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從7月5日波波回國後接受王局採訪,到今天波波承諾不再發聲後又再次食言,到王局承諾今天繼續曝料卻再次提到因為水淹而推辭,這期間我總共寫了十九篇關於此事件的悟空問答。

“唐波虎”事件絕對是年度內最精彩的大戲,隨著王局對核心當事人的採訪視頻漸次公佈,我們越來越接近這出大戲的真相。

雖然這幕大戲還未最終收場,但廣大吃瓜群眾已經追隨著王局的節奏,大致看出了事件的脈絡和輪廓,我也回翻了以前的問答,摘錄其要點,共同回顧一下事件是怎麼樣逐漸水落石出的。

第一篇文章,寫於7月6日: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看過《局面》的採訪,直覺波波撒謊,而且很拙劣,摘要如下:

從其採訪原文中,貌似存在以下問題:

一、周立波一直聲稱他是被“某某”迫害,這“某某”很有背景,在紐約什麼也不做,卻特別有錢,他的家“佔地42畝”。這次採訪周立波並沒有更多披露“某某”的情況,只說他出事時是第八次與“某某”見面,去他家也就二三次。八次見面記得如此清楚,去他家到底是二次還是三次還是八次反而記不清了?

二、請看這一段採訪相當有意思:

新京報:像派出所、警察局這種地方,我們普通人還是很少機會進去的。尤其像你這樣的人。剛進去的時候是什麼心情?不理解?恐懼?還是委屈?周立波:沒什麼心情,哥們很強大。不理解、不恐懼,委屈那是娘們的話,為什麼要委屈?抓你肯定是有事的,至於什麼事、是不是你的事,不清楚。恐懼?不可能,哥們膽大,而且什麼狀態沒經歷過,又不是沒有進去過。最關鍵是我沒有任何犯罪感,我沒有任何犯罪感。

周立波果然迥異於常人,“哥們很強大”,"哥們膽大,而且什麼狀態沒經歷過,又不是沒有進去過"。難道周立波是想說:哥們就是為監獄而生的嗎!?

三、周立波堅稱這回美國法院判他無罪,並非是證據不合法、程序不合法,是程序上的勝利,而是因為他根本就無罪。作為一個無罪的人,而且“很強大”“膽大”的人,卻請第一任律師時就花了天價:

我的第一任律師收我的錢,遠遠超過第三任。我第三任律師75歲高齡,非常正直,非常誠實。我第一任律師收了我天價,但是對不起,他的天價全部要還給我。

四、周立波認為去他微博的“這些人都是不正常的”,“這就是賊”。

新京報:你勝訴以後,我看你發了微博,底下有一些評論,基本不相信你的說辭。周立波:基本這些人都是不正常的。新京報:你當時為什麼不開評論?周立波:因為我煩。微博是私人領域,你跑到人家撒潑,這就是賊。這是我宣洩情感、表達情感的地方,這是我給配和我交往的人交流的地方。新京報:你這案子剛開始曝光以後,網上有很多人說“立波有難,八方點贊”。你當時特別寫了一篇文章解釋這件事情。周立波:我不會解釋。我有一句話,立波無罪,八方流淚。

請問周立波,同樣是名人,同樣是名嘴,同樣是微博,您去看看人家崔永元的微博,怎麼眾口一詞全為他點贊,幫他吶喊,而對您卻是一邊倒的謾罵?我就納了悶了,做人的差距咋就這麼大呢!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五、周立波與第一任律師莫虎已經開撕了,我們靜待他們互撕的結果吧!

第二篇文章,寫於7月9日:

在簡述了波波的傳奇經歷和他漏洞百出的辯解之後,我直接得出了很主觀的結論: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第三篇文章,寫於7月10日: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在介紹了唐爽令人咋舌的出色經歷之後,根據唐與波波夫婦互懟的微博,主要提出了以下問題:

一、周立波的回懟沒有實質內容,更多的是情緒的宣洩

周立波的回覆比較長,按照我這吃大蒜的理解簡單解讀就是:唐爽啊,你小子不夠意思啊!大哥我當年可是沒輕幫你啊,你小子忘恩負義,居然見利忘義,反戈一擊,跑到了某某那頭,大哥我很痛心啊!

二、胡潔的回懟幾乎就是胡攪蠻纏了

女人就是任性,胡潔的回應用一句“按你們美國文化,10句話,第一句若是謊言,則後面的話都不可信”,所以,也就不需要對唐爽的逐條質證逐條回擊了。

只是,周立波案最關鍵的角色,那個“某某”,至今還沒出場。

是時候揭開“某某”的真相了。

這場大戲越來越有看頭了,看看周立波如何從涉槍涉毒嫌犯,變成反腐鬥士,這一華麗轉身,必將驚煞世人。

好戲還在後頭。

第四篇文章,寫於7月13日: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第五篇文章,寫於7月14日: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針對唐爽的採訪,提出了三點質疑:

蛇行開到海里一說不攻自破,當時周立波一手拿手機,一手拿著IPaD,兩手都在忙活,時快時慢,蛇形蜿蜒,引起了彎道上警車的注意,警車當即出動,前後也就十米。並不存在周立波所說的被人“舉報”。

二、搜車周立波是否同意

周立波未被定罪,是他請的律師證明警察在蒐集證據時不合規,未徵得周立波同意,周立波點頭的動作只是他的頭在“上下移動”。

但唐爽證明,他當時準確翻譯了警察的話語,周立波儘管無奈,但還是同意了搜車與搜包,而且用中文清晰表達了同意。

三、包當時放在哪裡

周立波說的是包在後備箱,而唐爽說的很清楚,包就在周立波身後的座位上,而且有警察當時的拍照。

相信這件事終將真相大白,而且離真相越來越近了。

第六篇採訪,寫於7月15日: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別說,還真叫我猜對了,王局單刀赴會,果真是去會某某了,當然這是後話了,那個時候,還沒有曝出某某的採訪視頻,我在當時只能得出以下結論:

從局面已經發布的採訪視頻來看,以下幾點已經清清楚楚:

一、毒品是周立波的,並非像周立波夫婦說的是被人放進去的;

二、毒品包裝上檢測到了周立波的DNA;

三、周立波當天確實接觸並索要過槍,而且並不像他自己說的不敢碰槍,他和某某還出去開槍了;

四、周立波當晚開車確實蛇行,是被警察發現了,並非有人舉報陷害;

五、周立波夫婦曾反覆要求唐爽做偽證被拒絕之後,對唐反目成仇;

六、唐爽起初一直沒主動出庭也是為了幫助周立波,直到週迴國後說唐收了某某錢財,唐才開始反戈一擊;

七、周立波在接受王局採訪問到某某陷害其動機時,實在無法給出合理解釋,最終只能說某某是壞人,所以害人不需要動機。又說某某從國內一路壞到好幾個國家,既然你明知某某壞到骨髓裡,為什麼又一路巴結?

顯而易見,周立波夫婦撒謊了!

但願王局今天就能揭曉最終答案!

共同期待!

第七篇文章,寫於7月16日: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這篇文章不太長,直接截圖吧: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第八篇文章,寫於7月17日: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我當時推測這個故事的版本如下:

周立波夫婦、某某、唐爽、莫虎恩怨情仇——十九篇問答摘記(上)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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