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攝青年
剛剛看到這個消息真的很難過,一20歲溫州女孩乘滴滴順風車遇,記者獲悉,該女孩20歲,已經遇害,滴滴司機在樂清一處山上將她殺害。其實這個溫州女孩很早就發現了司機有問題,昨天下午1時從樂清飛虹南路上車,原本下午2時40左右可抵達目的地永嘉上塘。據她的微信好友稱,當天下午2點10分左右收到其微信稱“司機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下午2點15分左右,另一名好友收到其微信“救命、搶救”,隨後該女子手機處於關機狀態。目前警方已經將罪犯抓獲。
其實看到這條消息的時候,以為又是哪位年期的滴滴司機。結果真的是一位年紀27歲的,四川人。唉,年紀輕輕什麼不好,一定要犯罪。
更為可惡的是已經有人投訴過這位滴滴司機,以前就有過不軌行為,但是滴滴方竟然還讓其接單,這件事和滴滴有關係。不過就看看他的公關力量了。難道又能銷聲匿跡的磨平?讓我們拭目以待,看看結果。
我們來分析一下哪些情況之下女性最好不要做滴滴
1.夜間不要做滴滴,因為晚上出門不安全。
2.長遠的距離不要做滴滴,前段時間的空姐遇害,就是遇到了這兩種情況,一是晚上,二是偏遠的機場附近坐車。
3.坐車不要在機場、火車站做滴滴,我們知道這些位置都是偏遠的地方,司機帶著你亂走,你也不知道,所以不要做在這些地方。
4.女性儘量不要一個人單獨坐車
5.我們都知道女性在夏天都愛美,愛秀,這也容易導致危險的發生,你穿了一件暴露的服裝,那些天天開滴滴的司機,每天開車太累又無聊,沒事做。可能就會想入非非了,結果就發生了災難。
我所知道的就是這些,希望知道更好的方式的你留言,讓女性多一點常識,少一點危險。謝謝。
娛樂八卦小先生
就在剛剛,滴滴平臺發佈了對於樂清女孩被害案件的致歉聲明,但這份致歉的含金量如何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在滴滴的聲明中,大體可以歸類出五個點:
1. 針對車主(犯罪嫌疑人)鍾某已經進行背景審查,未發現異常;
2. 針對於案發前日其他乘客的投訴,平臺未進行重視處理;
3. 針對於被害女孩家屬要求平臺提供順風車車主信息和聯繫方式一事,平臺認為為保護車主隱私,拒絕向個人提供相關信息,並要求家屬及時報警;
4. 在警方聯繫平臺後,平臺及時提供了順風車車主信息;
5. 平臺願意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3倍賠償被害家屬。
就在3個月前,同樣是滴滴順風車車主,姦殺空姐一事令滴滴平臺受到了民眾的指責,並且宣佈實行了一系列的安全保障措施:
2018年6月13日,滴滴出行宣佈,為滿足部分順風車用戶的出行需求,在綜合評估現有安全能力過去三週的作用和效果後,計劃於6月15日局部恢復部分夜間時段的訂單,只允許同性別合乘。
然而這一次樂清女孩被害案中,順風車主“躲過”了所有的安全保障義務。
那麼是該說順風車主太過於聰明並且早有所準備呢,還是說滴滴平臺所謂的安全保障方案只是皇帝的新衣?
姑且不談這一次犯罪嫌疑人鍾某繞開了所有的安全防範機制,在白天對異性乘客實施了侵害,對此滴滴平臺完全可以說,任何安全措施都無法做到萬無一失。
那麼針對於滴滴平臺惡評已久的客服投訴和反饋機制,總不可能也“無法做到萬無一失”吧?
