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陰陽」旅遊合同 重慶這家旅行社被罰30萬元

签订“阴阳”旅游合同 重庆这家旅行社被罚30万元

签订“阴阳”旅游合同 重庆这家旅行社被罚30万元
签订“阴阳”旅游合同 重庆这家旅行社被罚30万元

17日下午,重慶市旅發委召開2018年暑期旅遊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新聞發佈會,現場通報了11個行政處罰典型案例,其中一旅行社因組織不合理低價遊,簽訂“陰陽”旅遊合同被罰30萬元,停業整頓2個月。

據重慶市旅發委監察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通報,2018年5月18日,中國旅行社總社有限公司重慶分社招徠梁某等2名遊客,組織低價旅遊活動,通過簽訂“陰陽”旅遊合同的方式,企圖逃避旅遊主管部門監管,嚴重侵害了旅遊者合法權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有關規定,經中央電視臺曝光,影響惡劣,情節嚴重。

重慶市旅發委於2018年7月23日,依法對該分社作出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30萬元,停業整頓2個月的行政處罰;對該分社負責人作出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

而重慶國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不支付或不足額支付地接社接待和服務費用,且數額較大,重慶市旅發委依法吊銷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此外,重慶寶中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慶千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慶君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慶銘途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慶翰莎國際旅遊有限公司、重慶薇燦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慶文華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慶易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也因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未妥善保存合同及文件、要求導遊墊付費用、因年齡差異加收旅遊費用、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等行為被依法行政處罰。

據瞭解,今年5月,重慶市旅發委啟動開展了暑期旅遊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整治行動開展以來,重慶市旅發委協同市公安、工商、交通等以及區縣旅遊等有關部門,共出動檢查人員2900餘人次,檢查旅行社、景區、酒店等旅遊企業共1200餘次。清理下架明顯低價和“殭屍”產品信息共638條。發現涉嫌違法違規問題線索40餘條,依法立案34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6起,累計罰沒款70.23萬元。

目前通過一系列的整治行動,效果明顯。數據顯示,今年1-7月份,重慶市旅遊投訴中心依法受理旅遊投訴案件210件,同比減少182件、下降46%。

重慶市2018年暑期旅遊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政處罰十一個典型案例

01

中國旅行社總社有限公司重慶分社

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案

2018年5月18日,中國旅行社總社有限公司重慶分社招徠梁某等2名遊客,組織低價旅遊活動,通過簽訂“陰陽”旅遊合同的方式,企圖逃避旅遊主管部門監管,嚴重侵害了旅遊者合法權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有關規定,經中央電視臺曝光,影響惡劣,情節嚴重。

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7月23日,依法對該分社作出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叄拾萬元,停業整頓2個月的行政處罰;對該分社負責人作出罰款人民幣貳萬元的行政處罰。

02

重慶國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不支付或不足額支付地接社接待和服務費用案

2018年5月18日,重慶國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將梁某等18名遊客組團後交給地接社雲南途遇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但未支付地接費用。

經查,該社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6日期間,將旅遊業務委託給雲南地接社履行,存在不向接受委託的旅行社支付或不足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的違法行為,違反了《旅行社條例》有關規定,且不支付或不足額支付地接費用數額較大,經中央電視臺曝光,影響惡劣,情節嚴重。

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7月23日,依法對該社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03

重慶寶中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案

2017年11月20日,重慶寶中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授權徐某某開設北碚龍鳳橋門市部經營旅遊招徠、諮詢業務,但該門市部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也未在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有關規定。該社主動舉報徐某某非法經營行為,有立功情節。

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6月5日,依法對該社作出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叄萬元的行政處罰;對該社負責人,作出罰款人民幣貳仟元的行政處罰。

04

重慶千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案

重慶千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招徠遊客黃某等96人參加“桂林陽朔【悅動】雙汽5日遊”旅遊活動過程中,擅自將加蓋公司業務專用章的空白包價旅遊合同交給王某某收客使用,王某某非該公司員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有關規定。

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6月20日,依法對該社作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仟貳佰零捌元,罰款人民幣捌萬元,停業整頓10天的行政處罰;對該社國內部主管人員作出罰款人民幣叄仟元的行政處罰。

05

重慶君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未妥善保存合同及文件、資料案

重慶君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檔案遺失為由,未能按要求提供2017年10月向昆明雲迪旅行社有限公司所交4名遊客的團隊檔案資料,違反了《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

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5月10日,依法對該社作出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伍仟元的行政處罰。

06

重慶銘途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要求導遊墊付費用案

重慶銘途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2018年2月至3月期間,要求多名領隊墊付費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有關規定。

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6月26日,依法對該社作出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肆萬元的行政處罰;對該社負責人作出罰款人民幣叄仟元的行政處罰。

07

重慶翰莎國際旅遊有限公司

向接受委託的旅行社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案

重慶翰莎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在2017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20日期間,向接受委託的雲南和諧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費用成本,違反了《旅行社條例》有關規定。

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6月27日,依法對該社作出責令改正,停業整頓1個月的行政處罰。

08

重慶薇燦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因年齡差異加收旅遊費用案

2018年4月11日,重慶薇燦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山東青島、蓬萊7日遊”,收取成人1299元/人,兒童1499元/人,但在實際行程中並未向兒童提供相比其他遊客更多的服務,違反了《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

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7月3日,依法對該社作出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伍仟元的行政處罰。

09

重慶文華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未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

委託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遊合同案

重慶文華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遊客黃某等7人簽訂2017年10月8日至14日“清邁休閒7日遊”包價旅遊合同,與遊客楊某、張某2人簽訂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4日“清邁休閒6日遊”包價旅遊合同,與遊客王某、彭某2人簽訂2017年11月3日至8日“柬埔寨特惠六天五晚”包價旅遊合同,在未徵得遊客同意的情況下委託至重慶易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慶和平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履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有關規定。

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7月23日,依法對該社作出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伍萬元,停業整頓10天的行政處罰;對該社銷售人員、計調人員分別作出罰款人民幣貳仟元的行政處罰。

10

重慶易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案

2018年1月22日至29日,重慶易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普吉•曼谷•芭提雅8天7晚遊”,安排導遊雷某提供領隊服務。行程期間,該社不顧遊客強烈反對,執意變更旅遊行程安排,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有關規定。

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7月23日,依法對該社作出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停業整頓10天的行政處罰;對該團領隊雷正宇作出罰款人民幣叄仟元,暫扣導遊證1個半月的行政處罰。

11

夏某某擅自中止導遊活動案

2018年2月18日,夏某某受重慶西亞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在為旅遊團提供導遊服務過程中,擅自中止導遊活動,違反了《導遊人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7月23日,依法對夏某某作出責令改正,暫扣導遊證3個月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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