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收費站監控員砸車逼停誤傷女童,站長說屬正當防衛,你怎麼看?

香雲墨客


對於此事件,是兩個法律問題:其一,司機無牌逃費充卡;其二,工作人員制止違法行為砸車。

其一,司機高速通行應當依法繳納過路費,逃避高速公路過路費的行為查證屬實的,應當補繳偷逃過路費,並且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等;情節特別嚴重涉嫌犯罪的,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其二,對於司機逃費行為,工作人員有什麼應對措施?當然依法舉報,通知高速交警或執法大隊是首選,其次,現場制止不法行為。本次事件中,工作人員採取的很顯然是後者,現場制止不法行為。但問題又來了,如何制止,可以採取怎樣的手段?砸車是否適當?是屬於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

工作人員本與無執法權,確採取了不專業的制止手段,引發了新問題。下面,我們來比較一下正當防衛和故意傷害:

1、故意傷害罪是指在故意的主觀心態下希望他人的身體受到傷害繼而實施的傷害行為。

2、正當防衛是指對於眼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為了以防集體、國家、自己、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正在進行的不法行為的侵害,而實施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為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有如下幾個條件:

a、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b、正當防衛人具有防衛意識,是保護無辜人的人身財產安全,而不是對對方的挑釁或激將;

c、只能針對不法侵害本人

d、沒有超過必要限度,如果不法侵害行為已經停止,你依然繼續進行實施你的反抗,就不再是正當防衛而是故意侵害他人的行為了;能夠用傷害最小的方式制止不法侵害的就不能用嚴重的傷害甚至是剝奪他人生命的方式來防衛,否則就是防衛過度或者故意傷害。

4、如果在防衛的過程中您沒有超過必要限度,在對方已經停手或者被制服後繼續實施行為的話,那麼正當防衛應是沒問題的,當然前面的幾個條件也要符合。

5、如果您符合該條,您無需承擔刑事責任。【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單純從罪名分析的話,故意傷害的主觀是要對對方的合法權益造成侵害,而正當防衛的主觀是不要對方傷害到自己的合法權益。故意傷害的客觀是必然造成對方的合法權益的損害。正當防衛客觀上可能出現對對方的合法權益的損害。另外故意傷害不存在時間條件的界定,只對主客觀有要求。而正當防衛及防衛過當,都存在受到不法侵害這個時間條件,並且不法侵害這個條件需要在進行中。如果不法侵害已經過去,正當防衛就已經結束,但是依然造成對方合法權益損害,這時要判斷是客觀原因造成還是主觀原因,如果主觀原因那麼就由正當防衛轉變到故意傷害,如果是客觀原因,那麼是正當防衛轉變防衛過當。

本案中,司機為了逃避過路費有逃逸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並不存在針對工作人員的不法侵害;逃費行為雖然客觀上必然導致稅費收入的損失,但並不構成對國家利益或集體利益損害的嚴重程度;從視頻中很難看出車輛行駛的軌跡,難以辨別是否衝撞工作人員身體,工作人員投擲石塊是否針對司機座位等重要信息,但結果卻造成第三人(乘客)的人身傷害。正當防衛的說法看似很難成立!


清風普法


在我看來,這件事其實是這樣的:

小車司機就是想跟車逃費,本來以為衝過去就沒事了。沒想到收費站工作人員迅速出動攔截,並把沙桶放在車前阻止車輛繼續前行。

小車司機一看:我都已經闖過來了,豈能因為一個小小的沙桶就停下?況且,被逮到的話,需要掏錢不說,也太沒面子了。撞!於是撞開沙桶就想跑。


工作人員見狀,心想:呦呵,這都攔不住你?你丫也太猖狂了。操起一塊石頭就砸了過去:我讓你丫狂,收不到你費,也特麼不能白白便宜你。

這邊司機正以為闖關成功,準備再次加速逃離。沒想到對方一下子把車窗砸破,碎玻璃還傷到了孩子,立馬就不幹了:砸到車不說,居然還把我孩子傷了,不管我對錯,我都跟你們丫沒完!於是,事兒就鬧大了。


事後,雙方的第一反應,都不是反省自己的錯誤,而是選擇說謊或誇大其詞,企圖將責任推到對方身上。

司機說自己過去十幾米後看到工作人員跑過去,才意識到自己沒有交費。這就是典型的不要臉。自己該不該、有沒有交費,心裡沒X數?你以為自己是在美國、德國?

