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劉革強(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經查,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劉革強在擔任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長沙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長沙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瀆職侵權局局長、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相關案件處理、申請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61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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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2 08:29:02 湖南政法
8月16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劉革強(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經查,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劉革強在擔任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長沙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長沙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瀆職侵權局局長、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相關案件處理、申請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61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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