滴滴平臺在5月10日鄭州空姐被害案之後,曾“態度誠懇”地表示對於乘客的安全進行最大保障,並且改善客服的反饋機制。
然而問題是,就在這次鍾某針對被害女孩趙某實施侵害的前一天,在8月23日,從樂清虹橋到翁垟的行程中,將乘客林女士帶至偏僻處圖謀不軌,被林女士投訴至滴滴平臺,至今林女士沒有得到滴滴平臺的任何反饋和處理結果。
在林女士的投訴中,其表示順風車主“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開到偏僻的地方,下車後司機繼續跟隨了一段距離”,對此,滴滴平臺承諾兩小時內向林女士進行回覆但並未做到,並且沒有及時針對這一投訴進行調查處置。(詳見滴滴平臺的致歉聲明)
如果滴滴平臺真的將乘客的安全放在了頭等考慮的位置,針對於乘客提出的性騷擾甚至是有明顯性侵意圖的投訴,滴滴卻仍然採取敷衍態度,似乎是認為乘客終歸沒出事,所以這就不叫事。
然而正是由於這種對客戶投訴敷衍了事的態度,才讓越來越多的侵害案件有了更大的存在空間。
如果23日滴滴平臺能夠重視客戶的投訴,認真對安全隱患進行調查,那麼24日樂清女孩就不會慘遭姦殺。
這種責任,滴滴平臺並不是一兩句簡單的致歉就可以置身事外的。
而最令人玩味的是,滴滴平臺一方面在表面上制定多種所謂的“安全保障措施”,另一方面卻對於直接來自於潛在被害者的安全投訴置之不理,甚至連最基本的風險反饋都沒有進行,是否有些虛與委蛇,而從根本上從未將乘客的生命安全放置於高層的考慮範疇之內?
另外,在滴滴平臺的官網上,我們看到滴滴平臺在企業價值方面,將乘客的安全放在第一考量的位置,稱“安全第一、體驗第二、效率第三”:
但是,當本次樂清女孩被害案發生以後,在滴滴平臺的官網新聞上,卻遺憾的看到,滴滴官網的新聞中只有對自身業務的宣傳,卻唯獨沒有針對於該事件的致歉,更沒有對被害女孩趙某表示出任何的哀悼,依然是一片“歌舞昇平”:
真的,對於這樣的滴滴平臺,還能說些什麼?所謂的乘客安全和安全第一,就只停留在表面和口頭上,真正的安全就完全可以淹沒在資本的大潮中麼?
最後讓我們認識一下這次實施姦殺的犯罪嫌疑人鍾某:
高萌Goal
首先,這種事情令人悲痛,想遇難者家屬表示慰問。但是,社會問題,還是要理性、客觀的來說,遺憾的是,每一次這種事情,輿論都會走偏。滴滴的責任,有很多討論了,再重複也沒意義,我說點被忽略的問題。
1,就連全民皆兵、消滅了賭博、吸毒、妓女的時代,殺人、強姦、搶劫這些情況都無法避免。現在,經濟發展了,人們更加自由了,壞人也會更加自由,所以,這種事情一定會有。這是一件非常無奈的事。當然,這不是中國才有,全世界都一樣。
2,預防這種事情,一定要個人增強防範意思。但是,現在兩個方面的原因造成這種提醒人防範的輿論太少了。第一個,就是,外國治安不好,中國治安很好,有深夜吃烤串的自由。說治安不安,叫人小心,會被視為負能量,媒體不敢說,群裡也說的少。第二個,就是一些走偏了的女權所謂的“我可以騷,你不能擾”。任何叫女孩子保護自己的話,都會被視為政治不正確,一堆人上去噴、攻擊。結果,沒人敢說了,然後,年輕人沒社會經驗,無知無畏,膽子大,警惕心就下降了,最後悲劇發生。
3,這麼多年,中國人的防範能力已經很低了,防狼噴霧這種全球都可以銷售的女性防身用品,在中國已經是違禁品了。有人說,這個東西,司機也會買,但司機買,女乘客也買,他們的攻擊能力就拉平了。現在基本上是一邊倒,到了荒郊野外,女乘客沒有任何機會。如果有噴霧,發現不對,先噴了再說。
現在,中國人把自己的安全都交給了國家,連這麼一丁點自我防備能力都被取消了。那麼,國家、滴滴是應該防備這種事。但是,網哪裡可能織的那麼密呢?強姦這種事,很多時候都是臨時起意,看到漂亮,精蟲上腦,強姦,然後在犯罪過程中,為了控制受害者,或害怕事情敗露,犯罪升級,殺人。臨時起意,防不勝防。
4,現在沒人覺得國家提供的防範不到位,因為荒郊野外,就把控制人的行為這個事交給滴滴負責。但滴滴這個平臺,沒有執法權,對於臨時起意也很難預防。根據現在的傳聞,之前是有人投訴國這個司機,但是,對於滴滴來說,這種投訴非常多。這是因為一個人對司機不滿意,編個理由說司機騷擾,或者虛構一段,滴滴沒有辦法去判斷,滴滴不是警方,沒有執法權,虛構的人也沒任何責任。這種事情多了,就像狼來了的故事一樣。