而收費站的第一反應則是護犢子:你不交費,按規定我就有權攔截。旁邊有車,也有攔截人員,你還要硬闖,我就可以說你有可能會危害到他人安全,怎麼著?


事兒就是這麼個事兒,雙方都有錯。如果非要從法律層面講,司機的違法行為不只一種,收費站則有相關條例做後盾,官方說辭可以更冠冕堂皇。而且,砸車的監控員,不構成故意傷害,因為他不知道車裡是否還坐有其他人。

司機的違法行為受到處罰,收費站則需要賠點錢,然後和解就完事了。只是可憐無辜的孩子要跟著受罪。


冀彥偉GG


再怎麼著也不能用石頭砸人

作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有起碼的判斷力。哈爾濱一處收費站,一輛無牌轎車強行闖卡逃費。收費站工作人員試圖阻攔無果,拿起石頭砸向車子導致車內一個4歲的女孩受傷。簡單的事情經過,涉及兩個問題。

一是無牌私家車逃費,肯定是違反規定的行為。

二是收費員砸傷車內女童的行為。收費員有預見車內人受傷的後果,具有放任的故意,因此可能涉及故意傷害罪。

具體怎樣處罰,第一件逃費的是按照當地高速公路規定進行處罰,第二件事情對收費員的處罰具體看女童的受傷程度。

另一個是正當防衛問題

刑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不否認私家車主未交錢闖杆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但是試想,車主的目的是避費而逃跑,並非衝撞工作人員,沒有不法侵害,何談正當防衛。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我們說了不算,站長說了也不算,最終還要看事故的責任鑑定。

站在個人的角度看,我也覺得無牌車主才是罪魁禍首。

1,無牌闖卡就是故意的行為,而且隨後還有撞倒攔阻沙桶的行為,正是無牌車司機的一系列行為才引發了後續事件的發生。

2,無牌車主本人是知道女童在車內的,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應該知道自己闖卡逃費的行為有可能發生意外,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他顯然是失職的。

3,收費站工作人員隨後撿起石頭砸車到底屬不屬於正當防衛,還要根據當時的情況來判定。如果無牌車只是想逃走以免繳費用,那麼工作人員砸車的行為顯然是違法的。如果當時無牌車主在逃跑過程中向收費站工作人員衝撞或有類似的威脅行為,那麼收費站工作人員的行為就可以說是正當防衛。

4,此外,還要弄清楚當時收費站工作人員是否能看到車內還坐著女童。如果不知情,顯然不存在故意性,責任也就小很多。如果是知情的,那麼責任就大了。

我想很多人都希望無牌闖卡逃費者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當然,收費站工作人員如果犯了法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畢竟,情理是情理,法律是法律。

估計這件事情最後會以雙方的調解收場,希望無牌闖卡男子能夠為此付出更大的代價,那樣才能警示後人。


夜雨如書


對於這樣的問題,在不十分了解事情真相的情況下,不能僅憑主觀臆斷或個人的“好惡”來判定是非,應理性分析對待。工作人員的監管行為,是否屬正當行為,最後得由相關部門的責任認定和法律的裁決說了算。但對於這一問題,我有個人的見解:

第一,對於收費站監控員在監管過程中用石頭砸車子的做法,我認為是不對的,儘管監管的出發點正確,但在實施過程中的具體行為,有“過度監管”之嫌,用石頭砸車肯定不屬於監管手段的正常範圍,因此導致女孩受傷及車輛受損,監控員要承擔法律責任恐怕難免。監管人員理智的做法,就是報警,由交通警察攔截並執法處置。這裡還有個疑問,就是收費站那來的石頭? 是事先備好的嗎? 如果是這樣,且不錯上加錯?


