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區:校園性騷擾未成年人須強制報告

本報訊(記者 蔣亦豐)為加強校園安全、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園的學習生活。日前,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杭州西湖區教育局聯合會籤《關於建立校園性騷擾未成年人處置制度的意見》。

意見對“校園性騷擾未成年人”做出了明確界定,即在幼兒園、中小學校等各類教育機構中,任何人違背未成年人意願,以語言、文字、圖像、電子信息、肢體撫摸猥褻行為等任何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與性有關的騷擾行為。對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上述行為,不論未成年人是否自願,均屬於性騷擾行為。同時,對“教師職責”做出了明確界定,即“禁止與未成年學生髮生包括性騷擾在內的任何與性有關的親密關係”。

該區要求學校對校園性騷擾未成年人行為採取“強制報告”,即班主任、輔導員在接到學生當面或郵件報告後,需要在6小時內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24小時內報案,向檢察機關備案,不得瞞報、漏報、遲報或私下調解。教育部門可先行調查,意見對教育部門的調查程序和固定、保留證據等進行了規範。


《中國教育報》2018年8月8日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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