要不,就是讓公安部在滴滴設立接警臺,警察去判斷。老百姓向警察虛構事實誣告,是要負責的。但是,警方如果來一個投訴就封一個號,不經過必要的調查,被冤枉的司機,自然也可以去投訴警察,告警察不經過調查,冤枉好人,賠錢。顯然,對於警察,這是一個麻煩事。公安部會在滴滴設立接警臺嗎?不會。
不妨再演繹一下,之前投訴的女士,她應該做的其實不是投訴,而是報警。她為什麼不報警呢?為什麼不打110呢?為什麼呢?因為社會常識告訴她,沒用。所以大家一遇到這種事情,都不會想到報警,而是投訴到平臺。但是,要知道,警方對保護大家安全的責任是遠大於滴滴這樣的企業的。
前不久,微信轉錯錢的事也是這樣。微信說,對方真實姓名不能給,你去報警;去報警,警察說,我們不管,你去法院;法院說,沒有真實姓名,不能立案?這個事情該誰管,當然是警察。
比如一個男的和一個性工作者交易了,打了錢,想知道這個女的名字,就去微信,說自己打錯錢了。微信的困境和滴滴一樣,沒辦法判斷,錯了怎麼辦?萬一找上門去騷擾強姦呢?這個時候,警察社會經驗足,對警察撒謊也負責,所以,騰訊就說,接受權力部門的指示,你去找警察,警察讓我提供真實姓名我就提供。微信的這個說法顯然沒錯。但警察卻說自己不管。
還有一個辦法是,警察在出城方向的主要道路設立檢查站,檢查順風車,以及其他可疑車輛。這樣的檢查站,在很多城市都有現成的,應該發揮作用,出城的長途順風車都實體登記一下,實實在在的國徽的威懾力更強。這一次罪犯偽造了車牌,滴滴無法控制線下行為,但在檢查站就會露餡。
當然,這可是一個燙手山芋。只要接受過檢查了,警察身份證一查,覺得沒問題,放行,出事了,誰來背這個鍋?所以,我覺得這很難,你覺得呢?但是,無論如何,保衛人民安全,本身就是一件困難而光榮的事。
劉遠舉
慘案再次發生,這次受害者是一位20歲的漂亮女孩。
8月24日17時35分,樂清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其女兒趙某(20歲,樂清人)於當日13時,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 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男,27歲,四川人) 經初步偵查,鍾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姦,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
除了嚴懲兇手,滴滴方面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稱,當受害女孩家屬報案後,滴滴方面並未積極配合,反而推諉扯皮,在一定程度上延誤了案件的進展。(倘若當時滴滴方面積極配合,或許還能挽救女孩的生命)
而且,此前還有一位林女士已經碰到過鍾某欲行不軌,還拍下了車牌號。可是林女士的投訴並未受到滴滴方面的重視,甚至連最基本的反饋都沒有。
最終這起本不該發生的慘案發生了,20歲女孩趙某被鍾某強姦並殺害。(倘若滴滴方面能夠重視林女士的投訴,及早處理鍾某的問題,那麼這件慘案真的可以避免,可惜林女士投訴三天後,仍未等到處理結果)
鄭州空姐案才過去多久?現在又出現這種惡性案件,滴滴所謂的整改在哪裡?
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事件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下午兩點女孩曾用手機向朋友發送求救信息後失聯。
鍾某的膽大妄為令人髮指,除了他本人的素質有問題,滴滴平臺的管理不嚴也是對其行為的變相放縱。
如此兇徒必須嚴懲!滴滴應該站出來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
客戶選擇這個平臺,本身就有一種信任,可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慘案發生,已經嚴重透支了大眾的信任。
是公司管理有問題?還是制度有缺陷?亦或是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漠視乘客的生命安全?
面對這起本不該發生的慘案,滴滴應該給個說法!
