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領獎沒安規定穿安踏服裝,是不是違背了商業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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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球衣事件,在國際體壇聞所未聞,前所未有。

體壇早就有慣例,大牌如梅西C羅哈登納達爾,他們也幹不出孫楊的事情來。

梅西代理阿迪,但巴薩贊助商是Nike,踢球領獎梅西穿的也是Nike。

C羅則剛好相反,自己代理Nike,皇馬贊助商是阿迪,他在歐冠領獎時穿的同樣也是阿迪。

哈登簽約阿迪,他也要穿著Nike球衣,誰叫Nike贊助了NBA。

08年奧運會,李寧贊助了西班牙國家隊,大牌如納達爾身上也要穿李寧,人家簽約的是Nike。

孫楊比上面四位更大牌嗎,他們都不會像孫楊那樣。即便是喬丹,當初也只敢用國旗遮擋商標,也不敢直接穿著自己代言的Nike上臺領獎吧。

每一次運動會,每個國家的領獎服都是統一讚助商統一制定的。這也是一個國家對外的形象。

一個領獎臺,一個國家,出現了兩套領獎服,前所未有。

穿著團隊贊助商的競爭品牌的球衣,還貼著汽車手機品牌的商標的衣服上臺領獎的事情,這在國際體壇也是獨一份,前所未有。

所以違背契約精神,這是肯定的。將自己凌駕於規則之上,這也是肯定的。金牌至上,為所欲為,這也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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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商業契約吧。相信孫楊和安踏沒合同,他沒穿安踏服領獎,談不正什麼違背商業契約精神。而他和361有合同,他穿361領獎,恰恰說明他的商業契約意識。

再說這件事吧。安踏肯定和國家體育局或代表團有合作合同,本界亞運會統一用安踏領獎服。既然這樣,代表團就應該嚴格遵守契約,管理好各運動隊,加強與隊員的溝通協調,嚴格團規,出了問題及時糾正,就象這次一樣,孫楊第二天(相信第三天也一樣)就穿統一領獎服了。

我們在這大肆天南海北的人,其實對發生的詳細情況並不瞭解,相信代表團會說明情況的,如何處理該問題也是代表團的事。另外,孫揚愛不愛國,重視不重視國家榮譽,不是誰說說就算,孫揚行動在那擺著哪!

安踏利益受損而發聲很正常,不拿與自己簽約的集體說事,而是孫揚、孫揚、孫揚的,大家也明白和理解,不過上升到個人利益高於國家利益,有點過了!


老木148736446


361贊助的是整個游泳隊,體育總局在游泳隊先與361簽約後,又給了合約給游泳隊 ,試問游泳隊到底要穿哪個品牌的衣服去領獎?為什麼在游泳隊先有合同在身的情況下 ,體育總局還簽下合約?就算簽下合約 也要在合約上寫下重複簽約的具體情況與處理?你體育總局籤的約就是約?游泳隊合法籤的約就不是了嗎?既然大家都談到了合同和契約,那就來談談;首先安踏是與體育總局籤的合同,孫楊作為運動員沒有與安踏有合同關係,安踏即便是維權也應該聯繫合同的甲方體育總局來溝通這件事情,而不是向前方正在為國比賽爭光的運動員來施加壓力,安踏做為合同的乙方,在向媒體發表申明的時候有徵詢過甲方嗎?是不是也違背契約精神?安踏作為企業不應該買熱搜僱水軍來插刀運動員,太低級的公關營銷,明明一手好牌卻被打的稀爛,把自己企業置於危機公關的邊緣,想用國家榮譽來做道德綁架,結果被反綁;這就是因果報應,不要把事情上升到國家利益和國家榮譽的層面,安踏代表不了中國去參加亞運會比賽,只是一個贊助商


