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區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47名

二七区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47名

二七区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47名

招聘單位名稱:河南征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用工崗位:司法輔助人員(派遣至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

招聘人數:47人

一、崗位職責

(一)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

(三)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

(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

2.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識,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3.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大專學歷所學專業須為法律專業,本科學歷不限專業;

4.年齡在20週歲以上,30週歲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後出生至1998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5.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標準,身體無殘疾,無明顯疤痕,無紋身;

6.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進行中文錄入,編輯等工作,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80字以上,準確率達到95%以上;

7.具有國家速錄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優先聘用;

8.具有兩年以上法院書記員從業經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9.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免筆試和計算機能力測試,直接進入面試、政審。

(二)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6.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7.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考試錄用程序

(一)發佈公告

自2018年8月16日起,在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官網及微信平臺、鄭州中院微信平臺同時發佈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人事科323房間,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確認。

諮詢電話:0371-68873516、0371-68877606;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不得代替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4.報名應提交的材料:

(1)個人簡歷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學信網”學歷認證打印頁一份;

(4)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

(6)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7)現場填寫並提交《基本信息登記表》。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法律基礎知識和時事政治,滿分為100分。

2.計算機技能測試

考試內容為聽打或看打判決書(5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的漢字錄入速度,滿分為100分。

3.面試

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能力和基本素質,滿分100分。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計算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錄取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與入圍最後一名成績並列者一併進入面試)。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4.確定考生考試有效成績

(1)考生考試有效成績滿分為100分;

(2)考試有效成績=筆試成績×30%+計算機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有效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因考生有放棄或者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政審

政審由二七區人民法院組織進行,政審不合格不予錄用。如因考核對象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照考試有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聘用及工資待遇

1.工資:新聘司法輔助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為1900元,試用期滿由所在部門進行考核,並出具考核鑑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轉為正式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每月工資(扣除個人社保後)最低標準為大專2200元,本科2500元。

2.社會保險: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五險”即養老保險(含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

3.用工手續辦理:被錄取人員採用勞務派遣制,由法院負責被錄取人員的日常管理與考核,由派遣單位依法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等相關事宜。

四、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和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2.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繫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繫本人,考生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後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凡是參與此次招聘的人員,必須遵守紀律,堅持原則,嚴禁在招聘過程中徇私舞弊。對違反上述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4.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不委託任何機構進行考前輔導和培訓,不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5.區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

6.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中共二七區委宣傳部 鄭州晚報社

統籌: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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