此外,我們也應該從中汲取教訓,切記防人之心不可無。
1,年輕女孩應該儘量減少夜間獨自出門的情況,最好能結伴而行。(這次是發生在白天,足見兇手的惡劣兇殘)
2,打車出行最好能拍攝車牌和司機照片發給好友或著家人,正常情況下,司機會理解。並把出行目的地和坐車時間一併告知,萬一發生意外,能第一時間找到你。(此次女孩雖然向朋友發了求救信息,但由於不能第一時間確認位置,也找不到司機的相關情況,延誤了救援時間)
3,發現司機中途有不軌行為,要在人多的地方勇敢自救。只要發現其往偏僻路段走,就要及時制止。林女士的例子可以借鑑。
4,在手機上設置一鍵報警,或者用短信12110報警,要在短信中儘可能地寫明主要信息,註明地點、事件、車牌號、司機。還可使用微信報警,搜索當地110關注後,直接發送位置定位效果更好。
當然這些都是被動的防範措施,滴滴平臺才最應該承擔起保護乘客安全的責任。
夜雨如書
就像是很多評論員說的那樣,滴滴又出事兒了,恩,這次的主角還是順風車。
事件的發生
8月24日13時,趙某通過滴滴約了一輛順風車,預計從虹橋鎮前往永嘉。誰知道這一個看似平常的旅程其實一點都不平常,甚至都隱藏著殺機。14點10分的時候,趙某開始向朋友發送微信抱怨“司機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果然,她的擔憂很快就應驗了,5分鐘後,另一名好友收到其“救命、搶救”的微信後立即與趙某失去了聯繫,趙某父親隨後報警。
25日早6點多,警方和救援人員發現趙某遺體,嫌疑人滴滴順風車司機鍾某已落網。
接著滴滴就此次命案發佈道歉聲明,稱平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問滴滴,你覺得你們的平臺安全嗎
據趙某的朋友反映,在收到了朋友的求救消息以後,他在15點40分左右第一次聯繫滴滴平臺,期待能夠通過平臺找出趙某的位置,從而救出自己的朋友。
然而呢?開心爸爸帶大家來看看滴滴的回覆。
建議您及時報警-----這事情我們不管,哪怕是在我們旗下注冊的車主,我們也沒什麼義務幫你這個忙。
如果當地公安機關立案後需要任何信息,我們全力配合------反正你又沒有司機和車輛的相關信息,警方根本無法立案。
您的問題我們已經記錄下來,會反饋相關部門大概1小時左右回覆------我反正是已經記錄了,能不能幫助到你就和我沒什麼關係了。
涉及用戶隱私,需等待上級處理-----我管你什麼人命,管你什麼安全,想從我這邊要到信息就是沒門!
......
不知道大家是什麼感覺,這樣的一個企業這樣的一個平臺安全嗎?
直到案發的兩個小時後滴滴平臺才和司機取得聯繫,司機否認了曾搭載受害人,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到了晚上,滴滴才“不情願”的將順風車司機具體信息和車牌號告知警方,警方隨後認定該司機有重大作案嫌疑展開追查,但是此時已經過了最佳時間。
二問滴滴,你們對車主有過評定嗎?
據說,順風車司機鍾某之前已經被投訴過。這是另外一名乘客林女士在看到新聞後爆料的,在案發前一天曾乘坐犯罪嫌疑人鍾某車輛。
鍾某在接單後,以自己要晚幾分鐘為由要求林女士取消訂單,之後雙方約定微信支付。上車後鍾某藉口需要接另一個人,就偏離了預定路線,將車駛向偏僻地點,林女士這時起了疑心。在強烈要求下,鍾某無奈只好停車,林女士趁機逃跑,鍾某駕車試圖追擊,幸好路上有其他車經過,在林女士威脅報警之後鍾某把車開走。
之後林女士向滴滴平臺投訴,當時平臺承諾會進行調查,但直到命案發生或者說直到現在都沒有給出任何反饋結果。
那麼,滴滴,拍著你的良心說,你們對車主有過評定嗎?被投訴了的司機還能夠毫無阻攔的再次接到單身女性的單子,敢說你們沒有責任嗎?
本來還想第三問的
本來還想第三問的,但是開心爸爸本人已經生氣到不想多說的地步了。作為一個企業,作為一個在自己官網上面標榜安全第一的企業,能不能真正的把乘客的安全放在首位?
讓男司機晚上接不到單身女乘客的單,這點對你們來說很難?
讓有前科的男司機以後接不到單身女乘客的單,這點對你們來說很難?
