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四個最嚴」嚴守質量安全

□ 徐建華

6名省部級領導被問責、1名中管幹部被立案調查、35名非中管幹部被問責……在國務院多次召開會議研究之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專門召開會議聽取關於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調查及有關問責情況的彙報,並決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會議規格之高,幹部問責之嚴,都在我國藥品安全歷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筆。

在黨中央、國務院專門召開會議作出處罰決定之後,市場監管總局、吉林省以及湖北省也先後召開會議,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並公佈了處罰決定。對於這樣“一起疫苗生產者逐利枉法、違反國家藥品標準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編造虛假生產檢驗記錄、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失職失察、個別工作人員瀆職的嚴重違規違法生產疫苗的重大案件”,從中央到地方以雷霆萬鈞之勢展開調查、嚴肅問責,既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高度負責,對藥品安全質量監督工作的高度重視,也證明了“四個最嚴”是食藥安全的最高要求,必須始終堅持落實。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要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堅持產管並重,嚴把從農田到餐桌、從實驗室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四個最嚴”也是黨中央、國務院對食藥安全的最高要求,以此來確保最廣大人民身體健康安全。此次42名相關負責人被問責,毫無疑問體現了“最嚴肅的問責”的要求。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還強調,要提高違法成本,對那些利慾薰心、無視規則的不法企業,對那些敢於挑戰道德和良知底線的人,要嚴厲打擊,從嚴重判,決不姑息。對涉及疫苗藥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人員,要依法嚴厲處罰,實行鉅額處罰、終身禁業。這些要求無疑體現了“最嚴厲的處罰”的要求。

從食品藥品安全的角度來看,“四個最嚴”貫穿於事前事後監管的多方面,目的是防患於未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還強調指出,此次事件情節嚴重,性質惡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既暴露出監管不到位等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重典治亂,去痾除弊,加快完善疫苗藥品監管長效機制,堅決守住公共安全底線,堅決維護最廣大人民身體健康。建立長效機制就是要把“四個最嚴”制度化,並落實到監管全過程。

不僅僅是疫苗這樣關係人民群眾健康,關係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安全的重要產品,食品藥品安全乃至產品質量安全,都必須貫徹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四個最嚴”是質量安全的最高要求,是做好質量安全工作的綱領與指南。

“最嚴謹的標準”是基礎。有什麼樣的標準就有什麼樣的質量。要通過構建最嚴謹的標準體系,築牢質量安全的基礎與堤壩;“最嚴格的監管”是長效機制。質量安全是生產出來的,也是監管出來的。只有通過構建專業化的監管隊伍、科學化的監管方法、長效化的監管機制,方能更好守住質量安全的底線;“最嚴厲的處罰”是為了提高質量安全違法成本,督促其履行主體責任,從而使其更好地發揮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作用;“最嚴肅的問責”是對監管的監管。通過事後追責,既明晰和落實監管責任,又激發激勵監管者擔當作為,切實履行職責。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與要求,需要全社會共同遵守落實。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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