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滴滴順風車女孩遇害,你怎麼看?

大家都叫我黃老師


8.24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事件,這兩天已經刷爆了朋友圈以及各大社交軟件,更成為了新聞媒體的頭版頭條。

即5.6空姐事件僅僅才過去3個月後,又一個20歲年輕女孩被惡魔奪去生命,讓人誠惶誠恐。

滴滴為此做了些什麼?



這是央視對此次事件的一個時間截點圖(黃線-滴滴,藍線-警方)從15:42分聯繫滴滴平臺,再到平臺17:42分給出第一次回覆,表示司機提供訊息並未上車,但不給給出司機車牌和電話訊息因無法落實對方身份不能外洩私人訊息,直至當晚20:00分才提供警方司機車牌號和聯繫方式,警方於次日凌晨4點抓獲嫌犯。



我是很憤怒的看完了這段視頻,據記者對趙某家屬的採訪,趙某家屬得知此情況的時候第一時間聯繫了滴滴客服,客服給出的回覆是這樣的:“要四個小時,要等出事了以後才能給出車主信息”。另一方趙某朋友也聯繫過滴滴平臺,平臺表示已經將此事件,“標紅”、“加急”處理。那我想請問,既然滴滴你已將此事件“加急”、“標紅”那說明你已經認識到事件的嚴重性,“等出了事,再給信息”,我能理解為你就是在間接“幫助”壞人犯案嗎?難道生命和信息相比顯得如此廉價嗎?更或者我可以這樣認為嗎?坐擁市值超500億美金的滴滴公司不缺錢,你儘管死,我3倍賠!


這樣的道歉,我們不需要!

如果道歉有用,那要警察干嘛?空姐事件道歉,資料顯示之前道歉聲明已刪除,那現在樂清事件呢?所謂的“萬分悲痛”、“自責愧疚”、“第一時間整改”請問在哪裡?這種“厚臉皮”的行為還會造成多少不可挽回的結果呢?對於有前科的司機完全置之不理,任其放縱,已有前車之鑑卻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這樣的悲劇,請問你們在數著手中的鈔票的時候內心會有不安嗎?

我並不認識這兩位女孩,但我失去過親人,所以能明白那種錐心之痛,唯願逝者安息🙏


小烏龜20180822


我們這裡僅從警方角度考慮。

8月24日下午2點10分左右收到其微信稱“司機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下午2點15分左右,另一名好友收到其微信“救命、搶救”,隨後該女子手機處於關機狀態。警方官方通報是8月24日17時35分接到女孩父母報警。中間隔了3小時20分左右。

問題一:這個3小時20分左右時間段內發生了什麼?

14時15分,女孩好友受到求救短信,好友報警,因無法提供車牌、嫌疑人相關信息。無法立案。女孩聯繫滴滴公司,滴滴公司以保密個人隱私拒絕。直到16時43分,滴滴方仍以等待上級處理回覆女孩好友。

我在想如果沒有這個3小時20分,事情會不會不一樣。

問題二:警方沒有第一時間立案,是否符合程序?

1、依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

第七條 110報警服務檯工作人員應當掌握和使用普通話,在受理報警、求助、投訴時應當做到:(三)向當事人問明案(事)件的主要情況及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第三十七條 110報警服務檯在受理投訴時,應當向投訴人問明被投訴對象的基本情況、投訴的具體內容和投訴人姓名、工作單位或者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等主要情況。

從這個層面上警方沒有第一時間立案是符合程序的。

2、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實際操作中,畢竟是涉及人命,如果警方能幫助報警人第一時間聯繫滴滴公司,要求滴滴公司拿出司機的個人信息。

ps:報假警的很多。但是因害怕是假警而提高標準的話,很多亟需事件就會被延遲。




行粥


又是網約車司機姦殺女乘客,上次空姐遇害案還餘波未平,這次又一個女孩慘遭毒手,三個月內兩條花季般鮮活的生命逝去,讓人痛心又憤怒,感覺滴滴裡面魚龍混雜,人渣太多,滴滴說好的整改怎麼沒有一點成效呢?每次都是說賠錢補償,可一條人命如何用錢補得回?給受害人家庭帶來的傷痛如何能撫平?所以滴滴真的要好好整改,加強管控,提高加入門檻,把那些人渣清理出去,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

女性特別是年輕女孩子,要提高自我防範意識,獨自不要輕易坐陌生人的車去陌生的地方,發現情況不對要及時報警或聯繫家人求助,很多做滴滴的司機其實並不差那幾個錢,做滴滴其實就是一種專門用來撩女孩子的消遣,真的要提高警惕!

願世間魔鬼早下地獄,願逝去生命早入天堂!



歲月如發


滴滴順風車存在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空姐遇害事件還未平息,就又發生一起少女搭乘滴滴順風車遇害案。這裡,我只提幾個問題,為什麼只是滴滴順風車還有社會上的黑出租容易發生此惡性案件呢?是不是監管運營存在很多的問題呢?以後滴滴又該如何改變,還是此一如既往呢?滴滴的確方便了大家的出行,可如此不安全的出行,還有誰會認為這只是偶然呢?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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