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電價每度電大約五六毛,物業收1塊甚至更多;
衢州某商場向供電部門交納的電價為0.7716元每千瓦時,但商場向內部租戶執行電價為1.4元每千瓦時;
……
好消息!@衢州轉供電用戶,你們的用電價格有新規定!
(複製以下網址,查看衢州現行電價→http://www.zjpi.gov.cn/art/2018/6/27/art_1402927_19334781.html)
近日,市發改委、國網衢州供電公司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的實施方案》,方案指出要明確政策界限,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確保降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
什麼是轉供電?
轉供電是指終端用戶未直接向電網企業申請立戶或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由其他用電主體內部轉供的行為。
重點是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存在轉供電的環節。
9月前,完成自查自糾
8月31日前,轉供電主體完成自查自糾工作並向價格主管部門報送《轉供電加價整改情況表》(點擊文末左下角“閱讀原文”下載)。
在該期限後仍存在不合理加價行為的,按照違法違規行為處置。
如何整改?
1
對於產權清晰,具備改造為一戶一表條件的電力用戶,電網企業要主動服務,儘快實現直接供電,並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結算。
2
對於產權不清晰,不具備直接供電條件,繼續實行轉供電的,轉供電主體按國家規定電壓等級銷售電價向租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首先由電壓等級價差彌補,不足部分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由所有轉供電用戶按分表電量公平分攤轉供主體向電網企業交納的電費,轉供電主體因轉供電所發生的運行維護費等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9月1日起,轉供電主體應按照季度分抄表週期向租戶公示電費繳納憑證以及同期電費分攤清單(含電量、電價、電費總額)。
3
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內電網,可自願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按規定申請改製為增量配電網。符合浙江省小微園區條件的,可將原專變轉為公變,試行低壓直供到戶,以每個擁有營業執照的合法企業為主體,獨立報裝用電戶頭,方便用戶費用核算和電費發票的開具。
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1
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轉供電加價行為的重點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相關主體信用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將違規加價、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等失信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對外公示。
2
轉供電主體在9月1日之後仍未將降電價措施傳導到終端用戶、轉供電環節仍存在不合理加價的,一般工商業用戶可通過價格舉報電話12358、供電服務熱線95598舉報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方案還要求要落實責任、加強宣傳。各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聯繫人:付香 0570-308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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