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島是「舉國金融欺詐、全民當老賴」的「奇葩國家」麼?

冰島是“舉國金融欺詐、全民當老賴”的“奇葩國家”麼?

北歐小國冰島的足球隊接連闖入歐洲盃和世界盃決賽圈,並接連踢出好球,甚至在俄羅斯世界盃首場勇平世界勁旅阿根廷隊,引起球迷們對這個稍有些陌生國家的濃厚興趣,一些去過或熟悉冰島的朋友連日來在媒體、網上撰文,介紹這個小國一些自然和人文情況,並對該國獨特的風光、質樸的民風、完善的社會福利和熱衷慈善的社會風氣加以介紹和評論,這引起網絡名人周小平先生的不滿,後者在其“今日平說”中稱“無知才舔冰島”,將冰島稱為“舉國金融欺詐、全民當老賴”的“奇葩國家”,指責其“極端過分”、“舉國大搞金融欺詐、龐氏騙局,玩脫了以後,全民當老賴”。

且不說國際足聯(FIFA)一貫反對“政治影響體育”,周小平先生這種將世界盃足球賽的純體育話題和“金融欺詐”混為一談是否違背當代競技體育基本原則,也不說以偏概全進而“指名道姓”指摘一個國家的國格和國民性是否符合邏輯,是否有族裔歧視之嫌,冰島真的是“舉國金融欺詐、全民當老賴”的“奇葩國家”麼?

傳統上冰島一直以漁業、旅遊業和服務業等作為經濟支柱,並以此維繫其完善的社會福利體系。上世紀末以來,不甘守著傳統產業吃飯的冰島人決心“產業升級”,他們相中的當時蓬勃發展的離岸金融業,在政府扶持下建立了高利率、低管制的開放性金融環境,吸引大量海外遊資投資其國內銀行,而這些銀行又利用國內金融運作的低成本,將大量資金拿到海外放貸套利。自2004年初至2008年初,冰島3大銀行的總資產擴大4倍,達到當年冰島GDP的8倍,一方面,這些銀行因大量向海外放貸,守握鉅額海外債權,另一方面,它們用於海外放貸的資金絕大多數也來自海外,而且相當一部分來自槓桿遊資,一些有識之士早就洞若觀火,指出這種經濟模式十分脆弱,一旦金融危機襲來,全球銀行業借貸利率和借貸成本會驟然上升,全球資本流動性則會突然大幅度減少,信貸鏈條將立即斷裂,處在這一鏈條上的冰島就將遭受海嘯般的衝擊。

2008年源自美國、席捲全球的“次貸風暴”正是這樣一場危機,當危機達到高潮時,冰島前四大銀行總負債突破1000億歐元,而冰島央行所能動用的全部流動外國資產僅有區區40億歐元,甚至全國當年GDP也不過193.7億美元。當時一篇專業性報道稱,被冰島政府緊急接管的冰島3家銀行總負債610億美元,是冰島經濟總量的12倍,人均國民負債高達20萬美元,冰島克朗在國際金融市場一度喪失貨幣功能,最緊急關頭,冰島政府甚至公開發出“國家破產”的警告,2008年10月冰島股指一度暴跌95%,GDP縮水六成半,事後的總結顯示,冰島在此次金融危機衝擊下,經濟損失高達2008年GDP總值的9倍,負債一度達年GDP的9倍,逾1000億美元“不翼而飛”。

但危機發生後冰島政府僅隔1個月便出臺緊急貨幣管制措施,禁止資本未經允許外流,嚴禁單位、個人進行海外金融投資行為,以“緊縮”為代價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申請兩年期貸款21億歐元,同時大幅度提高利率(基準利率一度高達5.75%,政策利率更曾高達18%),嚴懲違規金融家,並頂住IMF和國內政黨、民眾兩頭壓力,異乎尋常地採用“不減福利但增加稅率”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在抒困同時減少抒困措施對社會安定的衝擊,避免冰島遭遇類似希臘等國的“連鎖衝擊”,至2016年,冰島已基本擺脫金融危機後遺症,經濟增長走上正軌,一系列“非常措施”也陸續取消。

簡單說,冰島在金融危機前犯了經濟發展戰略性錯誤,忽略了系統性金融風險,付出了沉重代價,但這種模式本身在“次貸風暴”前是許多歐洲小國(如塞浦路斯、愛爾蘭)所普遍採用的,仍在正常金融業務範疇內,絕非什麼“龐氏騙局”或“金融欺詐”,“次貸風暴”爆發後其海外“上下游”當然難免衝擊(英國一度宣稱“本國國民存款被凍結”,並採取報復措施,但實際上這是冰島政府接管冰島三大銀行的副產品),但冰島經濟和冰島民眾自己才是最大的受害者,稱之為“舉國搞欺詐”是欠公平的。

更重要的是,冰島並未“全民當老賴”,而是自2012年3月起就分期償還借自IMF的抒困款,不但連本帶利埋單照付,甚至多次提前還本付息,被債主和許多專業人士稱為“此次危機中歐洲最守信用的抒困資金借貸者”(和一些南歐國家形成巨大反差)——就這一點而言,周小平先生的攻訐非但“離題萬里”,而且南轅北轍。

話不說不明,木不鑽不透,砂鍋不打一輩子不漏,要講道理就必須先擺事實,事實擺到這裡,冰島是否是“奇葩國家”,或究竟什麼才是“奇葩”,大約已經一目瞭然了吧?

冰島早在1971年12月28日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前任中國駐冰島大使張衛東曾評價該國為中國在歐洲“可以信賴的好朋友、好夥伴”,在缺乏實證、甚至實證相反的情況下,將這樣一個“可以信賴的好朋友、好夥伴”從整體上指摘為“舉國金融欺詐、全民當老賴”的“奇葩國家”,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