出了事情及時甩鍋,什麼都不是你們的錯。第一時間不提供車主信息是無法短時間內核實來電人身份的真實性,也無法確認用戶本人是否願意平臺將相關信息給到他人,因此滴滴不會向警方之外的任何人提供用戶(車主和乘客)信息。偷偷的整改後再次加入社交元素,順風車司機可以看到乘客的年齡、性別、職業、相貌等個人信息,甚至還可以在訂單完成後對乘客身材樣貌品頭論足並顯示在乘客的個人頁面中......
從前段時間的21歲空姐到現在20歲的女孩,很短的時間出現了兩樁相同的事件,意味著什麼,想必大家都知道。如果一個能夠給我們帶來便利的滴滴變成了滴血的饅頭,大家會怎樣選擇呢?
開心爸爸在這裡等著滴滴的 未來!
開心爸爸的日記
從100萬懸賞到3倍賠償,滴滴的快速反應為何總在事後?
又有滴滴順風車女乘客遇害,這次是20歲的溫州姑娘。
8月24日下午兩點10分,一個人坐順風車去參加同學生日會的趙某給自己的朋友發微信“司機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
5分鐘之後,另一名好朋友收到她的微信“救命,搶救”,在無法聯繫上趙某後,她的家屬和朋友迅速聯繫了警方和滴滴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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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又一次“道歉”
是的,這個年輕的姑娘沒能再見到她的父母和朋友。
25日凌晨4點多,順風車司機鍾某被警方抓獲,經過他的辨認,警方在懸崖下找到了已經去了另一個世界的姑娘。
身邊的同學覺得不可置信,“她是我們班的班花,人緣很好。
滴滴對此發佈了聲明,表示萬分悲痛,偵探君給大家劃一下重點。
無論滴滴是不是在甩鍋,吃瓜群眾都得諒解,畢竟滴滴小可愛作為中國最大的出行服務商,自從出事後,一直在整改中啊,如果發現了新的問題,那一定是還沒改完的原因。
而滴滴聲明裡所說的第一時間協助警方破案,根據現在流傳甚廣的受害人好友和客服聊天記錄來看,似乎有些出入。
姑娘的親屬在下午三點十分左右聯繫滴滴客服人員,明確的提出“我需要司機的車牌號,司機的聯繫方式,立刻讓警察跟你們溝通的聯繫方式”這三點需求時,滴滴客服始終沒有正面回答過,也沒有給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親屬發現,姑娘失聯後想先到警方立案,警方立案又需要司機的車牌號碼,滴滴需要警方立刻才能配合,這……這種操作方式也是令偵探君非常糊塗了。
除了客服人員謎之循環回答外,滴滴在聲明中提到,案發車輛的車牌是鍾某線下臨時偽造的,額……偽造的車牌是如何通過滴滴審查的,如果鍾某私自更換了原車的車牌,這不就是上次整改時提到的人車不符的問題?
更可氣的是,即使是滴滴自己也不得不承認,
就在這個順風車主作案的前一天,另一名乘客林女士就在滴滴上投訴過該車主的騷擾行為。當時司機不斷要求林女士坐到前排,還以要接另一個人的理由把車往偏僻地方開,司機熄火的時候林女士打開車門跑了,司機竟然不死心掉頭尾隨,被林女士用“報警”威脅才離開。
而直到這次案發,林女士都沒有得到滴滴方面對於當時投訴的反饋。
滴滴表示,不論什麼原因,自身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那麼,這家超級獨角獸公司這次道歉之後,準備如何整改呢?
目前我們看到的方案是:
三倍賠償。滴滴創始人兼CEO程維在今年4月24日與31家汽車產業鏈企業成立的“洪流聯盟”上表示,滴滴的核心能力就是服務好用戶,服務好車主,在大數據和技術上面不斷投入和突破。
現在這家創業6年,估值近800億,號稱要做智慧出行,讓出行更美好的公司說,
你坐我的車出了刑事案件,法律規定該賠多少,我賠3倍。這種核心能力和服務,不知道車主和乘客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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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應急措施比補償更重要,你覺得呢?