第二,對於收費站站長面對記者所說的這是”正當防衛”言詞,雖然不能接受,但也能“理解”,且不說他所說的是否正確,但他有辯解的權利,我們總不能因為這位站長說過這樣的話,就斷定他是”壞人”。好在他的言詞不是結論,說了也不算,結論應由相關部門認定和法律裁決。當然作為收費站負責人,如果當時能主動承認錯誤,而不是急著辯解推卸責任,那才是明智之舉,恐怕也不會被眾網友所抨擊。

第三,對於不交費硬闖收費站關卡的駕駛員違法行為,我覺得必須予以嚴厲譴責和依法處置。發生這樣的事,媒體和輿論不能只把矛盾的焦點和批評都集中在收費站工作人員的身上,而對違法者和違法行為只是輕描淡 寫,這有失公允,不僅會傷害監管人員的心,可怕的是會讓那些違法者更加”理直氣壯”,從而導致違法行為更加的肆無忌憚。這顯然不利於文明秩序的建立與弘揚。這名駕駛員不僅破壞了社會秩序,更是給無故的女孩造成了傷害,用老百姓的俗話說那是“造孽”,應引以為戒。

第四,秩序和規則需要人人遵守,一個良好的秩序來之不易,一旦輕易地被破壞了,所帶來的後果和危害是可怕的,而媒體和輿論的導向至關重要。好在悟空回答中,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大多數人在批評監管人員不當行為的同時,也對違法者予以了譴責和批評,充分體現了理性和公允,值得稱讚。


城市陽臺見聞


扯淡!車闖杆你可以報警,但憑什麼砸人車,還砸傷人。這就是故意毀壞財務外加蓄意傷人。





車輛闖杆你可以用一些阻攔設施攔截,也可以報警。駕駛員也沒朝著人撞,你拿石頭砸人家車,這叫什麼正當防衛。故意傷害還差不多。

我雖然不是什麼法學專家,但我也知道正當防衛必須伴隨不發人身侵害的發生吧。除了闖杆逃費,我沒發現車主有什麼對站內工作人員的身上傷害行為,沒有傷害,何來防衛?你防誰呢?

我看主動傷害他人的是站內工作人員。司機逃費你可以報警啊,可以阻攔。但你明知道車裡有人還拿那麼大的石頭往車裡扔,這是阻攔嗎?這是防衛嗎?這擺明了故意毀壞財務外加蓄意傷人。


汽車發生闖杆這種異常行為你們應該報警或是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控制住闖杆車輛。這種反常的闖杆行為萬一有其他原因呢,比如搶劫偷盜車輛或綁架等犯罪情況等。你倒好,一石頭上去,如果車內有人質也讓你一磚呼死了。說白了就是站內工作人員法律觀念淡薄,不要找這麼多借口為自己開脫。


朱鐵平


科技科普促使人們養成理性思考和理性處理事務的習慣——凱騰聚知。

收費員的行為費解!

這件事詭異的是:沒有牌照的車不可以上路更不用說高速!這輛車為什麼可以從上一個高速入口上高速路!

高速交警發現問題後是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鎖定或偵查這輛車的。

以非法手段行使商業工作(高速收費為非事業行政收費)行為,收費站收費員行為費解!

司機無正式牌上路是因為用臨時牌嘛?肆意衝卡是因為是本村村民借道嘛?

司機應積極認繳罰款,同時要求該工作人員賠償車輛損毀費用。

司機的妻子可以以故意傷害對收費站員工個人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醫療費用以及陪護誤工費,小孩心理輔導諸費用。

總之,公民應守法,應為自己的不法行為買單; 公務人員應為自己的違規行使權利買單。提倡守法,反對隨意違法違規,反對暴力執法。


凱騰聚知


黑龍江收費站監控員砸車逼停誤傷女童,站長說正當防衛,本人認為是惡意傷人!

