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碰瓷”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市民王先生:前段時間,我開車遇行人“碰瓷”。請問,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可見,如果王先生是在完全遵守交通法規、沒有過錯的情況下,行人故意來“碰瓷”,則交通事故的責任由“碰瓷者”自行承擔,除了索賠不得外,可能還面臨違法追責以及相關賠償。

交通事故有訴訟時效嗎?

市民張先生:去年年底,我被車撞後一直住院治療。現在我出院了,車主一直不賠償。請問,交通事故有訴訟時效嗎?

律師解答: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訴訟時效期間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民法通則》第168條規定: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哪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

得到孩子撫養權可以免給撫養費嗎?

市民賈女士:離婚時,我獲得了孩子撫養權,還需要支付撫養費嗎?

律師解答:賈女士獲得撫養權後,孩子是其在撫養,不存在撫養費的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多少和期限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實際需要、父母雙方負擔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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