比起又一條年輕生命的逝去,更值得警惕的是,這樣的事有可能發生在我們每個人身上。
這次案發時間並不是深夜,發現不對後乘客立刻跟朋友取得了聯繫,家屬成功報警和聯繫上滴滴官方客服後,卻依然沒能阻止悲劇的發生。
為什麼滴滴的客服系統面對乘客的險情顯得如此的滯後和低效?偵探君跟你們一樣想問。
滴滴在聲明裡提出,自己無法核實來電人身份的真實性,無法確認用戶本人是否願意平臺將相關信息給到他人。
這也是讓人real不解了,這些問題並不是出了事才出現的,如果哪天偵探君的小表妹坐順風車,為了以防萬一保證安全,我最好讓她隨身攜帶一個授權書的掃描件,授權滴滴可以在無法聯繫上她的時候向親屬提供她的位置。
一旦發現危險,家屬可以立刻拿著授權書,本人身份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個人徵信去找滴滴客服解決問題。這樣就能保證滴滴的響應及時了嗎?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難道滴滴以官方服務平臺的身份和交管部門、警方等合作不是更靠譜嗎?
在空姐遇害之後,滴滴已經整改了一段時間。
大家矛頭指向順風車的“個性化標籤”和“評論”功能後,滴滴下線了這兩項功能。
在網友提出大量司機存在人車不符的情況時,滴滴說,我們對這種情況零容忍,要在全平臺推出有獎舉報人車不符,不過,在5月31日的工作進展更新說明中,因為擔心遭遇大量虛假舉報刷單,這一條被暫時擱置了。
為了讓乘客和車主擁有更好的出行保障,滴滴給每位乘客提供了最高保額120萬的意外出行險。通過滴滴順風車平臺或保險公司客服熱線報案撥打120,享受24小時全國免費120救援。
不過,滴滴在整改中承諾的緊急求助功能,滴滴24小時安全客服等,在這次事件中看起來幫助不大。
最最重要的是,無論是乘客,車主還是滴滴平臺,都不能不承認,保險也好,賠償也好,都是事後的補救行為,對已經發生的事實於事無補。
乘客有生命危險的時候,滴滴目前這種應急處理方式實在讓人很無奈。
8月25日下午,因為滴滴平臺順風車業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要求滴滴平臺立即整改,期間浙江區域的順風車業務將被全部暫停。
@小夥伴們,你在乘坐順風車的時候有遇到過什麼不愉快的情況嗎?後來投訴了是如何解決的?
來評論區告訴偵探君,也給大夥提個醒。
金融街偵探
20歲溫州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滴滴公司難辭其咎!
涉事司機在前一天就被舉報牌照假冒違規,但是滴滴客服仍然以保護司機隱私為由,拒不提供司機和車牌的信息。因此,使得該司機仍然可以繼續接單。而更令人髮指的是在受害女子通過其朋友,發出求救信息以後,其朋友不斷向滴滴客服投訴,仍然得不到有效處理。甚至在當天下午16:00時,警方和滴滴客服聯繫,滴滴客服仍然以保護司機的隱私為理由,拒不提供涉事司機的姓名和車牌號。從而造成了這起花季女孩被強姦和殺害的慘劇。試問如果警方都不能從滴滴客服獲取相關信息。那麼在這樣的事件已經發生多起的情況下,滴滴客服又能起什麼作用?
而雖然本次滴滴司機惡性強姦和殺人犯罪發生後,滴滴公司很快做出回應。但是,其在對待司機註冊、身份驗證等方面依然與上次空姐被姦殺事件一樣漏洞滿滿。滴滴客服依然套路滿滿,不能給處於危險的乘客任何實質性的幫助,所以滴滴公司的所謂道歉信就顯得一錢不值,他們無外乎是想將該事件的影響降低到最小。而根本沒有從乘客的安全出發。這樣的話又怎麼保證下一次還有類似事件發生!
地震博士
一如之前的空姐遇害案,不出所料,溫州女孩遇害事件發生後,很多人在第一時間將矛頭又指向了滴滴,痛斥其在案件發生過程中的做法。
一、滴滴方面
滴滴應不應受到質疑和指責?當然應該。如果之前搭乘過嫌疑人車輛的林女士的投訴得到足夠重視,滴滴方面果斷停止嫌疑人接單進行核實。嫌疑人接不到單,這個女孩就不會遇害。
但是請注意,這個假設只在理論上成立。林女士一沒有受到傷害,二沒有報警。在這樣的情況下,滴滴無法判斷其投訴內容的真偽,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嫌疑人有侵害他人的意圖。如果林女士報警了,或者把當時的情況錄下來了,就可以作為鐵證,無論是滴滴還是警方,處理起來都有了一定依據。
況且,林女士上了嫌疑人車後,在嫌疑人要求下取消了訂單。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實質上來講,其之後的乘車行為,已經和滴滴沒有關係了。
上車取消訂單,改用其它方式付錢,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這等於繞開了網約車平臺哪怕是形同虛設的監管,將自己完全交給了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然後出了問題再向平臺投訴,這合理麼?
