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城律師丨獨生子欲繼承亡母房產,卻被舅舅索要100萬,法院還支持了?

龙城律师丨独生子欲继承亡母房产,却被舅舅索要100万,法院还支持了?

小杜的父母在他年幼時就離婚了,他被判決隨母親生活。杜母工作比較忙,因此小杜一直跟著姥姥生活,和姥姥感情很好。2017年,剛剛過完56歲生日的杜母突患腦溢血離開了人世,杜母發病後再也沒有醒過來,因此沒能留下遺囑,生前亦沒有與人簽署遺贈扶養協議。

小杜的父母離婚後,杜母曾經全款購買了市區一處房產,該房現值200萬。此時,小杜的姥姥還在人世,小杜是杜母唯一的孩子,杜母離婚後也沒有再婚。在母親的葬禮上,小杜親口向舅舅承諾將替母親孝順姥姥,並請在場親友見證。

料理完母親的後事,小杜想將母親名下的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但被告知需要姥姥出具同意的聲明。小杜的姥姥目前住在舅舅家,小杜前往舅舅家找姥姥協商,可沒想到舅舅提出遺產有姥姥的一半,房子現值200萬,小杜支付100萬補償的話,可以配合辦理過戶。

有朋友可能會問,這房產是杜母的財產,為什麼姥姥和舅舅還能站出來,要求分割呢?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和司法實踐來看,被繼承人去世後,先看其是否簽有遺贈扶養協議,有協議依其處理;無協議的話,看是否立有遺囑,如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如既無協議也無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顯然,杜母生前既沒有簽署遺贈扶養協議,也沒有立遺囑,因此需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我國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當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杜母早年離異,後未再婚,小杜的姥爺已經過世,因此,杜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獨生子小杜和母親小杜的姥姥,小杜的舅舅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法參與繼承。所以說,小杜的姥姥要求分得一半遺產,具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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