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是否会扰乱电子书市场

区块链技术已经发展到图书出版领域。这两个初创公司的电子书平台惊人地相似——总部位于蒙特利尔的Scenarex公司和总部位于直布罗陀拉脱维亚的Publica。他们正在实施的想法已经在图书出版界讨论了一段时间。

越来越多的初创公司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媒体行业解决方案。到目前为止,他们中的大多数一直专注于音乐行业和幕后的应用,如版权管理和版税处理。这些新的电子书平台是面向消费者的系统,包括网上商店购买电子书,阅读它们的应用程序以及转售、借出和赠送的功能。

一些电子书服务已经提供了有限的异化功能;例如,亚马逊Kindle和Barnes&Noble NOOK平台允许你将电子书借给其他用户最多14天,但前提是出版商允许。这种情况并不常见。没有一个主要的电子书服务允许你转售你的书。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当你购买电子书或其他数字文件时,你到底有没有拥有它?

长期以来,这个问题一直是存在争议的。如果你拥有一部有版权的作品,你就可以根据版权法获得一系列的权利,其中包括疏远它的权力。但是,如果你得到的数字文件占据了你的设备空间,法律规定你不能得到那一大堆权利;相反,你得到了零售商在许可协议中决定给你的所有权利,这是合同(license Protocol,简称VPO)。这些权利通常比版权权利捆绑的范围要窄,并且受到出版商(或唱片公司、电影制片厂等)允许零售商提供的内容的限制。这种类型的典型许可协议禁止您疏远文件。法律还规定,许可证协议中的这种限制是可以执行的,尽管它们限制了版权捆绑的权利。”

区块链允许所有权的转让是安全的,并且在事后不受第三方的控制。但还有其他方面要模仿所有权,比如不能将副本发送给你的百万个朋友,或者在你疏远它之后保留你自己的副本。为此,DRM是必要的。文件使用DRM进行加密,从而造成技术上的限制,使得难以或不可能疏远内容、与他人共享内容、创建衍生作品,等等。

早在2010年,就有人提出了一个技术规范,叫做“消费者拥有的数字个人财产”,并将其制成IEEE标准。这并没有走多远,显然是在2015年被抛弃的。但这只是个借口,不是不在任何面向消费者的系统中使用,因为这将有助于确定是否有人对数字所有权特性感兴趣。现在,这样的系统已经可以使用了,我们将能够看到所有权是否仍然与电子书相关,或者,如果像音乐一样,它在将来还是会被归属到物理对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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