但話說回來,無論如何,滴滴在接到乘客投訴,尤其是這種有對乘客侵害意圖或嫌疑的投訴,都應該立刻做出反應,第一時間建議乘客報警並採取措施進行核實,同時停止該司機接單。
二、受害人朋友及警方
根據受害女孩朋友的描述,其在看到女孩發出的求救信息半個小時後,向滴滴平臺反映情況,等待答覆。一小時四十多分鐘後,才向警方報警。警方以沒有司機信息和車牌號為由不予立案,其遂向滴滴平臺索要司機相關信息,被平臺拒絕。期間,警察通過受害人朋友手機跟滴滴平臺表明身份,索要司機信息,仍遭拒絕。
又隔了一個多小時,滴滴說已經聯繫上聯繫上嫌疑人,嫌疑人說受害人沒有上車。晚上8點多,滴滴將嫌疑人信息提供給警方。
我們仔細看看上述事件過程,就會發現其中有不少問題:
1、受害者朋友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而是自己和滴滴平臺進行交涉,等待平臺處理。我們假設嫌疑人已經有了傷害受害人的意圖,或者已經著手實施,請問,你想讓平臺怎麼處理?它能怎處理?直接派工作人員去抓嫌疑人?
2、受害人朋友向平臺索要司機的相關信息。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平臺方,有個人打電話向你索要司機信息,你會不會給?
3、警方表示沒有司機信息和車牌號就不予立案,又通過受害人朋友手機聯繫滴滴亮明身份,其要求同樣遭到拒絕。
恕我直言,我對警方的處理方式持保留意見。受害人朋友去報案時,如果已經將收到的求救信息交給警方,無論是否有司機信息和車牌號,我認為警方都應該予以重視並立刻採取相應行動。因為這樣的信息,不同於一般的線索,如果屬實,必定是重大案件。
警察通過受害人手機向滴滴亮明身份,其實是沒有用的。假如有個人打電話跟你說他是警察,你會不會相信?
事實上,我認為:當受害人朋友想起來向警方報案時,已經晚了。因為距離受害女孩發出求救信息,已經過去了將近兩個小時。這麼長的時間,已經足夠讓嫌疑人完成作案過程,誰都沒有辦法挽回了。
對於這件事,我理想中的處置過程是:受害者朋友看到求救信息,立刻拿著該信息向警方報案,警方看到後應引起重視並按緊急狀況馬上處置,聯繫滴滴公司索要司機信息,採取技術手段對其進行定位,然後通知距離最近的警務力量迅速趕過去。
這種事本來就不是靠普通人自己跟平臺交涉能解決的,必須由警方介入、多方聯動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才有挽救的可能。
冀彥偉GG
非預謀性殺人,即非為殺人而殺人,屬於激情殺人,為什麼殺?因為受害者超出嫌疑人預期的反抗,一方面陡然激起了嫌疑人的急怒之火,急怒則必一時失智,一方面超出了嫌疑人的隱瞞預期與出於安全考慮的承受範圍,即會殺人滅口,以期逃避制裁,採取挖土填坑,卻導致更明更深的坑出現,最終自掘墳墓。
之前的鄭州空姐遇害案,與此次命案如出一轍,皆為預謀劫色,應非預謀劫色後即殺之,那為什麼這麼放肆大膽地劫色?這反映出社會一個很沉重的問題,被劫色的女士大多數選擇沉默吞聲,這就帶來一個持久的社會治安亂像。
從此次案件,另一個僥倖逃脫的受害女士某某隻向滴滴投訴,而沒有選擇報警來看就可以證明以上所言不虛。姑且不論滴滴接受投訴後不作為的責任,若此女士多些社會責任感,而不僅僅自私地為自己考慮,勇敢站出來報警,很顯然,本案受害者是不會成為受害者的,遑論命喪黃泉了。某某雖然悔恨了此事,然而,悔恨終究掩飾不了她應負的,然而缺失了的社會責任與道德責任。
再說滴滴平臺,自從鄭州空姐案件始,被勒令整改,滴滴也誓言煌煌,勢必杜絕,然而重新上線幾個月,命案又慘然發生,並且彷彿輪迴重演,接到投訴尤不作為,必等到命案發生而惶惶揩尻,不知所為何來?而又何以致之呢?