其一,監控員用石頭砸車,且隨手撿到石頭(一般來說收費站周圍是不可能找到石頭的),證明監控員是已經準備好咂車的石頭了,這應該叫做有預謀的惡意傷女童,決不是正當防衛。

其二,即使無牌、逃票,也不能釆取下三爛、沒有素質的方法去拿石頭砸車,這跟流氓地痞有什麼區別?!即便車主逃票,監控員也沒有資格去砸車,且已經將小姑娘砸傷,畢竟已經觸犯了法律,應該進行嚴肅處理,以儆效尤。


海風52044926


女童家長惡意逃費的行為誠然應當受到譴責,但是在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沒有公佈之前站長便將自己手下員工的行為定性為正當防衛顯然實在是越俎代庖,更有袒護之嫌!

我國《刑法》中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從事發現場的監控圖像我們不難發現,女童家長當時的行為僅僅是單純的跟杆逃費而非是強行衝卡,這二者之間是有本質區別的。

其實明眼人都很清楚,車主在事發時的本意是為了逃避交納高速公路過路費。這種行為從道德範疇來說是一種不誠信的表現,違反了《黑龍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中相關規定,說到底就是一種違規行為。但是該行為不管是從主觀來說還是從客觀來看,實際上並未損毀任何公私財物或者侵害到某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收費站工作人員用石頭砸車的行為並不能認定為正當防衛。

如果說事發當時有公安民警在現場設卡檢查,車主採取撞杆的方式衝卡,結合其未懸掛汽車號牌的情況看來,其涉嫌某起重大案件的可能性極大。在這種情況下車主駕駛機動車高速逃竄的行為明顯會危害到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收費站的工作人員因而為了配合正在現場執勤的民警進行攔截而使用石塊砸車制止車主的行為並無不妥。

就目前來看,收費站的工作人員之所以向汽車投擲石塊,其目的主要還是為了發洩內心針對車主逃費行為的不滿,通過砸車來阻止對方逃離。由於其砸石塊的過程中,對方的汽車仍在行駛之中,所以我認為其本意並非是為了砸傷車內的人員,而是為了破壞汽車本身。

說到底收費站工作人員扔石頭的舉動就是一種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行為,砸傷女童並不在其意料之中。不管怎樣,女童受傷的結果終究還是由於收費站工作人員的過激行為所造成的,因此他必須對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儘管目前事件尚在處置之中,但是我個人認為事件恐怕最終會以雙方和解的結局收場。女童家長多半會按照規定繳納五倍的罰款,而收費站一方也會給與女童一方相當可觀的賠償,這筆賠償用來衝抵那五倍的罰款恐怕是綽綽有餘。

當然,這只是我的猜測,也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結局!畢竟如果在讓無辜者得到補償的同時如果沒有讓違規者付出應有的代價,那麼下一次恐怕還會出現類似的效仿者,而這是與我們所身處的社會一直倡導的誠信理想是相背離的!



通城丹妹


這件事的發展過程其實很簡單,我們先來捋一捋事情的大概過程。

司機方面:

一輛無牌的私家車在過收費站的時候一直朝工作人員攔截的方向駛入,就是絲毫沒有停下來的意識,企圖闖杆不交錢。

收費站方面:

看到私家車的行為之後,收費站一工作人員直接用石頭砸向私家車,結果誤傷車內一名4歲女童。此事發生之後,該站站長稱工作人員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其行為完全和正當防衛的規定所有偏差。

其實這件事也很好搞清楚,雙方是肯定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一個是沒有上牌企圖不交錢過站的私家車,一個是砸傷了女童的工作人員,這是兩個屬性不同的違法亂紀事件,但是後者是在前者的刺激下發生的,所以具體怎麼判還是需要相關人員公平公正的判決。

大貓覺得,怪就怪在該站人員用石頭砸人家的車,該私家車沒有掛牌就上路本來就是違法亂紀的舉動,畢竟要受到懲罰,但是該工作人員不應該在不懂法,不知法的情況下實施暴力。

最後,大貓建議大家平時沒事的時候肚皮舞學習一下法律知識沒有什麼壞處。車子想要上路,手續一定要辦理齊全,請對他人的生命和財產負責任!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我是王大貓。喜歡大貓的可以關注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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