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信用卡催收的「紅與黑」

揭秘信用卡催收的“紅與黑”銀行找催收公司成行業慣例

□楚天都市報記者徐蔚實習生侯歡歡 攝影:楚天都市報記者劉中燦

圖為:漢街寫字樓裡有不少催款公司

信用卡卡奴是一個現實存在又人數龐大的群體,一般人都知道,信用卡逾期的後果很不好,既會產生高額利息,還會影響自己的信用記錄。但更可怕的就是遭遇催收人員的“電話攻擊”、“上門警告”,更甚者還會波及家人和朋友。然而,銀行方面讓第三方公司不斷電話、上門催收合法嗎?是否能騷擾家人和朋友?遇到恐嚇威脅甚至傷害時,自己的權益應該怎樣維護?記者採訪銀行、催收業內人士、律師、專家等多方人士,揭秘信用卡催收的“紅與黑”。

案例

遭遇輪番催收家庭破裂

8月20日上午,正在農村老家休假的李建國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刑偵大隊的工作人員,代表一家銀行來催款,要求李建國加其微信,將每月的還款記錄發給他。其實,這已不是李建國第一次收到類似的催收電話了,自2014年5月份至今,他飽受9家銀行第三方催收公司的折磨。“這都是我2014年跟人合夥做生意,老闆把錢捲走留下的禍端。”李建國無奈道。

2009年,來自黃陂農村的李建國進入武漢長光電源有限公司做普工,因為工作能力出色,後被公司提升為物料部主管。有了穩定的工作,他陸續辦了9家銀行的信用卡,但在一次跟人合夥做生意時受騙,欠了一屁股債,靠透支信用卡維持,從此他的“噩夢”便開始了。

2014年5月,催收人員去李建國所在工廠催討,不堪其擾的他被迫離開公司。由於沒有經濟來源,李建國中斷了所有的信用卡還款。據李建國描述,銀行給催收公司收款單子,催收公司再向李建國以打電話、發短信騷擾,到工作單位、家裡鬧事,還有的冒充警察威脅等方式催收,“一直都是催收公司的人來,沒有銀行的工作人員。”

2016年3月12日,自稱代表一家銀行的5名催收公司人員找到正在網吧找工作的李建國。他稱,催收人員動手打了他,他只好拿出一萬兩千元,最終還清該行的信用卡債務。事後李建國曾向該行總部投訴,但不了了之。“他們根本沒有讓我有一個安靜的工作環境!沒法工作,就沒有收入,我要怎麼來還款?”說到這裡,李建國很是氣憤,“那些催收的人,要麼跑到我農村老家鬧事,還揚言要燒我們家的房子,我父母和小孩子都還在老家,而且把我親戚朋友所有的電話都打遍了。我也多次跟銀行投訴,但不起作用。”

據李建國稱,目前他的銀行信用卡債務25萬7千元,還有別的債務,總計47萬多元。妻子與他離婚,加上父母有病在身,他目前舉步維艱。“我也想早點擺平這些債務,但能力有限,真的是感覺走投無路了。”李建國說。

銀行

找催收公司比打官司划算

信用卡在消費行為上確實不如花現金來的有節制能力,像李建軍這樣遭遇催收的人也不在少數,記者詢問多家銀行了解到,銀行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催款是行業慣例,而且還有一套流程。

一銀行信用卡部的負責人向記者透露,一般來說,信用卡催款會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銀行信用卡內部有一個催收部門,一般在未還款的一兩週內,就會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當逾期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客戶,內部客服會進行電話溝通,態度比較溫和,當前期溝通無效後,就會有工作人員進行嚴肅警告,有時也會上門當面溝通。

而對於一些“老賴”,很多銀行都會委託給第三方公司進行催收,短信、電話都解決不了的,就會僱傭一些律師起訴,走司法程序。該負責人坦言,“從銀行的角度來講,委託第三方公司催收的成本會低於打官司。”不過,他補充道,在與第三方催收公司籤合同時,會對他們的行為進行一些約束,比如不能恐嚇、動手打人等,一旦出問題,也都是第三方來擔責。

