即使是AAA級的債券也會保持謹慎。“我們在做投資決策時不會依賴當地的評級機構,而是採用公司自己的信用研究部門的內部評級。”

此次監管部門兩份公告披露的問題中同時指向收取高額諮詢費用,也就是業內所稱“左手評級、右手諮詢”的利益衝突問題。而在此之前,徵信評級行業“以價定級,以級定價”、花錢買評級、同一家企業或債券評級排名相差懸殊等行業問題也是亂象叢生。

有業內人士表示,造成這種亂象的原因眾多,多頭監管應是重要原因之一。一直以來,我國信用評級行業的監管,由國家發改委、央行、證監會、原保監會分別在各自領域進行歸口管理,由此形成了多頭監管。為扼制亂象,2016年央行會同國家發改委、中國證監會聯合起草《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意在統一徵信評級行業的行業標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然而,2016年11月12日上述《徵求意見稿》截止徵求意見,至今未見正式發佈。所以北京證監局認定大公國際的問題違反了《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其實,針對亂象,《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已有治理規定,分別從執業獨立性、評級機構獨立性、評級人員獨立性、部門設置獨立性、薪酬獨立性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但所針對的核心問題,因管理辦法未能公佈而被拖延至今。

本文源自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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