我輩愚鈍,然而也知道,癥結在於滴滴門檻不嚴!然而這正是滴滴的命門所在,滴滴正因從業門檻低才能發展起來的!門檻低才能調動社會閒置汽車資源,從而滿足社會佔主流的片段式零碎而龐大的打車需要。
從此事總結來看,滴滴不敢拿它的命門開刀,即不敢大幅提高從業門檻,資本天生逐利而寧肯任命案發生而不顧。
滴滴自然不會因幾起命案就完蛋的,它照舊歌舞昇平,或許它以為沒滴滴照樣有此類命案發生吧,但,別忘了四個字:社會責任!
只知道舐血逐利,而無社會責任感的資本,終會被社會被人們唾棄,拋棄,埋葬!
思緒的游魚
這種事情發生已經很多次了,我個人認為滴滴再怎麼公關,也不會讓我們得到原諒;我認同滴滴只是一個信息平臺工具,但嚴重的說滴滴平臺已經失去了對特殊事件失去了控制!
我這裡講兩個案例一個組織發展是如何從黑暗到洗白的過程。
醫院建一座豪華賓館裝修的病房賣給富人,然後多收的錢就補貼給窮人,提供低價或者免費的醫療。其實,這富人和窮人享受的醫療服務本身是差不多的,這就是三方合算了:窮人少掏錢,享受跟富人一樣的醫療服務;但是富人也覺得划算,為什麼?因為這個醫院治的人多,治的人多,大夫的手藝就好,所以我的治療方案就更有質量上的保證。如果一個醫院只給富人提供服務,病房是挺好,大夫沒見過幾個病人,那手藝好不了;而對於醫院來說,正因為這樣,有人出錢,有人出人,所以我手藝又練得好,名聲又在外。所以三方合算,這就叫運營策略。 大學也是一樣的。美國的頂級私立大學每年的學費大概是 4 萬到 5 萬美元,聽著很貴,其實不夠用。為什麼?因為它要補貼一些窮人學生,真的大學能夠收到手裡的學費,平均每個學生大概也就 2 萬美元。 那它為什麼要這麼做呢?道理也很簡單,這種頂級的私立學校它必須有長遠的眼光。一方面它要招收那些名人、富商、各國政要的孩子,這本來就是精英階層嘛。可是別忘了,平民階層當中也會偶爾冒出來那些孩子,打破了階層的限制,成為未來的精英,那你要不要給他們留個口子呢?大學要想永續經營,就必須在社會的波動當中保持這種動態的平衡,這也是一種智慧。
第二個就是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滅!滴滴也好,任何組織都是利用這一點;就好比韓國同意部署薩德系統,中國再怎麼譴責,有一部分愛過人士再怎麼頂抗也不會對韓國產生深遠的影響,只是短暫的,每個人都清楚這一點,只是人性中有一點,會掩飾自己內心的醜惡而變得毫不知情的狀態;我再說一個很現實的例子,我跟很多人博弈,我贏的次數相對比較高,為什麼?就是利用人性的弱點和時間推移,100個人裡能堅持下來並不出錯誤的只有2個人左右,也就是我贏的概率會大,當然這個我有點扯遠了。
講了這麼多,我認為滴滴必須全責承擔後果,因為你滴滴發生這麼多特殊事件,為什麼沒有特殊機制出來,為什麼還要去走流程,這也就是我不喜歡公安部門一樣,當問題發生已經無法挽救的時候,流程才走完,沒有特殊機制的組織,只能靠多少人的血淚教訓,去一步一步的堆積起來,最後它們才慢慢地形成我們那個想要的特殊反饋機制,這個對死去的人意義在哪裡?
這裡還有一個互聯網詐騙案例,公安系統對於小騙子組織基本上睜一眼閉一眼,為什麼?他們認為這樣的案件太多了,根本查不過來,就這樣的行為反而滋生了很多騙子不減反增的事實!
希望大家幫忙置頂,瞭解事情的真相到底在哪裡?而不是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