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區檢察院辦理全市首例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件

日前,佳木斯市郊區檢察院通過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佳木斯市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恢復劉英俊烈士陵園紀念設施莊嚴、肅穆、清淨的環境和氛圍,恢復被汙損的紀念設施。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生效後,佳木斯市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對英雄烈士榮譽、尊嚴進行保護的首例案件。

佳木斯市郊區檢察院辦理全市首例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件

7月8日,郊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強帶領民行科對郊區內佳木斯市烈士陵園、劉英俊烈士陵園兩處烈士陵園開展公益訴訟專項監督,全面瞭解轄區內英雄烈士保護現狀,深入摸排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件線索。經摸排走訪發現,劉英俊烈士陵園紀念設施北側10米內,擺設了一排燒烤大排檔,由於烈士陵園長期疏於管理維護,南入口處設有廣場舞音響設備,展板上貼滿雜亂無序的商業廣告,展板下隨處都是大小便的痕跡,中央“劉英俊烈士之墓”紀念碑西側也被小廣告貼滿、東邊道邊的護石破損;烈士陵園內垃圾遍地,長期無人清潔,樹木間掛有吊床,嚴重損毀了英雄烈士的榮譽和尊嚴,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完成調查取證後,該院通過英雄烈士保護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要求市民政局履行劉英俊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的主體責任,恢復陵園莊嚴和肅穆的環境和氛圍。目前,市民政局已經採取多項舉措,正在恢復被汙損的劉英俊烈士陵園。

案件辦理過程中,副檢察長王雄志帶領民行科辦案人員認真聽取了烈士陵園管理處工作人員的申訴和辯解,對其存在的管理困難進行分析,一起出謀劃策,在情、理、法上達成初步共識。佳木斯市民政局收到檢察機關訴前檢察建議後,表示將盡快進行整改,並立即組織相關科室工作人員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迅速組織工作人員對全市烈士陵園內的雜草和垃圾進行清除,對烈士紀念碑和烈士墓碑進行沖洗,確保烈士陵園內莊嚴、肅穆、整潔、清淨的環境和氛圍。

佳木斯市郊區檢察院辦理全市首例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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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十條:“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應當健全服務和管理工作規範,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紀念設施莊嚴、肅穆、清淨的環境和氛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不得侵佔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的土地和設施,不得破壞、汙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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