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帽子!女兒都11歲了,六安男子才知道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

六安市的胡先生今年43歲,有妻子和一個可愛的女兒,按理說,正是家庭幸福美滿的時候,然而,他卻和妻子以及妻子的孃家人鬧得水火不容,這是咋回事呢?

綠帽子!女兒都11歲了,六安男子才知道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

結婚十餘年,女兒卻非親生

眼前你追我趕的這一幕,發生在這對丈母孃和女婿之間,兩代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一見面就發生了摩擦呢?

綠帽子!女兒都11歲了,六安男子才知道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

事情還要從2005年說起,那一年,胡先生和小琴經人介紹認識了,兩個年輕人一見鍾情。2006年,雙方住到了一起。沒多久,小琴給了胡先生一個驚喜,說自己懷孕了。

眼看自己要當爹了,胡先生也很高興。2007年1月份,兩人領了結婚證。可是,婚後的生活遠不如想象中美滿。

綠帽子!女兒都11歲了,六安男子才知道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

胡先生跟記者抱怨道:“結婚過後十幾天她又要離婚,說我倆不適合,她就要離婚。”

當時,兩人雖然吵吵鬧鬧,但並沒有離婚,過了幾個月,小琴生下了一個女孩,但是對於撫養孩子的問題,兩家人又有了爭執。

綠帽子!女兒都11歲了,六安男子才知道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

小琴的家人說,孩子出生後,胡先生就不管不問,孩子一直被小琴的母親帶大,甚至孩子的幼兒園學費都是小琴的母親給的。

胡先生解釋說,孩子交給岳母帶大,一方面是因為自己做油漆工,有時候太忙;第二是因為隨著孩子長大,他發現孩子長得完全不像他,這讓他產生了懷疑。

有時候,親戚朋友也會傳來一些流言蜚語,這也成為了他的一塊心病,加重了他的懷疑。

胡先生表示,晚上看小琴的手機,經常有男的跟她聊天,於是越發產生了懷疑。

雖然懷疑,但是胡先生一直沒做親子鑑定。直到2017年6月份,孩子已經十一歲了,兩人又鬧起了離婚,小琴一氣之下跑回了孃家,沒有再回來。這次,雙方都感覺到,日子過不下去了。

既然決定要離婚了,2017年8月份,胡先生帶女兒到合肥做了親子鑑定,鑑定結果讓他大吃一驚,“排除胡先生為孩子的生物學父親”。

綠帽子!女兒都11歲了,六安男子才知道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

當初不知情,女兒現歸母親

這麼多年,胡先生兩口子一直沒有生第二個孩子,現在孩子都十一歲了,才發現不是自己親生的,胡先生的心情可想而知。那麼,接下來,又發生了什麼事呢?

孩子既然不是胡先生的,那她的親生父親到底是誰呢?記者試圖聯繫小琴,但是在她工作的超市沒有找到她。隨後,記者找到了小琴家裡,小琴家人表示,小琴現在情緒不好,不方面出面。

小琴的母親說,小琴結婚的時候小琴並不知道孩子不是胡先生的,她自己也不清楚,沒結婚之前小琴就懷孕了,小琴的母親就問他們是否願意結婚,胡先生和小琴也答應了。

而胡先生說,因為當時自己確實和小琴同居,所以也沒產生懷疑。

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胡先生和小琴家人先後兩次鬧上了法庭,今年5月15號,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與被告同居期間懷孕,基於錯誤認識結婚,未違背夫妻忠實義務,但有違良好社會道德風尚和公序良俗,所以判決,孩子由小琴撫養,小琴返還給胡先生這些年孩子的撫養費5萬元,並賠償胡先生精神損害慰問金3萬元。這一點雙方都認可了。

大森律師蔡鵬說,本案中實際上不屬於婚後出軌或類似的過錯行為,但是類似行為實際上客觀上給男方造成了嚴重的心理損害,或者包括精神上的創傷,因此男方也有權利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對女方主張相應的損害賠償的請求。

賠償起分歧,結果並不滿意

但是,對於財產分割,兩人出現了分歧。原來,結婚期間,他們的房子被拆遷了,胡先生加上他父親,一家四口人,共拿到了48萬多元的徵地補償款,這筆錢都在胡先生手裡。

綠帽子!女兒都11歲了,六安男子才知道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

胡先生說,因為老人生病,花了不少錢,而且這筆錢也用在了生活開支上,沒剩下多少。但小琴的家人並不認可他的說法,說補償款是分兩次發的,2014年發了14萬,2016年又發了34萬多,短短兩年,老人沒生什麼大病,正常生活開支根本花不了多少錢,他們認為既然女方該賠的都願賠,男方也應該把屬於女方和孩子的徵地補償款還回來。

對此,法庭判決,胡先生返還孩子和小琴的土地補償款21萬左右,扣除掉小琴應給胡先生的孩子撫養費以及精神損害慰問金後,共約13萬元。

律師表示,拆遷房屋和補償款相應的分配方式和具體細節,目前我國法律制度中並沒有明確化、明細化。根據目前已有的司法觀念和司法實踐的一些經驗,實際上可以在女方相應的份額內,返還女方相應的財產這一部分。

最近,經過協商,小琴家人同意只要十萬元賠償款,但是胡先生並不滿意,再次上訴。目前,終審判決還沒下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