記者從一位曾做過催收的業務員小董那瞭解到,銀行會把客戶當初辦卡的一些資料提供給第三方公司,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工作,住址,家人,緊急聯繫人電話等。

小董介紹,業務員首先採取的是電催,之後就是外訪,上門就說是受某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把不及時還款的後果告知。信用卡催收比較文明,業務員也會經過培訓,有一套話術和應對方法,“很多人以為會像電視上潑油漆,打罵侮辱,這些大多出現在高利貸、網貸這些行業中,銀行在委託第三方機構之前會考量,會更有分寸些。”

律師

惡意恐嚇屬違法行為

那麼,銀行委託第三方催收真的合法嗎?不斷電話騷擾其家人或朋友是否違法?催收的“紅線”又是怎樣的?

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良濤稱,首先,銀行有權向客戶追討欠款,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也是合法的,但必須採取合法手段催討,否則就會容易產生侵權後果。現在,很多銀行將催款收債的事項委託給催收公司,這是一種合法的授權代理關係。而電話催收是其中最基本的催收方式。

然而,對於討債公司不斷地騷擾欠款人家人或朋友的這種行為,吳良濤認為應屬違法。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監督管理辦法》,催收僅能對債務人本人及其擔保人進行催收,不得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脅迫、恐嚇或辱罵等不當催收行為;對催收過程應當進行錄音,錄音資料至少保存2年備查。因此,像李建軍這樣的情況,他可以收集好電話錄音和短信,以備屆時作為立案依據。

但吳良濤也表示,從借款人的角度,應當規範借錢行為,不能僅將責任歸咎於借款平臺。借錢人不能抱著“賴賬”、不謹慎的心態,對自己的個人隱私也採取放任的態度。借錢是一個嚴肅謹慎的事情,應當綜合考慮個人的償付能力和需求。“對於惡意透支的行為,超過一定的金額就會被判定是金融詐騙犯罪,銀行可以向公安經濟偵查部門報案,構成犯罪的話,就要追究其刑事責任了。”吳良濤說。

專家

陽光催收也需欠債人自覺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由於缺乏市場監管,國內債務催收行業魚龍混雜,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以合法手段實現合法目的,依法合規催收才能最大限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不規範的債務催收,極易引發惡性事件。但要將其監管起來,卻又困難重重。目前中國的催收行業還處於專屬法律空白階段,加之負面輿論的推波助瀾,使得債務催收行業似乎已同黑道或暴力畫上等號。然而,合法規範的債務催收公司對很多金融機構來說又是“剛需”,取消不得。

正規的催收一般先是短信提醒,隨後是電話催收、函件催收、上門催收以及法律催收等。這其中既涉及到在法律框架下進行信息蒐集,也涉及到對債務人的合法權益保護。“整個債務催收行業要實現陽光化和法制化,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界的共同推動,在多方面深下工夫,也需要靠欠債者的自覺誠信。”不過,董登新也指出,銀行在風控上要多花功夫,像李建軍這樣能辦九張信用卡,最終還不上,說明在審核方面不夠嚴謹,自然就會發生類似的情況。

此外,湖北經濟學院金融學院院長許傳華也提醒債務人員,“銀行有千千萬萬的借款,如果都像這樣,那銀行就辦不下去了。銀行不是慈善機構,當初借款的時候是跟銀行簽了借款合同的,有借有還,凡事都是要講究規則。”如果借款人到期不還的話,貸款是要收取相應的罰息的,而且還比較高,同時還會產生一定的滯納金。這種情況下,借款人就要端正自己的態度,正視自己的債務,不逃避銀行的催收,並向銀行表明還款的意願,積極協商,同時要向催債公司表明誠意,拿出具體的還款計劃和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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