妙藥在我心


安踏的本質是商人 他的眼裡只有他自己的利益是第一位的 安踏和體育局的合同糾紛 以國家利益 契約精神為藉口 綁架輿論 肆意踐踏現役冠軍運動員尊嚴 將自己的商業利益至於國家榮譽之上 國家運動員是集國家之力共同培養的 是國家的寶貴財富 不應該成為那些資本家拿來為自己斂財的工具 我們國家是社會主義國家 不是資本主義國家 安踏將自己商業利益至於國家榮譽之上行為是對我國社會主義體制的破壞 國家行政部門應對安踏進行嚴懲 抵制安踏 說到契約精神 在一般人眼裡美國是遵守契約精神典範 美國退出巴黎協定又算什麼 安踏頂著贊助商之名 做資本家之行 支持國家嚴懲安踏 以平民憤


似水流年54358


其實這才是最可怕之處,對他後面讓人咂舌的舉動眾人好像都無動於衷,並讚揚聲一片,包括各大媒體紛也紛紛點贊,視其無知到無恥的行為而習以為然,唉!難怪其有如此自信的底氣。呵呵!他對極為重要的契約精神可以輕描淡寫的表述為見怪不怪,更奇葩的是還敢一次次動機不良的在國際領獎臺上用整面莊嚴的五星紅旗來為自己的見不得人的醜事解危,如此種種早己引發了廣大正義的民眾更大的憤怒,並超過了其穿什麼和罰什麼了……大家痛心的大聲疾呼,請尊重我們的國旗,因為實在是比你的金牌和金錢更金貴啊……唉!難道是我們的國旗,國家的聲譽,誠信的㡳線真的就不如金牌重要嗎……[抓狂]


手機用戶62465867097


你在公司上班,老闆給你工資,帶你培訓,報銷你吃喝拉撒的費用,因為公司和贊助商籤合同了,然後你自己私下接了活,但你在上班期間幹私活,然後來說,贊助商又沒有和我籤合同關我什麼事,然後你老闆無語了,我和一眾有法律和基本契約精神的人無語了,而你和一切投機取巧的人樂了


企業法務


首先搞清楚,是不是隻要穿上安踏領獎服就可以上臺領獎,還是需要運動員進前三才能上領獎臺。所謂的國家榮譽是領獎服帶來的還是前三名的運動員帶來的。其次再講契約精神,安踏有沒有與孫楊簽到合同,有的話,按合同違約處理孫楊就行。安踏與團隊的關係是簽約(100%執行),團隊和孫楊的關係是管理(最大努力執行≤100%)。然而孫楊與361的關係是簽約(100%執行)


蘇B小叔叔


什麼叫規定服裝?什麼叫契約?安踏跟游泳隊籤,孫楊跟361籤,穿361有什麼問題?如果有問題,簽約之前,為什麼允許兩份契約存在?自然孫楊個人簽約沒問題,你安踏有何意見?如今,中國閒人太多,看熱鬧不閒事多!造些輿論對運動員造成不好影響和壓力,居心何在?運動員出成績,人家經歷了什麼?有誰知道嗎?成天無聊至極,去攻擊運動員,對爾等有什麼好處?看到各種蹭熱度的標題黨就要罵人!你們的目的是騙取大眾流量吧!


Leasun530


契約精神?被你們說的好高端大次,上當氣啊!請看以下例子:你是否願意迎娶你身邊這位漂亮、溫柔的姑娘做你的妻子,愛她、安慰她、尊重她、保護他,像你愛自己一樣。在以後的日子裡,不論她貧窮或富有,生病或健康,始終忠誠於她,相親相愛,直到離開這個世界?這就是契約精神,有可信度嗎?再蹭這事熱度的請看看自己有沒有契約精神再來蹭。


玩物喪志o0


規則就是規則,制度就是制度,法律就是法律,一個團隊,一個個人,都不應自身成就破壞規則打亂制度,也沒有人擁有這樣的特權,個人利益更不能凌駕於集體利益之上,孫楊的成績值得讚譽,但亞運會是一個國家組織的團隊參與國際賽事,團隊成員都是代表這個國家榮譽,這個團隊的贊助商也是為了國家榮譽以及民族品牌對團隊贊助,成員身著贊助商服裝這是必須遵守的規則,畢竟不是你個人出去參加賽事,所以,不能因為自身成績就破壞規則,這一點是無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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